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吉安小学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从2008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同时建立起制止发生新债的有效机制”的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四川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债务化解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促进我校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义务教育水平的提高提供保证。
化解义务教育债务遵循的主要原则:查清债务规模、明确债务主体、落实还债责任、拓宽偿债渠道、制订偿债计划、实行直接支付、严控新债发生、注重长效管理。
(二)目标任务和化债范围
目标任务:本着优先偿还学校债务,优先偿还对教师、学生家长等个人债务,优先偿还有利息负担的债务的原则,自2008年起,用两年的时间,全部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在已建立政府举债申报审批制度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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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制止新债的有效机制。
化债范围:学校因修建校舍和购置设备等形成的债务。以截止2007年12月31日经市义务教育债务清核组审定的债务为准。
二 组织领导 组 长:蒲 辉
副组长:梁 永 冯 光
成 员: 吴自力 杜晓辉 曾雪梅 三 实施步骤
根据“优先偿还学校债务,优先偿还对教师、学生家长等个人债务,优先偿还有利息负担的债务”的原则,今年化解债务总额的35%左右,具体为:
所有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的个人借款一次性偿还到位。 偿还义务教育债务按照“制订偿债计划、报区审核批准、资金直接支付”等程序进行。
根据全区偿债实施方案分项目填报审核表,经镇财政所、镇政府、区教育局三级审核后报送区财政局,财政局据此办理核拨手续。学校上报时附报相关资料复印件,主要包括:
1、基本建设:基建工程立项依据;施工合同;工程预(决)算;资金来源及支付凭证等。
2、设备购置:向供货商购置教学设备的相关合同;购货发票;验收记录;资金结算凭据资料等。
3、向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原始合同;借据;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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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4、欠新华书店款:课本及教辅资料订单;购货发票;已支付的凭证等。
四 资金的拨付和管理
多渠道筹集的化债资金按省规定全部进入专户,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二)偿还债务实行国库直接支付。设立化解义务教育债务支出专户,按核定的偿债项目将资金从收入专户拨付到支出专户。
(三)严格偿债资金审批制度。对学校的偿债申请,镇财政所、镇政府及区教育局的审核以及区财政局的支付指令等实行主要负责人签发负责制。与偿债资金支付有关的手续学校全部建档,妥善保管。
五 配套措施
进一步完善制止新债机制。继续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政府举债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制止农村义务教育新债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的发生,杜绝“一边清理旧债、一边产生新债”的现象。以后,凡学校确需新增负债的,必须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新增债务,谁发生、谁负责。坚决杜绝没有还款来源的举债,严防盲目举债、高息举债,从源头上对债务进行有效控制。坚决执行国务院关于“农村中小学不得举债建设”的规定,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吉安小学 二〇一〇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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