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 2 当配水支管同时安装保护吊顶下方和上方空间的喷头时,应只将数量较多一侧的喷头计入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
6.2.4 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6.2.5 雨淋阀组的电磁阀,其入口应设过滤器。并联设置雨淋阀组的雨淋系统,其雨淋阀控制腔的入口应设止回阀。
6.2.6 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的地点,报警阀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2m。安装报警阀组的部位应设有排水设施。
6.2.7 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当不采用信号阀时,控制阀应设锁定阀位的锁具。
6.2.8 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
2 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应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20m。 6.3 水流指示器
6.3.1 除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只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同层场所外,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
6.3.2 仓库内顶板下喷头与货架内喷头应分别设置水流指示器。 6.3.3 当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设置控制阀时,应采用信号阀。 6.4 压 力 开 关
6.4.1 雨淋系统和防火分隔水幕,其水流报警装置宜采用压力开关。 6.4.2 应采用压力开关控制稳压泵,并应能调节启停压力。
6.5 末端试水装置
6.5.1 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便于操作,且应有足够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
6.5.2 末端试水装置应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组成。试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应等同于同楼层或防火分区内的最小流量系数喷头。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7 喷 头 布 置 7.1 一 般 规 定
7.1.1 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符合本规范7.2节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水强度的喷头。
7.1.2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的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并不应大于表7.1.2的规定,且不宜小于2.4m。 表7.1.2 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
喷水强度 矩形或平行四正方形布置的一只喷头的最喷头与端墙的边形布置的长边长 大保护面积 最大距离 边边长 4 6 8 ≥12 4.4 3.6 3.4 3.0 4.5 4.0 3.6 3.6 20.0 12.5 11.5 9.0 2.2 1.8 1.7 1.5 注:1 仅在走道设置单排喷头的闭式系统,其喷头间距应按走道地面不留漏喷空白点确定。
2 喷水强度大于8 L/min﹒?m2时,宜采用流量系数K>80的喷头。
3 货架内置喷头的间距均不应小于2m,并不应大于3m。 7.1.3 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 1 当在梁或其它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00mm。
2 当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7.2.1条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
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
3 密肋梁板下方的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00mm。
4 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场所中,间距不超过4×4(m)布置的十字梁,可在梁间布置1只喷头,但喷水强度仍应符合表5.0.1的规定。 7.1.4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7.1.5 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中的通道上方宜设有喷头。喷头与被保护对象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
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7.1.5的规定:
表7.1.4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mm)
直立型 喷头安装方式 不应小于 不应大于 不应小于 不应大于 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 100 150 150 360 下垂型 表7.1.5 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m)
喷头类型 标准喷头 其他喷头 最小垂直距离 0.45 0.90 7.1.6 货架内置喷头宜与顶板下喷头交错布置,其溅水盘与上方层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7.1.3条的规定,与其下方货品顶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0mm。
7.1.7 货架内喷头上方的货架层板,应为封闭层板。货架内喷头上方如有孔洞、缝隙,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挡水板。集热挡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不宜小于0.12m2,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喷头的溅水盘平齐。
7.1.8 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
7.1.9 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和连通门窗的外侧,应设喷头。 7.1.10 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
7.1.11 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并应按斜面距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