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生局文件
宁卫医?2008?103号
关于规范手足口病跟踪随访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社会办医、民营医疗机构:
为落实手足口病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做好现阶段我市手足口病病例的跟踪随访工作,及时掌握手足口病病例居家隔离治疗及病例转归情况,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手足口病发病现状,现就手足口病的跟踪随访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人
各单位要确定一名熟悉手足口病防控知识且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负责人,具体督促检查本辖区内居家隔离治疗手足口病病例的跟踪随访工作。每个行政村应确定一名村医(最好是村卫生室主任人选)负责跟踪随访工作,各单位要尽快对村级卫生人员尤其是村卫生室主任人选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以便使跟踪随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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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扎实实地按要求做好,力求做到跟踪随访及时,登记准确、完整。
二、随访内容及方法
1、各医疗机构发现临床诊断病例或对住院治疗痊愈出院病例,都要当天报告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要确定专人接收报告,做好接收记录,并当日整理出各个患者住地分布情况,随之将患者的基本情况传真或电话告诉其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的托幼机构或学校名称)、主要症状体征、当前病情情况等。接受地医疗机构在接收到随访病例后,及时以文字形式向随访责任人员交接,随访人员应及时开展随访工作。市疾控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做好病例随访交接记录,并如实填写《宁国市疾控中心( 乡镇)手足口病随访人员交接记录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五上午10时前电话向市疾控中心防疫科报告手足口病一周来的总体随访情况,同时报出《宁国市手足口病病例随访汇总表》。
2、承担随访登记工作的人员,对于手足口病病例的首次随访,须到患者家庭认真做好病例的核实工作,并现场对患者或其监护人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宣教,并做到每个患者家庭发放一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单”,以提高患者家庭的防病能力。通过病例核实,对有依据可以排除的病例,在向单位领导汇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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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市疾控中心按规定程序做出是否排除的处理。排除病例要有简要的排除文字记录。
三、随访时间及要求
手足口病患者(含出院患者)随访时间暂定7天,每天随访一次。新发病例首次随访须到患者家庭进行现场随访,此后可根据患者病情转变情况作出判断,酌情采取现场随访或电话随访,每次随访都必须做好文字记录。对随访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如患者病情加重、有传播趋势等)要随时报告。被随访人随访期间外出寄宿至本市范围,随访人应及时通知外出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完善登记工作
各医疗机构应规范填写《宁国市手足口病病例居家隔离随访表》、《宁国市手足口病病例随访登记汇总表》。当前,还应建立《手足口病病例随访专用登记簿》,各项登记由承担随访的医生负责登记,登记项目必须完整、准确、齐全,不得漏登或错登。随访病例如病情加重并出现并发症,一定要在登记时记录清楚。
五、加强重症病例的搜索
降低病死率是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居家隔离治疗病例的随访中,要注重掌握和观察患者的病情转归,一旦发现随访患者病情加重,出现神经、呼吸、循环等系统的并发症,要及时通知患者家庭将患者立即转至上级定点医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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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并同时报告市疾控中心,争取救治时机,最大程度地降低病死率。
附表1:宁国市疾控中心( 乡镇)手足口病随访人员交接记录表
附表2:宁国市手足口病病例随访登记表 附表3:宁国市手足口病病例随访汇总表
二○○八年五月四日
抄报:市政府办、宣城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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