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车集团管理制度 ————————————— ★ ——————————————
人才招聘计划管理办法
FTOP.10007.43.2-2010
2010年12月24日发布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人才招聘计划管理办法 FTOP.10007.43.2-2010
1.目的
1.1强化人才招聘计划的严肃性,将招聘计划纳入公司统一管理;
1.2加强人才招聘过程管理,强化管理职责,本着“谁用人谁负责招聘”原则,落实到单位或个人,提高招聘人才的质量、到位率及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福田汽车集团人才招聘计划的全过程管理。 3.术语
3.1专家级人才:指副经理级及以上、特级专业总师及关键核心岗位业务专家; 3.2重点业务人才:指根据集团战略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开展业务(每年由综合管理部根据战略规划指定)所需的招聘人才,2010年的重点业务是重型机械事业部、工程研究院(乘用车、新能源业务)、多功能车工厂、欧曼二工厂、欧V南海工厂、雷沃动力事业部二工厂、印度事业部、欧洲事业部的除专家级以外的其他需要招聘的社会人才; 3.3一般社会人才:指现有业务中除专家级人才以外的其他需要招聘的人才。 4.引用文件
FTOP.10007.18.0-2008《社会人才招聘管理规定》 5.职责
5.1 集团人力资源部
5.1.1 人力资源部为人才招聘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
5.1.2组织制定下达各类人才招聘需求计划及集团范围内的招聘实施的项目工作计划; 5.1.3负责各业务提报的招聘实施计划的审核;
5.1.4牵头负责组织集团职能部门的人才招聘实施工作;
5.1.5负责人才招聘实施的过程管理,对各招聘责任单位及各责任人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调度、协调、评价及考核;
5.1.6协助指导各单位及各责任人的招聘工作及服务支持。 5.2 各职能部门、事业部/SBU 5.2.1 提报本单位人才招聘需求计划; 5.2.2 执行公司下达的人才招聘工作计划;
5.2.3制定本单位基于业务的人才招聘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6.管理内容和规定
6.1 专家级人才招聘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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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计划管理
6.1.1.1每月28日前由各主管副总经理根据业务发展及人才现状提报招聘需求计划,具体按《专家级人才招聘需求计划提报表》提报(附件1);
6.1.1.2 每月由人力资源部将需求计划汇总编制并初审后组织提交集团管理决策会评审,专家级人才招聘计划的招聘周期为3个月,自计划签批下发之日起执行,加急的计划需注明; 6.1.1.3计划经公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按招聘权限责任到人,由责任人组织招聘实施; 6.1.1.4人力资源部每周末对专家级人才招聘进展情况调度一次,每月提交集团管理决策会评审后考核通报;
6.1.1.5各单位提报招聘协议,人力资源部审核不合格的须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各用人单位,审核合格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审批,一周内完成审批程序(公司领导出差的时间顺延),并将结果反馈给各用人单位。 6.2 重点业务人才招聘计划管理 6.2.1计划管理
6.2.1.1各重点业务单位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分析评估现有人才资源前提下,编制人才招聘需求计划,并将计划分解到月份,提报计划按《一般社会人才招聘计划提报表》(附件2);
6.2.1.2人力资源部组织各单位人才招聘需求计划的审批及下达执行,并对各单位计划实施滚动管理。重点业务人才招聘计划的招聘周期为2个月,自计划签批下发之日起执行; 6.2.1.3各单位每月28日前将本月目标完成情况及下月计划安排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整理后在下月5日前下发月度招聘计划(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顺延);
6.2.1.4人力资源部每月5日前对招聘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考核意见,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6.2.1.5各单位提报招聘协议,人力资源部审核不合格的须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各用人单位,审核合格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审批,一周内完成审批程序(公司领导出差的时间顺延),并将结果反馈给各用人单位。 6.3 一般社会人才招聘计划管理 6.3.1计划管理
6.3.1.1各单位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分析评估现有人才资源前提下,编制人才招聘需求计划,并将计划分解到月份,提报计划按《一般社会人才招聘计划提报表》(附件2); 6.3.1.2人力资源部组织各单位人才招聘需求计划的审批及下达执行,并对各单位计划实施滚动管理,一般社会人才招聘计划的招聘周期为2个月,自计划签批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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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3各单位每月28日前将本月目标完成情况及下月计划安排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整理后在下月5日前下发月度招聘计划(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顺延);
6.3.1.4人力资源部每月5日前对招聘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考核意见,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6.3.1.5各单位提报招聘协议,人力资源部审核不合格的须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各用人单位,审核合格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审批,一周内完成审批程序(公司领导出差的时间顺延),并将结果反馈给各用人单位。 6.4各类人才招聘工作计划管理
6.4.1人才招聘工作计划是指公司制定并下达的各类专项招聘计划,包括招聘会计划、内部推荐人才计划、专项对口挖人才计划等;
6.4.2各单位须严格执行公司各类人才招聘工作计划; 6.4.3对不按要求执行计划的,按计划规定严格考核。 7.考核管理
7.1需求计划提报考核。对不能按时提报需求计划的,每拖延1天考核500元; 7.2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考核。对于集团安排的专场招聘会、直达企业招聘等项目计划,各单位在完成本月招聘指标的情况下不参与考核,若没有完成招聘指标且未完成项目计划,按项目考核单位一把手1000元,主管副厂长500元,人力资源部或综合管理部部长300元。 7.3招聘计划完成情况考核。
7.3.1对月度计划只考核,每欠完1人按以下标准进行负激励,超额完成的季度统算时再考虑正激励;
7.3.2对完成季度计划的单位按以下标准进行正激励。
人才类别 激励主体 主管副总 专家级人才 单位一把手 单位一把手 重点业务人才 主管副厂长 人力资源/综合管理部长 单位一把手 一般社会人才 主管副厂长 人力资源/综合管理部长 -3000 -1000 -1000 -500 -500 -300 -300 月度考核负激励标准(每人) -3000 季度考核正激励标准 1、对未全部完成月度计划但完成季度计划的按累计考核额度的50%进行奖励。 2、对每月均完成招聘计划(即完成季度招聘计划)指标的单位及人力资源部给予1000-5000元的正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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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对完成年度计划的正激励。具体标准如下:
人才类别 专家级人才 计划 完成率 激励比例 项目激励 人力资源部 80% 50% 20% 事业部 20% 50% 80% 80%及以上 计划完成率﹥80%,每超额完成1人,奖励10000元 重点业务人才 85%及以上 计划完成率﹥85%,每超额完成1人,奖励5000元 一般社会人才 85%及以上 计划完成率﹥85%,每超额完成1人,奖励2000元 8.附则
8.1各事业部/SBU单位须依据本管理办法转化成为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并予以贯彻执行。
8.2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9.附件:
附件1:《专家级人才招聘需求计划提报表》
附件2:《社会人才招聘需求计划提报表》(含重点业务人才和一般社会人才) 附件3:《社会人才月度招聘计划管理表》 附件4:人才招聘计划管理流程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办法提出部门:人力资源部; 本办法归口部门:人力资源部; 本办法起草人:李学文、冯江伟; 本办法审核人:潘平 本办法审定人:赵宝瑞 本办法批准人:张夕勇
本办法使用范围:各职能部门;工厂、各SBU; 本办法的阅读范围:各职能部门;工厂、各S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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