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评课制度
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教学教研活动的一种形式。通过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使学校领导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领导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教师之间互相听课评课,使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总结、完善和推广教学经验,以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教学质量。
一、听课评课要求:
1、规定听课节数。
(1)、教研组每学期至少组织观摩课五次以上,通过集体观摩,丰富教学经验,提高教研组整体教学水平。
(2)、教研组教师之间应互相听课,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3)、学校中层、教研组长、指导教师和新调入的教师、第一轮任教相应年级课程的教师一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其它任课教师听课不少于15节
2、听课后要在听课记录本上按要求内容填写评课意见。
3、听课形式。
(1)独立听课。校领导及教研组长可随时到班听课,其他教师既可跟随领导到班听课,也可独立到班听课。
(2)集体听课。学校组织的校级公开课、观摩课、汇报课等。
(3)新教师与指导教师跟班听课。
(4)青年教师按学校要求的固定汇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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