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本科“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菁英班学业专项奖学金
评定及实施细则 (2018修订)
为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科生,营造刻苦学习、努力进取的良好氛围,树立奋发向上、争创一流的学院精神,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中《本专科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菁英班学业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该菁英班学业专项奖学金评定及实施细则。 一、 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
(二)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或者学习有创造性,具有较强自学和研究能力,能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观察分析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果。
(三)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社会公益活动和文艺活动。同等情况下,有社会工作和社会公益志愿活动经历者具有优先入选资格。
(四)凡在参评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无申请资格:
1、 凡在校期间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种处分尚未解除者和在上一学年内受校、院系
通报批评者;
2、 上一学年中,必修课、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重修课程)
的考试考查中有两门课程补考不及格者;但如有成绩不合格课程但同时具有以下情况之一以及综合测评成绩优秀者,可个人提出申请,由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批,通过者可进入评选:
1) 上一学年内在附件一所列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
2) 有突出的科研成果,上一学年内公开发表SCI、EI检索科研论文。 3、 有破坏环境卫生、环境安静及浪费水电行为,受到宿管部门通报批评者; 4、 德育基本学分的最高分未达到80分者;
5、 集体活动(班级活动、团日活动、公益劳动、学校学院指定活动等)出现无
故缺勤现象者; 6、 未按时注册者;
7、 除体育保健班学生外,未达到体锻标准或《大学生体育合格者标准》者; 8、 有其他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认定为不符合优秀奖学金
申请资格者;
(五)学校公派参加国际和校际交流学生奖学金申请和评审办法
1、对由学校公派到校外交流学习仅一个学期的学生,按照正常评选程序申请和评选,参与每年9月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2、对由学校公派到校外交流学习两个学期以上的学生,参加次年2月份交流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交流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时将参考交流前一个学年在校成绩和表现以及在交流期间的成绩和表现。评选等级和评选人数参照上述“奖学金等级和评定比例”和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数确定并预先公布。
3、同一学年两学期均公派校外交流的学生,不得参加该学年菁英班专项奖学金评选。
二、 评定细则
(一)评定方法
奖学金的评选以班级为单位、以上一学年(注:下文称为“参评学年”)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参评,原则上凡具有申请资格的学生仍可参评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等,并与同年级普通班学生共同考察,名额以学校公布为准。
进校时入选“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菁英班的全体学生,大一期间按人均7000元发放菁英班学业专项奖学金。
第二学年起依照如下等级和评定比例实施。暂按30人计算,计210,000元。
表一、菁英班学业专项奖学金等级分配比例
名额 (以30人计) 6 15 等级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金额(元/人) 10000 8000 覆盖比例 20% 50% 总金额(元) 60,000 120,000 三等奖学金 无奖学金 总计 5000 0 / 20% 10% 100% 6 3 30 30,000 0 210,000 (二)排名由参评学年成绩平均分和素质类加分两部分总和得到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综合成绩=参评学年成绩平均分×85%+素质类加分×15% 1、参评学年成绩平均分由如下公式计算得到:
成绩平均分=∑每门课程的绩点 ×(该课程的学分+4)/ ∑(每门课程的学分+4)×25
“参评学年成绩平均分”的计算应注意以下几点: ? 公共选修课、重修课程的成绩不参与计算。
? 专业选修课选取上一学年中成绩高的某几门参与计算,具体门数由学院
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上一学年开课及学生实际选课情况确定。 ? 参评同学的成绩必须包括上一学年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专业课的
成绩(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若未选修某一门或几门参评学年度的专业课,则该门或几门的专业课成绩依旧以零分计入参评总成绩,计算参评学年的成绩平均分。
2、素质类加分项目包括各种高水平竞赛获奖、各类学术研究中的表现等,加分内容及分值规定详见附件一。素质类加分的归一化处理方法为:
个人素质加分原始分=个人各项学术加分总和
? 若本班级个人素质加分原始分最高分大于100分,则:
素质类加分=(个人素质加分原始分/本班级素质加分原始分最高分)*100 ? 若本班级个人素质加分原始分最高分等于或小于100分,则: 素质类加分=个人素质加分原始分
3、奖学金评定时限为当年9月至次年9月,暑期课程修读情况计入奖学金评定当年的成绩。
三、评选办法
(一)每学年初,依据校学生资助中心下发的本科菁英班学业专项奖学金评选名额及评选通知进行评选工作,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各年级的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年级辅导员组织实施。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籍(即已经缴费注册)学生(不包括刚入学的新生和休学学生)都可以提出申请,具体申请办法由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当年具体情况在评选通知中另行公布。
(三)由奖学金评审小组依照上述申请条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按照各个等级的奖学金名额确定候选人,向各年级学生公示一周,若无异议,报校学生资助中心。
(四)校学生资助中心对于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进行为期一周的网上公示。
(五)通过网上公示的候选人报校领导审批,经校领导批准后的名单为获奖名单,学校将颁发奖学金证书和奖学金。
四、以上细则的解释权归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所有。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2018年9月19日
附件一:
素质类加分计算办法细则
学院成立由院系领导、教师代表和辅导员组成的评定小组,负责对学生科技活动学术加分进行认定,其中,学生所有获得奖项、发表文章或取得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等均必须以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一、专业类科技竞赛加分的计算标准 (一)专业类科技作品竞赛加分的计算标准
此项分A类、B类、C类三种情况分别计算。
计分规则:1、同一个作品获多个奖项时,只计最高奖项加分值;2、获得多项C类奖项时,仅取最高两项加分;3、符合条件的奖项累计加分;4、个人作品获全部相应加分;5、小组合作完成的作品,若获奖证书上注明组长姓名,或项目指导老师及小组成员共同签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的,组长获50%相应加分值,组员均分另外50%相应加分值;6、不设组长的作品获奖,全体组员平分相应加分值。
三类竞赛所包括竞赛项目及相应加分值如下: A类: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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