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号
捐 赠 合 同
捐赠人: (下称甲方) 受赠人:XXXX慈善基金会(下称乙方)
为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合同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捐赠财产种类、金额
甲方自愿将下述第( )项财产无偿捐赠乙方,乙方接受捐赠。
1.货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物资:
序号 第二条 捐赠财产用途 甲方捐赠的财产( ): 1.无指定用途。 2.用
于 。
第三条 捐赠财产交付
1.交付时间: 年 月 日。
2.交付地点: 。 3.交付方式: 。
名 称 数量 质量 申报价值 乙方确定价值 第四条 权利义务
1.捐赠财产的所有权因捐赠交付而转移至乙方;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
2.乙方收到甲方捐赠的财产后,应向甲方开具《接受捐赠统一收据》和《捐赠赠书》。
3.乙方应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捐赠财产;双方对捐赠财产的用途做了约定的,乙方应根据约定使用;确需改变用途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对不易储存、运输和超过实际需要的非货币性捐赠财产,乙方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4.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如实答复。
第五条 乙方捐赠帐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幸福大街支行 户 名:XXXX慈善基金会 人民币帐号:3259 5603 5467 美元帐号:3311 5774 6928 第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捐赠为公益行为,本合同成立后,不能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乙方(盖章):XXXX慈善基金会 经办人: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80号通正国际大厦1008室 邮编:100062 电话:010-51696965 传真:010-51696962 电子邮箱:shijicishan@163.com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号
资 助 合 同
资助人:XXXX慈善基金会(下称甲方)
受助人: (下称乙方)
为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合同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资助,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资助种类和用途
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以下第( )项资助:
1.甲方向乙方资助货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用
于 。
2.甲方向乙方资助以下物资,用
于 : 序号 3.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
第二条 资助方式
名 称 数量 质量 价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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