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济宁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积累(40) 济宁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最新的山东公务员面试招考信息及丰富的备考资料。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的内容里,法律部分属于专业型的内容,且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泛,需要考生平时不断的积累和练习。中公教育专家结合多年考试经验,为大家进行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积累,助考生一臂之力!
1.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 )。
A.人民代表大会 B.人民代表大会制
C.民主集中制 D.政治协商制度
参考答案:B
2.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 )。
A.民族区域自治 B.单一制
C.联邦制 D.邦联制
参考答案:B
3.宪法规定,社会主义( )神圣不可侵犯。
A.全民所有制经济 B.公共财产
C.集体所有制经济 D.计划经济
参考答案:B
4.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国家元首职权由( )行使。
A.国家主席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C.国家主席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同 D.国家主席与国务院总理共同 参考答案:C
5.《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 )。
A.5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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