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心工具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工程管理部工具管理,确保维修工具的完整及维修工作的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管理部的工具管理。 3、职责
3.1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工具的申购、发放控制、使用的监督检查。
3.2负责确定个人和公共工具的使用、监督、检查。 3.3维修员负责个人领用工具的保管、合理使用。 4、管理规定
4.1 各维修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及小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2 所有工具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每人必须在各自的《设备工具领用登记》上签字。 4.3 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4.4 所有工具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由客户服务部处理,不准外流。
4.5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4.6 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4.7 新增加的工具必须经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新工具在领用时也必须进行登记、建帐签字。 4.8 所有工具实行丢失赔偿的原则。
4.9 建立工具管理档案,实行工具报损制度。 4.10对部分易损工具采取交旧领新的方式进行。
4.11对部分常用而又不容易损坏的工具应采取定期更换的制度。
4.12对部分大型工具应建立严格的报损制度,按照报损(损坏原因)、申购、采购(应有相关工程人员陪同并提出相关数据)、领取的程序进行。
4.13对工具实行个人负责制,谁领用谁负责和损坏赔偿制度。
4.14对于公共工具及大件工具应由领班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并进行缺陷记录。
4.15对在工作中损坏的工具应填写报损单后(同时将损坏的工具交回客户服务部)方可领取。
4.16对于损坏的工具应定期进行统一销毁(应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填写《报废工具登记表》。 5.相关表格
《设备工具领用登记》
《报废工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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