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试试题库-判断题及答案(183题)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24 12:19:42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答案A

109、为了在符合法律规则的前提下更好地体现采购需求,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指定三个品牌和型号。 A、X B、√ 答案A

110、代理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的代理机构只需具备工程代理资质。 A、X B、√ 答案A

111、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均按照《招标投标法》执行。 A、X B、√ 答案A

112、质疑是供应商的一项重要救济渠道,质疑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A、X B、√ 答案A

113、询问、质疑和投诉的主体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而受理询问的对象是采购人,受理质疑的对象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受理投诉的对象是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A、X B、√ 答案B

114、询问的范围不受任何限制,只要这个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就可以不受约束地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A、X B、√ 答案B

115、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5%。 A、X B、√ 答案A

116、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A、X B、√ 答案B

117、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A、X B、√ 答案B

118、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A、X B、√ 答案B

119、政府采购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是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A、X B、√ 答案B

120、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A、X B、√ 答案B

121、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A、X B、√ 答案B

122、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A、X B、√ 答案B

123、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分为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和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A、X B、√ 答案B

124、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被投诉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0日。 A、X B、√ 答案A

125、询价采购中,被询价的供应商报出的价格可以更改。 A、X B、√ 答案A

1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A、X B、√ 答案B

127、随着电子采购的发展,目前,政府采购合同可以采用电子文件形式作为惟一的合同保存形式。 A、X B、√ 答案A

128、采购人对供应商询问的答复内容不能涉及商业秘密。 A、X B、√ 答案B

129、除法定特殊情况外,政府采购也可以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采购外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A、X B、√ 答案A

130、政府采购的合同金额可以适当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A、X B、√

131、《政府采购法》既是一部实体法,也是一部程序法。 A、X B、√ 答案B

132、即使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也可以改变中标结果。 A、X B、√ 答案A

133、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其可选择的法律救济渠道只能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X B、√ 答案A

134、邀请招标的供应商是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 A、X B、√ 答案A

13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A、X B、√ 答案B

136、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A、X B、√ 答案B

137、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A、X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试试题库-判断题及答案(183题).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9xo3e7b5ym9pg7y7h9ws_5.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