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
摘要:劳动力转移是解决农村劳动力剩余的重要途径,要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也必须完成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的转移。绥化市是黑龙江省的农业大市,农业人口占人口的多数,积极稳定地完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对于实现绥化市农村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绥化;农村劳动力;转移
配第-克拉克定理告诉我们,伴随着一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将自然地出现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和第三产业的转移,一般而言,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越高的国家,农业劳动力在全部劳动力中所占的比重就越小。[1](P.57)绥化市是黑龙江省的农业大市,近些年来,随着经济与科技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也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适当地将这些剩余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出去,对于提高农民收入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绥化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原因
(一)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农村产生剩余劳动力
以往传统式的农业耕作,农民常年依附于土地之上,浪费了农村的大量人力。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农业生产率的大幅提高,农民从土地中逐渐解放出来。截止到2009年末,绥化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310.5万千瓦,农用大中型拖拉机39374台,小型拖拉机76811台,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76209台,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124235台,[2](P.374)联合收割机2421台,农用运输车25194台。[2](P.376)农业机械的增加,加快了农作物耕种和经营管理的过程,节约了劳动生产的时间和劳动力的使用,产生了农业生产的剩余劳动力,为绥化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人力资源。
(二)城乡生活水平的差距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另一动因
现代工业的发展,使得城镇工商业部门的就业范围广、劳动生产率提升、工人工资增加。与此相比较,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物质文化生活比较单调,多数农民的实际收入低于城镇居民的平均水平。2009年,省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20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66元,城镇人均储蓄存款29228元,乡村人均储蓄存款3981元。[2](P.274)这种收入不均的现象加之生活居住环境的差异,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
(三)城市相对于农村而言有较高的就业率
以目前绥化市经济发展的状况看,农村企业的数量少、规模小,且往往限于家族式的管理程度上,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有限。而绥化市市区虽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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