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稽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纳税单位对企业所得税偷税的惯用手法是缩小收入,扩大成本、费用和损失。新税制实施后,由于我国的企业税务会计尚处于起步阶段,财务会计规定与税收规定不一致,也给企业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有空可钻,再加上企业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他们往往采取更加隐蔽的手段进行偷逃税,应该引起我们注意: 1. 注意稽查企业将应税收入挂入往来中的问题
企业为了达到少缴或不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企业往往将收取的价外收入或其他收入,如房租收入等挂入往来帐。企业将应税收入挂入往来帐大致可产生以下三种结果:一是企业将应税收入挂入往来帐,即偷漏了流转税等,又偷漏了企业所得税;二是企业将应税收入挂入往来帐,根据企业的当年效益,然后年终再转入多少,人为地调节利润来达到少缴或不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三是企业将应税收入挂入往来帐,将企业一些不合理的开支从其往来帐中支抵,这样不仅偷漏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等,而且给企业某些人或部门产生腐败提供了经济来源和隐蔽性。
2. 注意稽查企业在成本结转分配上的问题
企业成本的结转正确与否,直接影响企业当期利润,因而企业往往通过成本结转,人为地调节利润来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企业成本多转有三种情况:一是材料成本多转到生产成本;二是生产成本多转到产成品成本;三是产成品成本多转到销售成本。其中以第二种情况更具有隐蔽性,即企业往往采取高转完工产品成本的策略来避税。 3. 注意稽查企业在工资核算中的问题
企业应付给职工工资总额按财务制度规定要求应全部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来核算。按税法规定企业工资总额超过计税工资标准部分应剔除,调增利润。企业为了达到少缴或不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在工资核算中往往采取以下二种手段来人为调节利润:一是企业工资总额未超过计税工资标准,而且企业效益较好,在年终往往采取多提工资挂在应付工资往来帐上,应注意审核“应付工资”科目的提起数和发放数,看有无存在人为多提来调节当年利润;二是企业工资总额已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企业,往往将年度中的部分奖金、补贴等不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来核算,直接进入成本费用或挂入其他往来科目来避税。 4. 注意稽查随工资总额提取的三项经费在使用中的问题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检查不仅应注意提取是否符合标准,有无超标,而还应注意检查这三项科目借方发生数(即使用数),是否存在提而不用或少用,如职工医药费、职工工会活动费、职工培训费等应分别在以上三项经费中列支,不能直接进入有关成本费用,检查时应特别注意企业是否将这些费用全部或部分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减少企业当年利润。
5. 注意检查追踪企业在查补以前年度税款帐务处理中的问题
查补以前年度税款,企业往往不做帐务调整,税务稽查部门如在检查中不加注意,就可能导致以下二种结果的产生:一是税务稽查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查补以前年度税款,已做了纳税调整,企业在入库时,又进入当年费用,这样这笔查补税款就在两个年度中都得到抵扣,减少当年利润;二是企业将查补以前年度税款不提取,入库时直接冲减当年度应交税金,税务稽查部门不严格认真审核,就会出现“明征暗退”,导致税款流失。 6. 注意稽查企业在提取折旧中的问题
企业提取折旧的方法一经确定,报税务机关备案。以后年度就不得随意变动。在检查中,一是注意企业是否随意变动提取折旧的方法来调节企业利润;二是注意企业计算折旧是否正
确。由于企业固定资产种类、项目繁多,财务制度规定的使用年限与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有些不一致,导致企业与税务部门计算折旧不一致。虽然有些企业提取折旧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但不符合税法规定,应按税法规定来调整。 7. 注意稽查企业在业务招待费中的问题
按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超过规定标准部分,不能在所得税前列支。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和发展或企业某些人为了个人利益,用公款请客、送礼、送红包等不可避免。近年来,企业业务招待费呈不断增长趋势,为了控制业务招待费的超标,企业也采取积极对策来避税,通常采取一分为几的策略,即虚开发票将业务招待费分解到办公费、会议费、低值易耗品等中去,这样业务招待费超标既得到控制,又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同时又不会引起审计、纪检、监察等到部门的注意。
8. 注意稽查企业“在建工程”中利润调整方面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税金的内容与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基本上是一致,但在具体扣除时的扣除范围,税法与财务制度规定存在着差别。因此有些企业往往将有些不能在税前列支或超标准的有关费用转入到“在建工程”科目来避税,如企业将部分工资或有些费用转到“在建工程”科目列支,虽然对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无影响,但是影响了以后年度利润,影响原因是在建工程形成固定资产,增大固定资产原值,每年提取折旧增大,当年利润就减少,从而使这些不能在税前列支或超标准的有关费用在以后年度中逐年得到补偿。 9. 注意稽查企业在销售费用列支中的问题
近年来,许多企业对销售部门制定了一些较为灵活的销售管理办法。企业销售费用不断呈增长趋势,对本企业销售人员提成,应注意是大包干还是小包干,严格审核,除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外;还应视同工资薪金支出,按大包干、小包干的规定扣除必要的有关费用,然后看是否超过计税工资标准来调整企业应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除此之外,还应注意剔除企业不合理的开支。
10.注意稽查企业在“损益调整”科目方面的问题
税法规定,年度终了后,企业纳税年度应计未扣除项目,包括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损益调整”科目是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有些当年效益较好企业,往往将以前年度少计税前扣除项目和金额利用“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当年利润,减少企业所得税。
贵溪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张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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