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琼斯指数实时市场聊天,开盘,短板,保险行业强劲的监管周期持续
保险业强大的监管周期仍在继续。据统计,到2020年前四个月,cbcirc系统对各类保险机构(不含个人)开具罚单147张(基于签发日期),累计罚款2301万元。其中,财产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占总数的60%以上,在受灾严重的地区,虚假信息的准备和合同外利益的非法提供受到了惩罚。虽然罚单数量和罚款额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减少,但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和力度是空前的。从大量罚单,撤销岗位资格以及将罚单下放到分支机构的监管等方面,明显释放了对保险业进行严格监管的信号。
惩罚的数量和罚款的数量同比下降,这都是由于先前严格的监管威慑力量的延续和监管恢复正常所致。业内人士预计,今年保监会在出台一系列保险市场监管法规的基础上,可能会出台更详细的监管措施,以进一步弥补保险监管的不足,防范和化解风险,并控制市场混乱。
保险中介和财产保险成为处罚重点
在今年机构发行的银保制度中,从发行对象的角度来看,财产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收到的票据数量占了“主力军”,其中有上百万张巨额票据。
监管部门专注于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兼职代理机构的合规性。例如,江苏汇商保险评估师因评估不属于保险标的的货物而被罚款并责令其更正;平安创展保险销售服务公司因业务部注销,未向监管部门书
面报告;陕西金泰永昌汽车保险销售公司未能及时取消保险销售人员的专业注册;永大利保险经纪人未开设独立的佣金代收账户;只是将不遵守营运资金用于保险评估的处罚。
财产保险公司也受到重罚。 3月20日,中国人保财产保险青岛分公司因虚假记载直销业务增值服务费和中介套利费,被青岛市银监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60万元。 3月30日,由于业务和财务数据不实,给申请人超出了保险合同的保险费回扣,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青岛分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对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的60万元罚款,由新乡市银监局予以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室副主任王向南表示,监管机构正在继续从保险公司的法人层面上下沉,加强对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分支机构的监管公司和市场中的相关主题,并扩大了产业链链接和区域级别的覆盖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疫情可能造成保险业务违规,中国保监会也提前采取了预防措施,不断发布信号,渗透到朋友圈等在线渠道,加强监管。同时,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它提醒消费者要警惕误解。中国保监会于1月26日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要优先对银行的保险机构进行有关设施的清洗消毒,加强防疫工作,对新冠状病毒感染的风险要求,适当扩大责任范围。金融产品被情感炒作。在随后的文件中,还强调指出,不应允许保险机构以商业目的效仿,使用流行病进行营销,使用舆论热点进行广告宣传,以及不得
将理赔作为损失。紧缩头。
违规的原因相对集中
总体来看,不同于过去几年的数百万张高价票,今年以来监管罚款的金额大多集中在几十万元,而千元票也很普遍。人民币百万元的高价票只有一位数,而且大多数都是综合罚款。同时,大多数处罚机构是地区性部门。尽管保险机构存在各种违规行为,但据统计,违规原因明确指出“汇编或提供虚假信息”,占总数的30%,涉及各种机构。
例如,大连市银保局向大地财产保险大连分公司开出的罚单显示,大地财产保险大连分公司通过虚假服务费收取费用,用于将现金收益返还给签约车险的客户,突破了保险费率。报中国保监会批准。根据营口市银监局出具的罚单,安华农业保险大石桥支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不严格控制承保要求,人为修改保险单生效日期等措施超过承销批准日期;并在索赔文件中使用天气预报而不是气象证书。根据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
王向南说,一方面,这些信息是企业向外界传递自己的资格和经营条件的载体,是利益相关者判断企业状况的主要依据,也是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保险监督,使企业有动机“美化”;另一方面,这些违规行为通常没有消费者投诉,通常不涉及公司治理和其他重大事件,因此监管部门通常有必要扩大检查范围,加强现场检查,并提高技术水平。检查手段。
为进一步加强对于“编制虚假材料”的监管,金融监管部门针对此类事件责任人的处罚也趋严趋重。截至目前,已处罚个人近百人次,且除直接责任人外,不乏企业高管。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金融科技中心副主任陈辉也认为,“双罚制”加大了对保险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使其“不能犯、不敢犯、不愿犯”,这样才能保证监管处罚的约束,也才能降低监管的博弈。
监管加速补齐制度短板
除了处罚力度,银保监会在制度建设方面也在及时跟进,在处罚常态化的同时,对于重点领域重点机构的顽疾加强监管。业内人士预计,下一步,监管部门仍会将工作重心放在持续推动重点领域问题整治等方面,并将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
事实上,今年以来除开具罚单外,银保监会针对重点领域完善相关制度,相继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强化人身保险精算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重磅文件,并于4月16日就《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此外《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也落地在即。
据银保监会网站4月30日公布的2020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26部规章中,单独涉及保险业的有9部,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预计,在此基础上银保监会或将出台更多细化监管措施,从而进一步弥补保险监管短板,防范化解风险,治理市场乱象。
保险业市场乱象成因复杂,整治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可能一蹴而就。银保监会多次强调,下一步监管还将持续推动重点领域问题整治,非银行领域各类机构按照相关要点开展整治。通过整治,严查政策执行,严查新规落实,突出风险和问题导向,突出处罚和问责,下大力气解决违规成本过低的问题,并按照“强内控、强合规”的工作思路,督促保险机构通过增强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提升合规水平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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