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4.工业设计中心成立证明材料(如公司决定成立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董事会决议等,加盖单位公章);
5.近两年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版权、知名设计奖证明材料;
6.近两年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7.工业设计专业人员从业证明(社保部门提供的单位社保清单或个人社保证明、个税申报表、劳动合同);
8.工业设计专业人员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9.其他有关材料(如体现设计水平的设计方案或设计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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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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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
复 核 表
企业名称(盖章): 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所属地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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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须 知
1.填写本复核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本复核表需用黑色笔或电子方式填写, 要求字迹清楚。3.本复核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 4.所填事项中涉及批准、获奖、知识产权及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规划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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