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职业技术学院自编教材管理暂行办法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自编教材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安职院办[2011]68号
自编教材是学院教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教学建设与改革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保证教师编写出能反映学院办学特色的高质量的自编教材(含文字教材、电子教材),制订本办法。
一、自编教材范围
自编教材要立足于校本教材的开发,具体开发范围:
1、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确定为无公开出版教材的新开设课程教材(含实验实训指导教材)。
2、结合学院课程建设(精品课程、重点建设课程、教改课程)与教学改革,在内容、体系、形式方面有重大突破,反映先进教育思想和当代科技进步的、有较高学术水平和鲜明特色风格的教材或补充教材。
3、鼓励编写校企合作开发的特色教材。
已有国家级、省级等各级高职高专规划教材的课程教材,不在编写的范围之内。
二、编写申报条件
1、主编教师必须是具有副高及以上职务且高校教龄五年以上的校内任课教师。
2、主编教师必须担任本课程两次以上主讲工作。
3、自编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可设主编、副主编各1人。制作电子教材应成立编制小组,小组成员应包含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或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
三、自编教材申报和审批程序
1、各系依据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的实际需要拟订教材建设(或校本教材开发)计划,确定自编教材选题和主编人,填报《安庆职业技术学院自编教材申报表》,经教研室集体讨论,提出编写意见,报请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2、各系专业教学委员会对自编教材选题进行评议、审核,审核通过的自编教材选题,列入本系自编教材建设计划并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将根据各系报送的自编教材建设计划,编制出学院自编教材计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4、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全院课程建设总体规划、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以及经费承受能力等情况,对自编教材计划和年度执行计划进行审核,拟同意立项的选题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立项,经审批立项的自编教材,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5、教学参考书、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等教学辅助教材(主编可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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