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2018年本科插班生
专业课考试大纲汇编
招生与就业处 2017年12月
1.《法理学》 1 2.《刑法学》 13
3.《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21
4.《政治经济学》 25 5.《中国通史》 30 6.《世界通史》 36 7.《写作》 41 8.《中国语言文学》 47 9.《综合英语》 54 10.《英语阅读》 61 11.《英语写作》 68 12.《数学分析》 73 13.《高等代数》 74 14.《电子商务概论》 75 15.《市场营销学》 83
16.《力学》 88 17.《电磁学》 91 18.《无机化学》 99 19.《有机化学》 111 20.《植物学》 130 21.《动物学》 135
22.《学前教育学》 143 23.《幼儿心理学》 151 24.《烹调工艺学》 157 25.《烹饪原料学》 161 26.《视唱练耳》听音(笔试) 165 27.《专业主科》(音乐) 167
28.《美术学》 172
1.《法理学》
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考试(以下简称“插班生考试”)《法理学》科目的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含离职班和各类成人高校从普通高考招生的普通班)应届和往届专科毕业生,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国民教育系列获得大专毕业证书的人员,升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就读的统考科目。
作为一项选拔性考试,插班生《法理学》考试试题在设计上应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合理的难度。
1.命题根据本大纲规定的考试目标和考核内容,考试命题应具有一定的覆盖面且重点突出,侧重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试题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识记为20%,理解35%,应用45%。
3.合理安排试题难度结构。试题难易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试卷中四种难易度试题的分数比例,易约占20%,较易约占30%,较难约占30%,难约占20%。
Ⅱ、考试内容 1.考核内容
《法理学》的考核内容为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能运用法理学知识进行案例分析,具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2.考核要求
本大纲的考核要求分为“识记”、“理解”、“应用”三个层次,具体含义是:.
识记:能解释有关的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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