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提高中层管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廉洁、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中层管理人员队伍,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1.3.约束对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聘用、任期管理、考核培养与调整等。 1.4.管理原则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遵循的原则: 1.4.1.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1.4.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1.4.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1.4.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1.4.5.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并重原则; 1.4.6.民主集中、依法管理的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公司党委负责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与评价等管理。 2.2.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党委管理中层管理人员的职能部门。 3.管理内容 3.1.职数与任期
3.1.1.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定编制。中层管理人员的职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三年经营滚动目标的实际需要核定。具体职位设置如下: 部门 办公室 1 中层管理人数 正职 1 3 3 2 4 3 2 1 副职 成本管理部 1 市场经营部 1 人力资源部 1 财务部 1 工程管理部 1 党群工作部 1 纪检监察部 1 说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原则上是一正两副,根据工作需要,班子成员可适当增加,但班子总数不得超过6人。 3.1.2.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子分公司(项目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与经理班子成员原则上实行交叉任职。
3.1.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实行任期制。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期限一般为一年一任,任期届满,进行任期考核,重新聘任上岗,未聘任上岗的,职务自行免除。 3.2.聘任条件与资格
3.2.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基本条件:
3.2.1.1.政治素质高。坚持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和组织的事业,具有坚定的人生信仰与事业奋斗目标,并努力付诸实践。公道正派,廉洁从业,遵纪守法。
3.2.1.2.职业素养好。对组织有高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大局为
重,公利为先,正直诚信,开放包容,勤勉守责,卓越进取。 3.2.1.3.管理能力强。系统掌握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方法,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有战略眼光和系统思维能力、有独立见解的分析判断能力、有制定计划和跟踪落实的组织能力、有协作配合的协同能力、有开拓进取的创新能力、有凝聚员工的团队建设能力、有创造客户价值的关系管理能力等核心能力和素质; 3.2.1.4.学习能力强。学习意愿强烈,善于吸纳、掌握新知识并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持续提升个人和组织的能力; 3.2.1.5.身体健康。
3.2.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资格: 3.2.2.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2.2.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2.3.正职中层管理人员,应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副职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不少于两年的子分公司(项目部)基层工作经历;
3.2.2.4.原则上初次聘用副职男不超过45岁,女不超过40岁;正职男不超过50岁,女不超过45岁;
3.2.2.5.担任工程、技术、安全管理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五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
3.2.2.6.担任党组织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要求;
3.2.2.7.担任工会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工会法》的规定要求。 3.2.3.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适当放宽聘任条件和资格要求。 3.3.选拔程序
3.3.1.公司党委主要采取组织选拔和公开选拔的方式进行中层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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