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S远程应用的研究
第2章 LRIT系统概述
2.1 LRIT系统的发展历程
―9·11‖事件以后,美国政府更加意识到恐怖势力的威胁,在反恐方便更加积极,为了防止恐怖势力通过海上交通威胁到美国利益,美国政府向国际海事组织(IMO)提出了加速完成在所有船舶安装AIS的提议。在美国的这一提议下,IMO通过《国际船舶和港设施保安国规则》,并将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配备时间提前。2004年7月1日,所有300总吨及以上的SOLAS公约适用船舶均配备了AIS。为了准确识别沿海船舶,进一步提高对沿海航船的识别能力,美国在其海岸及沿海的美国海洋大气管理局(NOAA)浮标上安置了AIS设备,基本上实现了对航行于其沿海船舶的识别与跟踪。由于AIS系统受到通信距离限制,只能跟踪靠近沿海的船舶,而现有的船舶报告系统虽然覆盖全球,但是由于报文是要经过人工编制,所以可能影响跟踪精度,加上美国仍然担心恐怖势力或是不法分子会通过伪装成商船运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对美国进行袭击,认为对船舶的沿海跟踪与识别不能满足反恐需要。为了解决远距离的跟踪船舶这一问题,美国等国家提出建立LRIT的设想。在这一背景下,美国于2002年向IMO提交了―引进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即LRIT系统)‖的提案。最终由IMO通过并实施。此后,LRIT问题引起各国的普遍关注与重视,成为历次MSC会议上的热点问题。
IMO海上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安会‖)第79次会议(MSC79)以无线电
通信与搜救分委会(COMSAR)关于LRIT技术的提案为基础,在LRIT的应用领域方面达成了共识(见MSC79/23),表示赞同扩大LRIT的应用范围,将原本只应用于反恐的LRIT系统扩展到海上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同时也敦促SOLAS公约的缔约国应当加快利用LRIT加强海上保安的进程。MSC80次会议对LRIT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但仍然没有通过任何关于LRIT的SOLAS公约修正案草案。在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2次会议(MSC82)上,国际移动卫星组织(IMSO)被委任为LRIT协调人;会议还以通函的形式散发了5个临时性技术文件,并制定了LRIT实施路线图。2006年5月,LRIT议题在MSC81次会议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该次会议上,海安会在对英国、美国、巴西、挪威等国家的提案进行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同意在英国的提案(MSC81/3/5)基础上,参考挪威(MSC80/3/7)、巴西(MSC84/3/8和Corr.1)的建议并考虑到美国提案中比较敏感的问题,起草关于LRIT的SOLAS公约修正草案(包括其他相关的修正案)以及LRIT的性能标准和功能要求。最终,―关于LRIT的SOLAS公约修正案‖、―LRIT性能标准和功能要求‖以及―及时建立LRIT系统的安排‖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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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通过。根据MSC82次会议精神,无线电通信与搜救分委会(COMSAR)第11会议将LRIT事项纳入E-Navigation议题中,对LRIT的相关法律问题、各级LRIT数据中心及国际LRIT数据交换(IDE)的成本、计费以及LIRT的实施 日期等进行了讨论。MSC83次会议通过了3个相关决议:将LIRT信息应用于海上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MSC.242(83))、临时性国际LRIT数据交换的建立(MSC.242(83))以及LRIT的性能标准和功能要求修正案(MSC.242(83))。会议还散发了通函(MSC.1/Circ.1236)——LRIT相关问题指南。
目前,Inmarsat国际海事卫星通信系统已经成为远洋船舶必备的通信设备,它是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系统)所采用的一项重要的通信方式。国际移动卫星组织,即原国际海事卫星组织,简称Inmarsat,是一个提供全球移动卫星通信服务的通信联盟。我国几乎所有的远洋船舶都安装了Inmarsat卫星终端设备。
国际海事卫星与海岸电台共同构成了船舶航行时的通讯服务。在近海,船舶可以通过海岸电台和陆上单位进行通信,在远洋,则主要依靠海事卫星进行通信。目前,海事卫星负担着国际、国内海事遇险安全通信和公众通信的重要功能,卫星地面站有专线与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连接。可以为搜救协调中心提供海难现场情况,传输图片和视频图像、进行视频电话等。海事卫星通信有效保障了船舶安全,成为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的一部分,而且作为公众通信网的补充,充分展示其高效、灵活、优质的通信能力,成为交通信息化基础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1]。
2.2 LRIT系统的运作过程
AIS远程应用系统,即LRIT系统,通过从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提取船舶识别码、船位和时间等数据,并利用全球海上遇险和搜救系统(GMDSS)的Inmarsat-C或高频设备(HF)以固定的时间间隔发送LRIT数据,经计算机对数据处理,实现船舶的远程识别与跟踪。LRIT由船上LRIT信息传输设备、通信业务提供者(Communication Service Provider(s),简称CSPs)、应用业务提供者(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s),简称ASPs)、LRIT数据中心(DCs)、LRIT数据分发方案(Data Distrbution Plan,简称DDP Exchange,简称IDE)组成[7]。LRIT由代表所缔约国的LRIT协调人对其特定方面进行检查和审核。
船舶发送的LRIT信息由通信业务提供者(CSP)通过船旗国指定的应用业务提供者(ASP)传输给船旗国的国家LRIT数据中心,然后由国家LRIT数据中心提供给LRIT数据用户。无论船舶位于何处,船旗国都有权获取其船舶的LRIT信息;如果船舶意欲进入另一国管辖的港口设施,那么无论船舶位于何处,只要不处于另一国的领海内,那么该缔约国可以通过其国家LRIT数据中心从国际LRIT数据交换调取船舶的LRIT信息;如果船舶距离另一国的领海基线不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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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海里,并且不处于船旗国或其他国家的领海内,那么无论船舶是否意欲进入该国管辖港口设施,该国的国家LRIT数据中心都可以通过国际LRIT数据交换从船旗国国家LRIT数据中心获取该船舶的LRIT信息。上述―国家‖均指SOLAS公约的缔约国,上述―船旗国国家LRIT数据中心‖也可能是船旗国指定的其他LRIT数据中心,如协作性区域LRIT数据中心或国际LRIT数据中心。
除了船旗国、港口国和沿岸国以外,搜救机构也可以获取船舶的LRIT信息。通过获取船舶的LRIT信息,船旗国可以掌握其船舶的即时信息;港口国和沿岸国通过获取LRIT信息识别恐怖威胁;搜救机构也可利用LRIT信息迅速找到可以为海上搜救提供援助的船舶。
2.3 LRIT系统的发展前景
截至今日,美国、韩国、加拿大、巴哈马、巴西等国都已经完成国家数据中心的建设。中国的数据中心也已经通过国际两轮测试,正式加入LRIT系统。欧盟的数据中心也已完成产品环境测试。目前为止,已经加入系统以及正进行测试的数据中心的船舶吨位占全球船舶吨位的80%以上。由于LRIT系统仍属于一个新型的全新系统,所以其发展与使用并没有前车可鉴,只能在摸索中求发展,如何将LRIT系统更好地应用于国内,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是一项长期的研究任务。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在推广LRIT系统时的初衷——服务于海上保安和海上环境保护,LRIT系统在我国的应用领域主要包括:
第一:海上保安。由于LRIT系统摆脱了原始AIS系统受作用范围限制的缺点,所以在海上保安方面表现出很大的优势[6]。首先是可以加强船舶的保安,例如如打击海盗,但作用非常有限,最重要的是可以加强沿岸国、港口国的保安。在这一前提下,我们可以假设外来船舶为虚拟威胁,在不知船舶的具体信息前提下,很可能受到外来船舶的攻击,沿岸国和港口国可以在较远范围内就对船舶进行远程识别与跟踪,详细指导船舶的具体的信息,提前做好预防措施,降低保安风险。
第二:海上搜寻救助。在搜救寻助方面,LRIT系统的主要作用是为海上搜救信息提供信息支持。利用LRIT的作用距离较远一优势,在搜救时,海上搜救中心可以从LRIT系统获得遇险船舶的遇险时间、位置等信息,也可以获知附近水域的其他船舶的信息,这就为更好的组织和开展搜寻救助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辅助正在建设的《海事应急辅助指挥系统》进行海上应急事件的处理操作[4]。
第三:海上环境保护。由于LRIT系统可以跟踪船舶,所以LRIT系统可提供区域时间范围内检索过往船舶的功能,为调查海上非法排放、溢油事故认定等方面提供辅助支持手段。
第四:完善船舶监控体系。利用LRIT信息数据,制作船舶监控和跟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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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为我国海事业务增加新的船舶管理和服务技术手段,并结合AIS系统、VTS系统、船舶报告系统,形成我国完整的船舶监控体系,弥补现有系统的监视盲区。
除此之外,随着LRIT系统的不断发展与进一步的开发完善,用途越来越广。例如,可以用于应用于卫生防疫以及海关等相关管理部门,也可以应用于全球航运生产和管理等。由于LRIT是一个全新发展起来的系统,所以各国还是在摸索发展阶段,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明确我国LRIT发展的处境,我国LRIT系统的发展也更需要我们靠自己的力量不断的去探索与研究,使我国LRIT系统尽快融入并推动我国―数字海事‖快速发展。
2.4我国LRIT发展的现状
LRIT系统在船舶识别与跟踪领域具有无可比拟的的优越性,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的工作频段为VHF频段,只能是一种近程(几十海里以内)的船舶识别系统,而LRIT系统是以卫星通信为基础的一种远程船舶识别系统,可以对全球范围内的船舶进行跟踪与识别。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据ISL统计,截至2006年我国商船总运力已经超过1亿吨,在世界各国中排名第4位,且年均增长率高达12.5%,使我国的航运大国地位不断巩固,但是,我国的船舶报告系统 (CHIS-REP)的报文为人工编制,存在一定的精度误差,而LRIT系统的船位信息来自GPS定位系统,定位精度较高。这种矛盾让我们必须努力加速LRIT系统的建设。
我国是SOLAS公约的缔约国,肩负着履行国际公约与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认识到LRIT系统的重要作用,我国积极参与了有关 LRIT规约的起草制定工作。根据关于LRIT的SOLAS公约修正案的要求和近期IMO成员国会议决定,我国必须在2009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船舶远程识别和跟踪系统工程中应履行的国际公约要求的内容,即通过IMO组织的国际测试及与国际数据交换中心的系统调试等工作。我们应该做好按时履约的准备。我国要积极的建立国家数据中心。数据中心是处理与存储船舶信息的重要部门,如若自己国家没有国家数据中心,本国所有的远洋船舶必须将LRIT信息发送至国际LRIT数据中心,且需要向帮其存储本国船舶信息的国际数据中心支付相当大一笔费用来获得本国船舶的信息,这不仅是浪费了资源,更重要的是,将本国船舶信息这样重要的信息置于他国管理范围,对国家安全相当不利。另外,我国是国际还是组织的A类理事国,参加了绝大多数相关的关机公约及其修正案,所以此时加入LRIT修正案并积极参与LRIT建设的相关工作正是我国崛起并在国际事务中担负重要职责的表现,我们需要好好把握这一来之不易的机会。在全国范围看,香港和澳门已明确表态,它们的LRIT系统将完全依托国家,不再单独建设,这正是展现我们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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