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02 体系代号:2101 Q/JABF HR3.23-2012
电气维修工岗位规范
2012-11-28发布 2012-12-01实施
吉林东光奥威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发 布
Q/JABF HR3.23-2012
前 言
为了明确电气维修工的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完成本岗位的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东光奥威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东光奥威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东光奥威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微、刘宇辉。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Q/JABF HR3.23-2012
电气维修工岗位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维修工的职责与工作任务、职权、工作协调关系、任职资格及对本岗位的考核指标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气维修工聘任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工作内容及要求见表1。
表1 岗位说明
岗位名称 电气维修工 岗位编号 所在分厂/部门 公司各单位通用 岗位定员 另文规定 直接上级 班长 工资等级 另文规定 直接下级 无 薪酬类型 另文规定 本职工作:负责分厂(部门)内的生产设备、用电器具及用电线路的检查、维护保养、安装、调试、各种盛具、夹具、辅具的焊接维修;同时履行安全生产、生产现场管理及填写各种记录的职责。 职责与工作任务: 职责表述: 根据设备管理的规定,负责分厂(部门)的生产设备、用电器具及用电线路检查和维护保养与检修。 职 责 一 百分比 % 1、执行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安排对设备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和检修,做好周期《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卡》; 工作 任务 2、深入生产班组检查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预防性的预检、预修工作;对重点设备、关键设备,做到重点预防、及时维修; 3、巡视、检查操作者的设备的使用情况,指导操作者正确使用电器设备,制止违反电器设备操作规程的行为。 2012-11-28批准
2012-12-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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