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安装过程中架体与工程结构间应采取可靠的临时水平拉撑措施,确保架体稳定。
⒔扣件式脚手杆件搭设的架体,搭设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扣件螺栓螺母的预紧力矩应控制在40~50N. m范围内。
⒕作业层与安全围护设施的搭设应满足设计与使用要求。 ⒖底层密封板、翻版制作:先将底部行架的内挑横杆按离墙约200mm搭设好,再在大横杆上按间距200~500mm用铁丝将木方绑扎好,再将厚10~15mm厚的模板制作的密封板用铁钉钉牢在木方上,密封板应拼缝严密,间隙控制在1mm内,然后根据离墙距离制作翻板,翻板要求做成定型的,不得采用临时性可移动翻板,且翻板顶面高度均应在同一水平面内,翻板在密封板上搭接长度约50mm,在密封板里端向外移约50mm位置处安装合页,使之与翻板和密封连接,要求合页确保翻板正常翻动;翻板与建筑结构应搭接良好,转角处根据转角形状制作,翻盖应吻合良好。在第五或者六步架再制作一层密封板。
第十条 调试验收
架体搭设完毕后,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会同爬架单位对下列项目进行调试与检验,调试与检验情况应作详细的书面记录:
⒈架体结构中采用扣件式脚手杆件搭设的部分,应对扣件拧紧质量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
⒉对所有螺纹连接处进行全数检查。
⒊进行架体提升试验,检查升降机具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⒋对架体整个防护情况进行检查。 ⒌其他必须的检验调试项目。
架体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投入使用的手续。 第十一条 爬架的使用
爬架的使用应遵守国家、地方相应规范、标准等。 第十二条 爬架的提升
爬架的提升前对爬架进行全方位检查。将防倾支座提升至上一层并固定,将防坠支座上的顶撑拆开,并将防坠支座、导向架延导轨提至上层并固定,调整电动升降设备并预紧,松开防坠器。
⒈爬架提升前的准备与检查:
由安全技术负责人对爬架提升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位,并记录和签字。按分工清除架体上的活荷载、杂物与建筑的连接物、障碍物,安装电动升降装置,接通电源,空载
试验,检查防坠器,准备操作工具,专用扳手、手锤、千斤顶、撬棍等。
⑴升降前应均匀预紧机位,以避免预紧不均引起局部机位过大超载。
⑵在完成下列项目检查后方能发布升降令,检查情况应作详细的书面记录:
附着支撑结构附着处混凝土实际强度已达到脚手架设计要求。 所有螺栓连接处螺母已拧紧。 应撤去的施工活荷载已撤离完毕。
所有障碍物已拆除,所有不必要的约束已解除。 电动升降系统能正常运行。
所有相关人员已到位,无关人员已全部撤离。 所有预留螺栓孔洞或预埋件符合要求。 所有防坠装置功能正常。 所有安全措施已落实。 其他必要的检查项目。
如上述检查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应停止升降作业,查明原因排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⒉爬架提升:
⑴升降过程中必须统一指挥,指令规范,并应配备必要的巡视人员。
⑵架体操作的人员组织:以若干个单片提升作为一个作业组,做到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设组长1名,负责全面指挥;操作人员1名,负责电动装置管理、操作、调试、保养的全部责任;在一个工程中,根据工期要求,可组织几个作业组各自同时对架体进行提升。作业组完成一架体的提升的时间约为45分钟。
⑶升降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升降进行检查,彻底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能继续升降。每一次异常情况均应作详细的书面记录。
⑷整体电动爬架升降过程中由于升降动力不同步(相邻两榀主框架高差超过50mm)引起超载或失载过度时,应通过控制柜点动予以调整。
⑸邻近塔吊的爬架进行升降作业时,塔吊设备应暂停使用。
⑹升降到位后,爬架必须及时予以固定。在没有完成固定工作且未办妥交付使用前,爬架操作人员不得交班或下班。
⒊爬架升降后的检查验收:
⑴架体提升后,要由爬架施工负责人组织对架体各部位进行认真的检查验收,每跨架体都要有检查记录,存在问题必须立即整改。检查合格达到使用要求后由爬架施工负责人填写《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检查验收表》,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投入下一步使用。
⑵检查拆装后的螺栓螺母是否真正按扭矩拧到位,检查是否有该装的螺栓没有装上;架体上拆除的临时脚手杆及与建筑的连接杆要按规定搭接的,检查脚手杆、安全网是否按规定围护好;防坠顶撑是否安装到位;检查防坠器是否锁紧。
第十三条 爬架使用注意事项
爬架不得超载使用,不得使用体积较小而重量过重的集中荷载。如:设置装有砼养护用水的水槽、集中堆放物料等。
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起吊构件时碰撞或扯动脚手架;使用中的物料平台与架体仍连接在一起;在脚手架上推车。
爬架穿墙螺栓应牢固拧紧(扭矩为700~800N.m)。检测方法:一个成年劳力靠自身重量以1.0米加力杆紧固螺栓,拧紧为止。
第十四条 作业过程中的检查保养
⒈施工期间,每次浇注完砼后,必须将导向架滑轮表面的杂物及时清除,以便导轨自由上下。
⒉工程竣工后,应将爬架所有零部件表面导物清除干净,重新刷漆。将已损坏的零件重新更换,以待新工程继续使用。
⒊防坠器的检查与保养:
⑴各转动部位是否灵活,并且严禁硬性碰撞。 ⑵使用保管过程中应注意防坠、防水、防锈。 ⑶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其灵敏度。 第十五条 爬架的拆除 ⒈爬架拆除的注意事项:
首先制定拆除方案:方案分空中拆除与地面拆除两种,具体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拆除。
⑴拆除人员需配戴完备的安全防护,在拆除区域设立标志,警戒线及安检员。 ⑵检查爬架各部情况,如有异常需妥善处理后方可拆除。
⑶由上至下顺序拆除横杆、立杆及斜杆,超长临边斜杆,最后拆下前应绑上防坠绳。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⑷主框架的拆除:先用起重机械对主框架进行预紧,防止穿墙螺栓松开时主框架下坠。
⑸拆卸所有穿墙螺栓,利用起重机械将主框架吊至平地。 ⑹妥善保管爬架各部件。
⑺拆除时应在地面设立围栏和警戒标志,严禁一切人员入内。 ⒉爬架拆除后的维修保养及报废
⑴每完成一个单体工程,应对脚手杆及配件、升降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和保养。
⑵焊接件严重变形或严重锈蚀时应予以报废。
⑶穿墙螺栓与螺母在使用一个单体工程后、或严重变形、或严重磨损、或严重锈蚀时应予以报废;其余螺纹连接件在使用2个单体工程后、或严重变形、或严重磨损、或严重锈蚀时应予以报废。
⑷升降设备一般部件损坏后允许进行更换维修,但主要部件损坏后应予以报废。
⑸防坠装置的部件有明显变形时应予以报废,其弹簧件使用一个单体工程后应予以更换。
⑹防坠器使用一个工程后,必须检修,保养,更换易损件使其达到出厂时的标准,方可继续使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