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若通风系统出现故障,造成工作面微风或无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到轨道大巷内防突风门外新鲜风流中,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
8)、临时停风24小时以上必须将工作面临时封闭,并设置栅栏和警标,严禁人员入内。
9)、揭煤前,调度室监控队必须对井下所有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对所有监控探头进行一次全面的校正,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及监控数据的灵敏、可靠。
10)、一采区下部探巷揭煤放炮时,地面监测室要加强监测,包括局部通风机的运行状况等,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11)、揭露5-3煤后仍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原则,直至揭露5-2煤,并且5-3煤距一采区下部探巷法线距离大于2米。
七、揭煤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一)、揭煤顺序和方法
1、揭煤顺序:施工瓦斯抽放孔进行瓦斯预抽→正常掘进至距煤层法线距离2m→进行预测预报→指标不超时进行刷斜面→远距离放炮揭开煤层→按远距离放炮要求过煤层施工(至煤层顶板距巷道底板法线距离2m)。
2、揭煤方法:放震动炮揭煤。 (二)、揭煤爆破说明
1、斜面刷好后,进行挑顶揭开煤层。
2、炮眼布置、个数、深度、装药量及装岩结构见揭煤爆破图表(附图十二) 3、爆破联线方式:串并联 4、爆破参数计算:
5、爆破网络、雷管电阻、起爆电流的计算及放炮器的选型。 根据现有的起爆器情况,起爆时选用YJQL-500型起爆器。 (一)YJQL-500型起爆器验算
已知:单只串联时允许负载电阻:900Ω
允许起爆雷管数:500发 最大起爆电流:2.6A 限定母线:20Ω 最高峰值电压:3000V 单发雷管全电阻R=3.7~5.7Ω 起爆电流I起≥1.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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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放炮要求:最小安全起爆电流2.4A;一次起爆最大量:50发; 连接方式:串联;母线长度:500m。(以揭开煤层时的炮眼布置计算,预计8个煤眼)
(1)母线选型:
2×1.0电缆 每千米 R =20Ω 500米R=10Ω 符合 2×1.5电缆 每千米 R =13.7Ω 500米R=6.85Ω 符合 2×2.5电缆 每千米 R缆=8.21Ω 500米R=4.105Ω 符合 选用2×2.5电缆 (2)外载电阻计算 起爆方式为串连,R=nR雷 R=50×5.7=285Ω 雷管连接后与母线串联
所以 R总= 285+6.85=291.85Ω <900Ω , 电阻符合要求。 (3)最小起爆电流验算 I=3000/291.85=10.28A﹥2.4A
经验算,选用YJQL-500型起爆器,2×2.5电缆,满足起爆要求。 (三)、放揭煤炮前的准备工作
1、放揭煤炮必须是在考察指标不超标,并留有安全岩柱的情况下进行,斜面施工完毕。
2、防突工区负责考察,防突考察人员下井前,认真学习使用说明书,严格执行《防突工操作规程》,要在地面进行试操作,各种仪器仪表做好全面检查,满足测试要求。
3、在一采区下部探巷距工作面25~40米范围内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且每组不少于6个呼吸袋;在轨道大巷防突风门外(起爆地点)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不少于6个呼吸袋。每个站岗警戒地点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不少于6个呼吸袋),每个呼吸袋供风量不得小于0.1m3/min。对井下安装的所有压风自救器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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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好。任何人不得随意关停压风自救器的压风。
4、通风系统改造完毕:大小矿通过双向防突风门实现隔离、一采区下部探巷实现独立通风,与一采区下部探巷共用回风巷的工作面停止施工。
5、机电科、各工区机电防爆员对责任电器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杜绝任何失爆。
6、揭煤前所有参与揭煤的人员要学习本揭煤措施且要掌握突出征兆,措施的学习贯彻要签字、考试备查。
7、凡下井人员必须每人佩戴隔离式自救器一台,并会使用。 (四)揭煤放炮
1、揭煤放炮时间为交接班期间,其他工作面上一班人员撤离至二中车场开口往外,下一班人员在井口待放炮结束,确定安全后方可入井。
2、撤人:装药前,由调度室通知井下瓦检员负责撤人工作,掘进工区负责各警戒点的站岗。瓦检员将自己撤人范围内的人员撤离完毕后,分别打电话向调度室、现场总指挥汇报。大小矿隔离防突风门(小矿侧)必须设人站岗,防止放炮期间小矿人员进入大矿。
3、起爆地点设在一号变电所开口往外的轨道大巷新鲜风流中。
4、揭煤工作顺序:打眼完毕→停电组负责停电(回风流中的非本质安全型电流全部停掉)→撤人站岗组撤人→掘进组装药联线→通防组打开采区变电所风门,关闭轨道大巷防突风门→现场总指挥确认停电、撤人、站岗、装药、通风调整各项工作完毕后向调度室汇报情况,并下达起爆命令→放炮员起爆、调度室监控队监控井下瓦斯情况→起爆30分钟后调度室根据井下瓦斯情况,安排救护队员探险(瓦斯浓度大于1%时不得探险)→探险结束确定无异常后进行顶板支护,揭煤放炮结束恢复送电、撤除警戒。
(五)过煤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揭开煤层后,再次进行防突考察,突出指标不超限时,按批掘要求组织施工。 2、过煤期间每次放炮按揭煤放炮要求进行组织实施工,直至煤层距巷道法线距离大于2米。
3、过煤期间要加强支护,在巷道两肩打设5m锚索,锚索间距2m,排距3m。 4、严格按批掘要求组织施工,不得超掘。批掘时必须根据考察范围,在前方留有5m安全煤柱。
(六)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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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揭煤放炮、过煤门放炮时,停电、撤人范围:整个回风流及各影响巷道,回风平硐外50m。详见停电、撤人、警戒图(附图 十二)
2、排放瓦斯时,必须采取间歇式通风,严禁“一风吹”。 五、避灾路线:
当发生火灾、瓦斯事故时工作面人员按以下路线撤离:工作面→轨道大巷→轨
道石门→乘人车场→一号主斜井→地面。
六、组织措施
1、为确保揭煤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成立揭煤指挥组,指挥部设在调度室,负责
协调、组织揭煤工作。
总指挥:矿总工程师 副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 现场总指挥:通防副总工程师 2、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职责:
a、现场总指挥:现场总指挥负责指挥揭煤放炮工作。
b、掘进工区:负责巷道施工和执行揭煤措施;发现顶板岩石及倾角发生变化、打钻时发生喷孔及时汇报调度室和地测科;没有接到调度室放炮命令禁止放炮;现场班组长和瓦检员要同时向调度室汇报放炮的具体时间,负责打眼、装药、放炮工作。
c、地测科:根据现场实测地质情况,判断煤层层位,分析岩(煤)层产状变化,准确测算煤层厚度,对巷道顶板距煤层的法线距离,及时测定及时通报,以便施工单位执行“边探边掘”和防突考察。
d、监控队:揭煤前对监测监控系统、通信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 e、防突工区:负责抽放钻孔的施工,做好瓦斯抽放量吨煤瓦斯含量的统计工作。揭煤前对通风系统、抽放系统和设施(包括栅栏、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等)进行全面检查,揭煤期间每天对以上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做好防突考察工作。
f、基建办:必须根据现场围岩变化情况及时确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做好爆破技术指导。
g、机电科:负责揭煤前对井下的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负责组织揭煤期间对停电范围的停电工作和放炮结束后的送电工作。
h、调度室:负责整个揭煤期间的协调工作(考察、停送电、撤人、站岗、放炮等工作),没有调度室命令不准放炮。
i、安监科:每班派一个专职安监员负责监督措施的落实,没有按照措施落实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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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炮施工;安检科瓦检组负责撤人、警戒工作,按撤人、警戒范围组织撤人。
j、救护队:负责揭煤放炮期间的现场待机监护、放炮后探险。
K、通防科:组织监督措施的落实,负责通风系统调整,对防突措施孔、考察孔进行验收,提供消突措施评估报告。
七、突出预案和突出预兆 (一)、发生突出事故的应急预案
①一旦发生突出事故调度室要及时命令机电工区变电所值班电工立即切断井下所有动力电源,并把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到地面安全地点。
②调度室及时通知救护队下井,进行侦察抢险救灾。
③调度室立即通知井下各工作地点的瓦检员按避灾路线进行撤人,把人员全部撤到地面。
④监控室要加强井下瓦斯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和通防工区。 (二)、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1)有声预兆:①煤层发出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响煤炮;②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③顶板来压、支架发出断裂声。
(2)无声预兆:①煤层层理紊乱、煤质变软、煤暗淡无光泽、煤壁发凉;②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出、片帮掉渣、顶板下沉或底鼓;③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忽大忽小,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孔等现象。
八、其它要求
1、发耳矿井处于基建时期,系统调整较为频繁。故揭煤放炮前,根据系统情况编制相应的补充措施。
2、揭煤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3、各个防突程序结束后,应由揭煤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前期工作,根据存在的问题安排、调整后期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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