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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师德师风教育手册(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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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 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 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 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第九条 教师有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教师受降低专业技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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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等级处分期间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受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期间不能重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 教师不服处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 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 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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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4号)

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个不”的承诺

一、不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二、不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驱赶学生出教室和用不文明言行对待学生家长。

三、不违规公布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位。 四、不缺课、迟到、早退、无教案和浓妆异服上课。 五、不敷衍批改作业或请学生代批作业和试卷。 六、不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和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七、不从事有偿家教和未经学校批准在外兼课。

八、不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及商品和向学生乱收费或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变相乱收费。

九、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十、不参与黄、赌、毒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局长)中小学校 中小学校长 中小学教师“十个不”承诺〉的通知》(毕地教发〔2010〕3号)

四 省、市师德教育主题

一、贵州教育精神

开放自信,乐于奉献;攻坚克难,勇于争先。人一之,我十之,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

二、贵州教师誓词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庄严宣誓,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教师神圣职责。修身立德,为人师表;追求真理,崇尚科学;敬业爱生,教书育人;淡泊名利,严谨治学;传承文明,勇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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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学习,不断进步。为全体学生美好未来,我愿奉献全部智慧和力量!

三、贵州教师自律歌(试行)

人民教师要牢记, 职责神圣须自律。 为人师表言行一, 技艺精湛益子弟。 勤耕淡泊名与利, 学术诚信求真谛。 有偿补课毁声名, 情趣高雅拒恶习。 教师誓词常记取, 桃李天下留美誉。

四、2009年以来毕节市师德教育主题

2009年:以“塑师表、正师风、立师德、铸师魂”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通过“全省优秀教师师德报告会”,开展“远学孟二冬、近学黄钟乐”等活动,改善师德师风。

2010年: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的“规范办学行为”启动年活动,以“增强生命感和责任感”为师德教育主题,开展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个不”的承诺活动,强化师德责任。

2011年:围绕规范办学行为巩固年活动,以“深化增强生命感和责任感教育”为主题,深化师德研讨,提升教师师德理论水平。

2012年:以“做有人格魅力的人民教师”为主题,开展践行“贵州教师誓词”和“贵州教育精神”为内容的征文比赛活动,加强师德师风管理制度建设,探索有利于良好师德形成的考评制度。

2013年:继续深化以“做有人格魅力的人民教师”为主题,落实“五加强五强化”,努力提升师德师风水平,即:加强师德典型引领、加强师德师风考核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师德师风环境建设、加强和改进学校工作作风、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奖惩激励,强化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领导、强化师德承诺、强化督导检查、强化信访办理、强化统筹落实。

2014年:以“我的教育梦”为主题,以践行“贵州教师誓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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