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进典型信息采集和报送的通知
系统企业党委(党组):
为了加强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构筑精神高地,为我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建立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常态化机制的通知》(黔宣发[2012]5号)要求,拟建立全省先进典型数据库。为了丰富数据库的内容,现将先进典型信息采集和报送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典型宣传工作,善于发现典型、大力宣传本企业的先进典型,对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特别是近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及时采集上报。
2、各企业要按照黔宣发[2012]5号文件要求,建立本企业的先进典型数据库,加强对先进典型信息的采集,将本企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登记入库。
3、请各企业将两年来宣传报道过的先进典型的事迹材料及宣传报道稿件,收集整理汇总后,于3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国资委党建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附件:
1、《先进集体信息采集表》; 2、《先进个人信息采集表》。
3、省委宣传部《关于建立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常态化机制的通知》(黔宣发[2012]5号)
附件1
先进集体信息采集表
先进集体名称 联系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新闻 媒体 报道 情况 (新闻稿件另附) 所获荣誉 主 要 事 迹 (约1000字,可另附页) 同级党委宣传 部门意见 上级行业主管 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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