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要求:
1)整流装置能满足蓄电池的初充电、事故放电后的充电、核对性放电之后的充电以及正常浮充电及均衡充电的要求。
2)整流装置的输出电压调节范围满足蓄电池组在充电、浮充电、均衡充电等运行状态下的要求,满足蓄电池在充电时所需的最高和最低电压的要求。
3)整流装置输出电流能承担直流母线的最大负荷电流和蓄电池自放电电流。
4)整流器具有定电流恒电压性能,能以自动浮充电、自动均衡充电、手动充电三种方式运行。
5)整流器内设置必要的短路保护、缺相保护、过电压保护和故障信号。 1. 直流系统接线方式
直流母线的接线方式和蓄电池的组数、直流负荷的供电方式以及充电、浮充电设备的配置情况等因素有关。直流母线通常采用单母分段接线方式,其优点如下。 (1)接线简单、清晰。
(2)容易分割成两个互不联系的直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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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有利于提高直流系统的可靠性。 (3)查找直流系统接地方便。
(4)两段母线之间有隔离开关或熔断器联络,当一组蓄电池因故退出运行时,合上分段联络隔离开关或熔断器由另一组蓄电池供两段母线负荷。
在220kV枢纽变电所的直流系统则因考虑了双重化的问题。一般装设两组蓄电池,三组高频开关设备(即两组一备),直流母线分段运行。
在500kV变电所中,线路和变压器保护都采用双重化配置方式,从保护配置、直流操作电源,直到断路器的跳闸线圈都按双重化原则配置,这就要求直流电源也必须是双重化的。故在500kV变电所中一般装设两组蓄电池,并且直流母线的接线方式以及直流馈电网络的结构等也相应按双重化的原则考虑,采用直流分屏,直流负荷辐射状供电方式。实际运行中,直流馈线、蓄电池组及充电、浮充电设备可以任意接到其中一段母线上。
1. 直流系统的运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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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两段母线间的联络隔离开关打开,整个直流系统分成为两个没有电气联系的部分,在每段母线上都接有一组蓄电池和一台浮充电整流器,另一组备用整流器可以充母线带负荷,也可以单独对某组蓄电池进行充放电。如图1-7、1-8所示。
(2) 每段母线设有单独的电压监视和绝缘监察装置。
(3) 对配有双重化保护的重要负荷,可分别从每段母线上取得直流电源。
(4) 对于没有双重化要求的负荷,可任意接在某一段母线上,但应注意使正常情况下两段母线的直流负荷接近。
(5) 当其中一组蓄电池因检修或充放电需要脱离母线时,分段隔离开关合上,两段直流母线的直流负荷由另一组蓄电池供电。 2. 直流系统的运行注意事项
(1) 正常运行时直流两段母线应分列运行,避免两段母线长时间并列运行而降低系统运行可靠性。
(2) 正常运行时直流系统的电压监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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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绝缘监察装置均应投入运行。
(3) 正常运行时,直流母线电压应保持在额定电压的±5%。
(4) 在I、Ⅱ段直流母线运行中,如因直流系统工作,需要转移负荷时,允件用I、Ⅱ段母线联络隔离开关进行短时间并列。但必须注意的是两段电压一致且绝缘良好,无接地现象。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恢复,以免降低直流系统可靠性。
(5) 直流系统在正常运行方式下,I、Ⅱ段直流母线不允许通过负荷回路并列,以免因合环电流过大而熔断负荷回路熔丝,造成负荷回路断电而引起的异常或事故。
(6) 充电机在正常浮充运行时,其调节方式均应在自动稳压方式,尽可能避免手动调节方式,以减少交流电压的变化,自动稳流一般在对蓄电池均衡充电时使用。
(7) 蓄电池应采用“浮充电”方式运行。所谓“浮充电”运行,即蓄电池与充电设备并联运行,负荷由硅整流充电设备供电,同时以很小的浮充电流向蓄电池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损耗,使蓄电池处于充足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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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正常浮充电流一般为0.3—0.5A,可监视直流母线电压来控制浮充电流。浮充电流必须经常保持稳定,当不具备自动稳压、稳流条件时,浮充电流要加强监视,并且随时调整到正常值。
(8) 对于浮充电运行的蓄电池,虽然整组蓄电池都处在同样条件下运行,但由于某种原因,有可能造成整组蓄电池不平衡。在这种情况下,应采用均衡充电的方法来消除电池之间的差别,以达到整组蓄电池的均衡。
(9) 全站仅有一组蓄电池组,不得退出运行也不得对该组蓄电池进行核对性充放电试验,只能采用恒流放出一定容量后,转而使用恒压——恒流快速充电到额定状态。若有双组蓄电池组的可轮换进行核对性充放电试验,但需将两段直流母线并列运行。
1. 交流不停电电源UPS
(1) 交流不停电电源UPS电源介绍 UPS是交流不停电电源的简称。主要为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联络线关口电能计量、调度数据远动传输系统、站用级GPS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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