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教师考核制度
为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将语言文字
规范化工作纳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常规管理,老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将作为教师聘用和职称评定的条件之一;将教师普通话测试成绩与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情况(考核制度得分)纳入业务考核、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学校对此项工作的考核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月工作(20分)
1、 组织学生开展活动的情况(10分):分班拟订活动计划,活动经常化,形式多样,有普通话学习板报。
2、自身参与活动情况(10分):学校各部门安排的活动参与情况。 二、普通话技能(45分)
1、教学语言(10分):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教师所教课程均使用普通话。课堂上使用方言每节扣1分。
2、校园语言(10分):学校集体活动、会议、公务等均使用普通话。每次会议、活动或集会等不使用扣1分。
3、校内使用普通话情况(5分):教师与教师之间,老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每次会议、活动或集会等不使用扣1分。 4、教师普通话水平(10分):教师参加等级测试,取得一级乙等10分,二级甲等8分,二级乙等6分,职称三等级5分,职称四等级4分。
5、学生普通话水平(10分):教师所教学生在课堂上坚持使用普通话且语言较规范,条理较清楚,自然流畅,水平不断提高。 三、文字规范化常规管理(35分)
1、教师教案、板书规范、工整,符合要求(5分):出现错别字、简繁体混用、格式错误、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等每次扣1分。 2、教师批改作业用字规范,书写工整,符合要求(5分):出现错别字、简繁体混用、格式错误、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等每次扣1分。
3、教师所教学生书写汉字基本规范,书写工整。(5分) 4、教师的各种记录,用字规范,书写工整。(5分) 5、教室板报、宣传橱窗等用字规范,书写工整。(5分) 6、文字规范化学习要求(10分):用字规范,书写工整。钢笔字每月一篇(16开纸),毛笔字每月一篇(8开纸)。
以上各项制度考核到教师个人,并最终按总分10分的标准纳入学期综合考评。同时纳入继续教育登记范畴,教师个人得分80分以上每学期按16学时计,80分以下只计12学时。
轮台县第七小学
2014年2月
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
一、 为了加强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制定本制度。
二、 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三、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负责全校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下设的各教研组负责本组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 在日常工作中,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教研组长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处室、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五、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还要负责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部门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六、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七、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检查的结果要和教师的各项业务考核挂钩。
轮台县第七小学
2014年2月
教师教育教学规范使用汉字基本要求
推行规范汉字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职责,对正确传承汉字文化和实现顺畅交流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全体师生在书面表达中都要使用规范汉字。
1.要求全体师生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规范使用汉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都要执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总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学生必须正确掌握常用规范汉字,不写繁体字、异体字,减少错别字。
2.要求教师教案、板书、试卷、作业批改、评语书写等书面表达,都要使用规范汉字;学校牌匾、印章、公文、标语、指示牌、板报、校报、宣传材料、网站用字,都要使用规范汉字。 3.禁止使用不规范字和繁体字。(教学需要除外)(如已经淘汰的异形字和旧字形;已经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生造的简体字;错别字等)。
4.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学生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的能力,训练学生正确书写汉字,要注意及时纠正学生不规范用字现象;语文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书信、作文、书法等竞赛活动,提高学生使用规范汉字的水平。 5.班主任和语文教师要指导学生搞好班级文化建设,办好班级黑板报,充分发挥班级文化在推行规范汉字方面的作用。 6.净化环境,规范园内用字。建立健全长期检查机制,全面检查学校的公文材料、印章、名称牌、标志牌、标语、宣传栏等用字是否规范,全面检查各班教室、教师课上(板书)、课下(备课)及其他印刷物、自制教学软件、网络等用字是否规范,确保园内用语用字规范化。
教师教学基本功要求
一、知识、技能方面 (一)语言
1、掌握汉语拼音方案,能按音序查字典。能熟练掌握400个音节,发音准确。
2、能用普通话教学、交流,朗读课文,做到正确、流利。 (二)阅读
3、具有阅读的基础知识,能阅读一般的政治、科技、文艺等方面的书籍、报刊和教育专业理论读物。
4、能熟练地使用常用的字典、词典和一般工具书。 (三)书写
5、会写符合规范要求的铅笔字、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握笔运笔正确,笔顺笔画准确,字迹端正。并达到一定速度要求。 (四)表达
6、具有语言表达的基础知识,能正确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能在较大场合发表即兴演讲,做到观点鲜明,内容具体,条理清楚。
7、具有写作的一般能力。能写一般的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和各种常用实用文;会写工作总结、调查报告、教学经验总结和实验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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