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选择与应用相关的过程与方法。 ?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领域的要求包括思想道德行为、态度、习惯、意志等方面,其表现水平分为感受、体验、接受三个层次。
感受:能注意学习内容作出情感反应。 体验:愿意进行学习,并愿意在实践中去体验。 接受:自觉进行学习,并通过实践形成自觉的行为。
二、 课程目标
1.总目标
以信息素养的形成为主线,以全面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为根本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合理选择信息技术进行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表达,能运用常用的信息处理软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具有信息社会的安全意识与自律能力,明确承担的社会责任。
2.分目标 ? 知识与技能
掌握必备的信息技术基础知识与技能,具有初步的信息收集、处理、传输、表达的能力。掌握常用信息技术工具的基本操作;初步掌握图形图像的设计与处理、数据表格处理、多媒体报告制作、网站制作的相关知识与技能。
? 过程与方法
经历、认识和应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能根据需要选择相关的信息技术工具,能有效、有针对性地使用相关的信息技术工具;能比较迅速有效地获取信息、甄别信息、归纳信息;能有主见地正确评价利用信息技术工具完成的作品等。
?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培养学习和使用信息技术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体验信息技术的文化内涵,形成对信息技术的求知欲,能辨证地认识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日常生活的影响,能理解并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负责任地、安全地、健康地使用信息技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明确在信息社会中个人对社会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有自信、自强、自理、自立,残而有为,为社会服务并贡献社会的意识。
三、课时安排
聋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总课时数为68,安排在高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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