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这种表现手法表现事物还有待于他们认知水平的提高。
三、图形独自的界线
年幼的儿童认为,每个事物都应是独立的,在画面上每个图形都有其独自的界线。让儿童画一垛墙,或者一堆苹果,他们会为每一块砖或者每一本书画上各自的界线。
随着儿童认知水平的提高,他们能理解一根线条能同时被两个图形合用,可以既是这个图形的界线,同时又是那个图形的界线。很多儿童都十分醉心于用蜡笔在纸上画天空中的虹。如:年幼的儿童常会把各条彩虹线分开来,这不仅因为他们的眼手协调动作没有发育完善,还不能较为准确地运笔,而且因为他们要保征每条彩虹都要有自己的界限。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和认知的发展,儿童画的彩虹会一条紧挨着另一条,达到两条彩虹共用-条线条的状态。如果他们运用彩色笔画彩虹,那么他们会以一条彩虹线紧挨着另一条其他颜色的彩虹线的方式画彩虹,这时,两种不同颜色的交界处就成了两条彩虹共同的界线。
四、图形的融合
在幼小儿童的画中,所画的各种物体一般都是由椭圆、矩形、三角形和梯形等图形拼搭而成的,各种图形常常清晰可辨。例如,儿童将一个圆、一个矩形和四条直线组合成一个人物,组成人物的各个图形明晰可辨,基本上都是独立的。
随着儿童认知的发展和眼手的逐渐协调,儿童画中的各个独立图形会出现融合的趋势。儿童会用轮廓线勾画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图形的外部界线,而图形之间相互结合的部位则融合成一体,图形之间的界线消失了。这种图形与图形的融合使线条具有更强的表现力,图形更具整体感,事物的形象更为生动。儿童运用一条轮廓线就将史前动物的躯干、头、颈部和肢体的各个图形勾画出来了。由于儿童运用轮廓线把动物身体各部融合成一体,所以史前动物的形象显得栩栩如生。可以设想,如果动物全部是由一些半圆、矩形、椭圆、三角形等图形拼组而成,那么史前动物就会像机器动物一样缺乏生气。
运用图形与图形相互融合的方式绘画,既是一种较为高级的思维活动,也是一种需要视觉与动作较高程度协调的活动.儿童必须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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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画事物的整体结构特征有较为清晰的认识,把一个复杂的物体看成是一个整体,在视觉上较为准确地把握它的外部轮廓线,引导画笔沿着视觉印象中的轮廓准确地运动,勾画出复杂的封闭式图形。在开始运用这种方式绘画时,落笔会十分稚嫩,慢慢地儿童逐渐能领会这种方式,使轮廓线变得流畅起来,画面表现事物的准确性也提高了。
五、水平与垂直关系的处理
幼小的儿童思维受知觉的限制,他们只知觉到事物的某一个方面,而不能知觉到事物的所有方面,在解决问题的时候,往往不能从全局考虑问题。这一特征常会在儿童的美术活动中表现出来,也就是说年幼的儿童在绘画时不能运用水平一垂直关系作为稳定的参照构架,而是以局部的垂直关系替代整个画面的水平一垂直关系。
例如,儿童画道路两侧的房屋,他们常只以局部道路作为参照点,不懂得画面所在的基底线是整个画面中任何事物位置的参照标准,缺乏对整体的水平一垂直关系参照系统的认识,他们在绘画时会将每幢房屋画得局部地垂直于道路。同样,儿童在画房屋斜顶上的烟囱时,常会将烟囱画得垂直于斜面,于是,画面上会出现烟囱歪斜的奇特景象。
以局部的垂直关系替代整体的水平一垂直参照系统,这是儿童在没有建立起水平一垂直参照系统前经常采用的方式。如儿童画一些人坐在马车上,两侧的轮子分别地垂直于马车车厢,人垂直于车厢前侧,马垂直于地面,这样的画给成人的感觉是绘画者从多个视点在画同一张画,这种关系是难以成立的,但是对这个年龄阶段的儿童而言,却能轻松地认识到这是一张反映一匹马拉着一车人在大路上走的画。
一旦儿童能够运用水平一垂直关系的参照系统构图,儿童的画就比较忠实于它所表现的事物的视觉概念,与成人的构图方式相统一。从以局部的垂直关系替代整体的水平一垂直关系,到能够运用水平一垂直关系的参照系统构图,这一发展过程虽说是一种几乎跳跃式的过程,但儿童刚开始运用水平一垂直参照系统进行构图时还似乎有些呆板和模式化。例如,处于这个过渡阶段的儿童,所画的人,不管这些人在做什么,上肢往往是平举的,形同稻田里的“稻草人”。画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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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的躯干、四肢、树木、标牌等,要么是水平线构画,要么是垂直线构画。
随着儿童认知的发展,他们会逐渐地对自己的那种过多地使用水平线和垂直线的构图表现出不满,试图运用倾斜关系来表现复杂的事物,使构图向更为高级的阶段发展。当儿童不仅能够在水平一垂直关系的参照系统里运用水平线和垂直线表现事物,而且还能熟练地在此系统里运用不同倾斜度的线条表现事物时,儿童表现的能力大大增加了。例如,他们不但能用直线和斜线将倾盆大雨和狂风暴雨区别出来,而且还能用不同的倾斜度表示风的强烈程度或人在奔跑时的速度。这样,儿童美术作品就显得更为逼真,更有表现力。但是儿童运用复杂的倾斜关系替代机械的水平或垂直关系表现事物,是需要一个发展过程的。
六、事物之间关系的处理
儿童在美术活动中表现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比起儿童表现某一孤立的事物要刚难得多,这就跟儿童理解一辆汽车比另一辆汽车开得快要比理解汽车这个物体更为困难一样。
年幼的儿童常将事物看作是独立的个体,他们在纸上画的物体往往是一个个单独存在,与其他事物缺乏联系,而且还常是飘浮在空中与地面也没有关系。例如,儿童画一个人戴一顶帽子,这顶帽子可以与人的头部没有任何接触,而是飘浮在天空之中。
随着认知水平的提高,儿童在绘画时开始使一个事物与另一个事物发生相互的联系。在开始阶段,儿童是以十分简单的方式处理事物之间的这种关系的,例如,当儿童画一个人骑在动物身上或者坐在一张椅子上时,他们只是将所画的人的躯干紧贴着坐骑的背部或者椅面,人的腿“消失”了,人和动物或者人和椅子双边的关系仅仅表现为紧密接触,而又“互不侵犯”。有些儿童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仍然画出人和动物或者人和椅子双方的完整图形,并且简单地将双方重叠在一起,使它们之间形成一个同属,给人以一种动物或者椅子是透明的感觉。
儿童在处理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时,更为高级的水平是X光式质检图画的消失。儿童在处理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时,如果只画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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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条腿,而不再画出另一条站在动物的一侧所看不到的腿,说明儿童这种表现方式已与成人的表现方式相类同,已能较为客观地反映出事物本来的面目了。
儿童在绘画时,所画人物的肢体残缺不全是常见的事。当儿童在画人时不再出现缺胳膊少腿的现象,能根据所画的人和坐骑之问的关相互系有意地不再画上一条看不到的腿,这就需要较为高级的思维活动。因为儿童若要完成这个任务,就须摆脱将各种事物仅作为单独存在的实体看待的方式,要能从整体上把握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并能在绘画时将这种关系表现出来。
七、动态的表现相互相互
对于年幼的儿童来说,表现事物的动态不是容易的事。儿童在绘画时,表现人的行走和跑步的动态有一个缓慢的发展过程。年幼的儿童所画的人,即使是在行走或者跑步,也常以正面直讧的方式加以表现的。有一些5~6岁的儿童,开始能用动态的方式表现人的行走和跑步的动作了,但是,这种表现的手法仍然是十分简单的,只是将正面直立的人物的下肢的位置画得分开一些而已,下肢分得越开,表示人的行走或者跑步的速度越快。
对大量的儿童绘画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幼儿很少画侧身的人,但侧身的动物很多。用侧面的方式画人物的动态活动,是一种较为高级的表现方式,只有在学龄期儿童中才能常见到。与画人物正面的行走和奔跑相类似。以后,除了所画人物的下肢位置变化以外,儿童也采用改变人物手臂的位置的方式表示人的行走和跑步的动作,然而与下肢的位置变化相比,上肢的位置变化显得并不很重要,一般只是起“辅助”作用。衣服和头发的随风飘动以及表示运动的线条,这些线条在实际中并不存在,它只是人们用以表示动态时常用的图形符号等,也是常被年龄稍大的儿童所运用的表现人物行走或者跑步的-种方式。但是,在大多数儿童的绘画作品中,尽管所画的四肢、头发、衣服等的位置发生了这样那样的变化,人物躯干部的主轴线却始终保持不变,就是说,它是始终垂直于地面的。
年幼的儿童画一个人捡皮球的动作,只是将其所画的人和皮球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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