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绿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试行版)
由财务部门根据清理结果进行账务处理,相关部门均应注销该项固定资产的登记。
对于已提足折旧但仍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应继续使用,不得擅自进行报废,待其物理寿命或技术寿命到期后,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报废。 员工离职或退休,必须办理固定资产清退手续。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维修及保养。固定资产修理实行预算控制,根据各种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每年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固定资产修理计划,以及修理费用预算,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作为修理固定资产的依据。重大的、突发的固定资产修理按照预算管理原则实行例外审批。固定资产的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对此进行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工作。
第六章 固定资产折旧及方法
第二十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原则采用平均年限法按月计提,其中残值比例按固定资产原始价值4%确定。
(一) 公司应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二) 除以下情况外,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第二十一条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确定分类及折旧标准如下(预计残值率为4%):
第二十二条 公司有关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七章 固定资产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门、行政一部门根据本制度,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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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和不定期的分析和考核,分析固定资产的构成、分布、增减变动和固定资产折旧提取等情况,以合理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果。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使用部门和个人是否能够真正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对固定资产及其变动情况及时、准确、有效的进行记录,保证账、卡、 物相符。
(2)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和保管工作,确保固定资产一直处于良好状态。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 出售、转移、调整、停闭、拆除、出租等工作。
(二)按照“谁使用、谁保管”原则,对固定资产责任到人制度进行考核, 将固定资产责任具体落实到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使用人身上。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考核的奖惩:
(一)资产管理部门将在每年年末对各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状况及使用效益进行分析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公司领导。
(二)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在固定资产维护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责任不清、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毁损的部门及其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的具体规定为:
(1)设备损坏是指操作和保管人员不按操作规程或保管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
(2)设备损坏的程度必须由专业人士鉴定,确定维修或重购的金额。 (3)完全损坏的赔偿金额是按照该设备的成新率,参考损坏时同类设备的市场价格确定。
(4)有维修价值的损失金额则由以下部分组成:该设备的鉴定费、维修件购置费、维修费及相关费用。
(5)赔偿额的确定:以损失金额作为赔偿金额的基数,视其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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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明确公司下一年度经营目标,责成各部门依据公司目标,拟定各部门的责任目标,并作为协调各部门控制标准、考核绩效的依据。通过各种指标标准的制定、事前的合理规划,达到降低成本、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目的。 第二条 预算应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公司预算的编制应从公司的总体发展目标出发,并综合考虑当期政策、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第三条 预算应遵循资产质量改善原则。公司预算编制要考虑风险管理因素,应关注公司财务结构的优化,将资产结构的合理调整、不良资产的清理、债务结构的优化、资本结构的优化等纳入预算体系。
第四条 预算应遵循责权配比原则。在确保实现公司整体目标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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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各预算部门的责任和权利,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预算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五条 预算应遵循侧重原则。按公司的组织结构合理划分为成本费用中心、利润中心和投资中心。
1、成本费用中心:对成本费用中心的主要考核目标为成本。
2、利润中心:对利润中心的主要考核目标为各利润中心的业绩、利润。 3、投资中心:对投资中心的考核除利润指标外,主要考核投资的效益况。 第六条 预算应遵循刚性原则。公司预算一经确认,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七条 公司预算管理的审批机构为公司股东大会。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在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是: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制定公司业绩目标、公司年度预算方案编制方针;拟订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及年度预算调整方案。
第九条 公司经营班子在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是:根据公司董事会的要求,体组织和下达年度预算编制要求,并对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核及调整;负责组织将审议通过的公司年度预算分解到相关部门予以落实;负责组织向董事会提交半年度及全年度情况分析报告;负责组织向董事会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负责落实预算方案执行情况的奖惩等。
第十条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部门预算;财务部对各部门编制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出公司预算草案,按月对公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统计、分析比较,并及时提交相关的分析报告。
第十一条 预算年度与会计年度一致,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的预算采取零基预算、滚动预算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二条 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如因特殊情况,需对预算进行调整时,须向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就预算的调整内容和原因进行详细说明。财务部结合公司预算完成情况,综合考虑有关因素,形成修改意见,报批后方可调整预算。
第十三条 因国内外环境、市场供求情况、国家法律、政策等影响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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