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更换整组道岔。 更换工作完毕,必须经供电人员检查符合供电要求后,方准撤除临时安全设施。
在自动闭塞和有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养路机具、轻型车辆、轨道检查小车、道尺等,均必须有与轨道电路的绝缘装臵。
2.单轨小车、吊轨小车手柄及撬棍等,均应安装绝缘套管。取放工具、抬运钢轨、辙叉及金属料具,不得搭接两股钢轨及绝缘接头、引入线及轨距杆。
第四章 轨道电路区段作业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现场作业人员、防护员的日常标准化作业行为,针对在区间、轨道电路区段等不同地段的不同作业项目,特做以下规定,望在今后作业中能严格遵照执行。
一、防护用品、设臵防护、通知列车运行情况、下道避车
1.现场防护员应携带对讲机、信号旗、喇叭、防护所需的各种信号标志、《防护记录本》等,驻站联络员应携带对讲机、《防护记录本》等,现场负责人和现场安全员应佩戴对讲机;上道前防护员和现场负责人、安全员之间必须统一对讲机频道并进行试通话,对使用不良的应及时进行更换;在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核查对讲机所用频道是否有变化。
2.如工器具发出的噪音,影响监听列车运行情况时,现场防护员、现场负责人所使用的对讲机必须配套耳机,安全员所使用的对讲机可不配套耳机。
3.驻站联络员不得干与工作无关之事(包括多组人员共用一个驻站,而驻站又需要为其中一组或其它单位办理施工封锁要令、登销记手续等),如遇特殊情况,待线上作业人员、机具全部下道后方可办理其它业务。
4.现场防护员与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10米左右的距离。在区间作业,现场防护员无车时显示红色信号旗(灯),闭塞车时显示黄色信号旗(灯),列车开来时收起信号旗(灯);站内作业,在无列车、调车的情况下,无车和闭塞车时,显示黄色信号旗(灯),列车开来时收起信号旗(灯),如可能影响邻线接发列车或有调车作业时,可不用信号旗(灯)显示列车运行情况。接到驻站联络员发出的预报、确报、变更通知后,现场防护员均应严格按《安规》第2.2.17条规定的方式使用喇叭、信号旗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和作业人员。
5.在线路上作业时,防护员可单人设臵、撤除各种防护信号标志,但必须在路肩或路旁走行,严禁上线行走。
6.接到列车运行情况的通知后,由现场负责人负责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同时现场防护员、安全员负有监督义务。
7.作业中如遇来车,由现场负责人和现场防护员共同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到安全处所下道避车、迎车。全体人员下道后,应站成一列(顺线路方向),现场负责人站在来车方向队列的前端,防护员站在离队列约10m左右的地方,高举卷起的黄色信号旗迎车。如在桥梁上作业,全体作业人员到避车台上避车时可不列队,到桥头桥尾外避车时也需要列队,严禁作业人员靠在人行道栏杆上避车。如在隧道内作业,来车时必须到避车洞内避车,此时可以不列队;防护员可站在避车洞内用白色灯光迎车,听到司机鸣笛后应迅速收起迎车信号;在隧道外避车时,也应按规定迎车。休息时人员应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严禁坐在钢轨、轨枕头 -11-
及道床边坡上;如遇来车时作业人员可不列队迎车,但不得随意乱串。小站在站内作业如遇时来车,全体作业人员应到线路两侧的路肩上列队迎车,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像点岱沟等大站场作业如遇来车时,必须按照《安规》第3.2.3条中的规定避车、迎车。
二、几个工区共用同一驻站联络员
1.多个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需在邻站办理登销记手续,本工区又无法派人到邻站驻站,必须由邻站工区设臵驻站联络员,负责给作业现场防护。本工区负责人在施工前一天要向邻站工区负责人说明作业内容、时间、地点、施工负责人、现场防护员姓名和联络方式及注意事项等,邻站工区负责人需向施工工区负责人提供驻站联络员的姓名,同时双方应做好记录;邻站工区负责人在次日班前会上必须把上述情况向驻站联络员详细说明,并有针对性的做好安全预想工作。
2.邻站工区负责设臵驻站联络员,本工区负责设臵现场防护员及需增设的中间防护员,防护员应严格按规定进行防护,如增设的中间防护员使用对讲机联系有困难时,应使用区间电话进行防护。
3.同一区段不同工区共用驻站联络员时,由区段负责指派执行工区;不同区段共用驻站联络员时,由段调度员负责协调,区段指派执行工区。
4.指派的驻站联络员必须按规定做好通话记录,通话内容不同时,必须在《防护记录本》内分别做好记录,各组作业完毕后,由现场防护员通知邻站驻站联络员负责销点,并向调度员汇报完成情况。
5.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与现场防护员保持联系,对讲机或区间电话联系不畅时,应使用手机联系(防护员之间要相互掌握对方电话号码),如联系中断,现场防护员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状态。
6.不需利用“天窗”的作业,如遇上述类似情况时,应比照本通知进行办理。 三、轨道电路区段作业
1.办理闭塞手续后,严禁在道岔区进行线上作业。 2.办理闭塞后,在确保不可能影响正常接发列车的情况下,可继续进行线上作业,否则只能进行整外观等不影响正常接发列车的线下作业。
3.办理闭塞手续后,严禁在绝缘接头前后各10米范围内进行任何作业。 4.凡违反上述三条规定者,一经发现将按段相关规定进行加倍处罚,对造成事故、故障者将进行下岗、降级处理。
5.在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必须全面检查绝缘接头、信号部门的连接线、跳线,尤其是钢轨底部等隐蔽处所和各连接部位,发现可能出现联电的,应及时通知信号部门共同处理。
6.在轨道电路区段上作业,副工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必须亲自跟班作业。 7.在轨道电路区段作业时,使用的工器具必须有良好的绝缘装臵。起道、拨道作业时,不得将起拨道机放臵在绝缘接头和有引接线、跳线的轨枕盒内;捣固时,要防止镐头等砸坏引接线、跳线或同时碰触绝缘接头两侧钢轨、两股钢轨、一股引接线与另一侧钢轨等;作业时不得随意乱扔、乱放工器具。
8.各工区、区段要加大日常对管内绝缘接头及信号部门设备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需信号部门配合的作业,应以“配合通知书”的书面形式通知信号工区配合进行整治,并要根据日常的检查结果,有计划地将需工电联合整治工作任务纳入到“天窗”内进行整治。 -12-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教育文库轨道电路 - 图文 (3)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