新市民积分入学管理知识问答
1.新市民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积分入学?
答: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已办理居住证一年(含一年)以上,申请新市民积分管理后,即可为其政策内生育的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2.积分入学管理有无年级限制?
答:积分入学年级主要指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幼儿园小班、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若要申请在非起始年级(即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其他年级)就读,视相应学区该学段有无入学指标数而定。 3.积分入学申请的学校有何规定?
答:新市民根据自己居住地所在区域,结合参加积分入学管理的学校对应施教区进行申请。 4.申请入读幼儿园必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1)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2)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在本区居住的)为育龄妇女的,提供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证明;(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6)本区购买居住房的提供相关证明,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上述材料在积分申请受理时已提交的可不再重复提供
5.申请入读小学、初中必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小学入学:(1)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2)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在本区居住的)为育龄妇女的,提供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证明;(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6)本区购买居住房的提供相关证明,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
初中入学:(1)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2)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在本区居住的)为育龄妇女的,提供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证明;(4)小学毕业证书或原学校就读证明;(5) 本区购买居住房提供相关证明,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
上述材料在积分申请受理时已提交的可不再重复提供 6. 新市民提出积分管理入学申请的时间?
答: 每年的1月1日至5月底前提出积分入学申请。
7. 入学指标数何时公布?积分排名何时公示?积分准入卡何时发放卡?
答:入学指标数于每年5月底前公布;积分排名由区新市民事务中心分镇(区)按学校、年级对申请人所得积分高
低于每年7月10日前进行排名,经区教育局和各镇(区)教育办公室确认后,由区新市民事务中心将积分情况分镇(区)进行公示;积分准入卡于每年7月中旬发放。 8.获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申请人在何时何地办理入学手续?
答:获得积分入学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至准入学校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9.获得积分入学资格的新市民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如何收费?
答:享受与本地户籍的学生同等待遇。
10.积分入学成功的新市民子女下一年度是否需重新申请?
答:本学段内不需要再次申请,直至本学段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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