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局文件
青卫医妇字?2007?54号
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局直各单位,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卫医字[2007]3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望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要认真组织学习?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按要求认真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二、及时做好考核机构的申报工作。符合?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者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均可申报考核机构,获批准后,具体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在省厅注册的医疗机构申报材料请于5月31日前报至省厅医政处、中医局。在市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申报材料请于6月8日前报至市卫生局医政与妇幼卫生处、中医处。不符合申报条件或逾期未报的,市卫生局将委托其他考核机构对其医师进行
考核。在各区、市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的申报工作及其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由各区、市卫生局负责,各区、市卫生局指定的考核机构名单务必于2007年6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与妇幼处,市卫生局汇总后报省厅备案。
申请承担医师考核任务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直接向医师执业注册主管机关提交申请,并提交?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材料。
市卫生局医政与妇幼卫生处联系人:孙艳青
联系电话:85912532 传真:85912515转医政与妇幼卫生处 电子邮箱:huiminyiliao@126.com
市卫生局中医处联系人:潘鹏
联系电话:85912536 传真:85912356 电子邮箱: qingdaozhongyichu@163.com
附件:1、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卫医字[2007]39号)
2、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通
知(卫医发[2007]66号)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医政 医师定期考核 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7年5月30日印发
共印6份
附件1:
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鲁卫医字?2007?39号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省将从今年底开始第一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各市各单位要抓紧做好考核机构的申报工作,在我厅注册的医疗机构申报材料请于5月31日前报至我厅医政处、中医局。不符合申报条件或逾期未报的,我厅将委托其他考核机构对其医师进行考核。全省的申报工作于2007年7月1日前完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考核机构名单务于7月15日前逐级报我厅,经汇总后报卫生部备案。
卫生厅医政处联系人:谭成森
联系电话:0531-67876150 传真:0531-67876263 中医局联系人:禹金涛
联系电话:0531-67876178 传真:0531-67876216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72号 邮编:250014 山东省卫生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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