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控方式:人员监控。 2)监控方法: ① 监控组织:安全员。
② 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巡回安全检查及专业安 全检查。
③ 安全评价:定期安全评价。 ⑵ 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对厂内电路、电线、带电设备进行经常性检查。
2)严格落实电工作业有关规定,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发生供电故障,必须专职人员处理,禁止无证人员处理。
4.1.3机械伤害事故危险源监控 ⑴ 监控方式方法
1) 监控方式:人员监控。 2)监控方法: ① 监控组织:安全员。
② 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巡回安全检查及专业安 全检查。
③ 安全评价:定期安全评价。
⑵ 预防措施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上岗。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工具操作的部位,不得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3)机械传动、转动部位加装可靠,防护装置不得任意拆除。
4)机械不得带病运转。
5)检修机械,必须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警示牌。 6)检修完毕,试运转前,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机械部位人员、设备内人员撤离安全的地方,方可试车。
4.1.4高温危害事故危险源监控 ⑴ 监控方式方法
1) 监控方式:人员监控。 2)监控方法: ① 监控组织:安全员。
② 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巡回安全检查及专业安 全检查。
③ 安全评价:定期安全评价。 ⑵ 预防措施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上岗。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穿戴劳动防护
用品,用工具操作的部位,不得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3)窑炉、管道不得带病运转。
4.2预警行动
4.2.1事故预警条件 ⑴炭化活化炉工作不正常;
⑵电路老化、绝缘老化、临时线路不合理、设备短路等; ⑶职工违章操作、处理机械故障采取安全措施不当等; ⑷窑炉故障、管路老化,高温蒸汽泄漏等。
4.2.2预警方式、方法:采用电话预警、当面预警或其它方式预警。
4.2.3 信息发布程序
⑴ 事故单位或工作人员发现事故或危险,符合预警条件时,立即报告总指挥。
⑵ 通过确认、分析,符合预警条件,总指挥利用会议或电话发布预警通报。
⑶ 应急指挥部应做好各级预警记录,并在预警结束后三天内写出预警行动总结报告,办公室存档备案。
⑷ 预警解除由应急指挥部批准,总指挥发布。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⑴ 报警系统:在各生产作业点设置报警电话,接警统
一由厂值班室承担。情况紧急时,也可立即报告公司值班领导,先期采取现场处置措施,立即报告总指挥。需要撤离周边作业人员时,以最快方式通知所有人员撤离。
⑵ 报警内容: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类型、事故大致经过、伤害人数、现场采取的措施以及需要支援的请求。
⑶ 报警方式:采用电话报警,值班设置手机电话24小时开机,号码为。
⑷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电话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便于扩大应急时联系。
⑸ 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急能力不足,需外部增援的,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和上级应急救援组织,请求增援,增援内容:人力、资金、设备、物资、器材、防护用品等。
4.3.2 信息上报
⑴ 上报单位:县安监局、县政府。 ⑵ 上报时限:1小时内上报,电话报告。
⑶ 上报内容: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事故类型、事故经过、伤亡、伤害人数和严重程度、现场采取的措施以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⑷ 信息发布部门: 应急指挥部。 4.3.3 信息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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