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的观点是未经论证的,而经验论对此却有细致的反思。如果不能证明感觉的对象是外物,而不是观念,那么贝克莱的胜利也就难以阻挡了。
休谟
1.对于物质实体的怀疑。
休谟认为,假定在知觉之外独立存在着物质实体和外部世界,这只是没有根据的无法证明的偏见,是认识论上一种先验假设。任何人“不能经验到知识与对象的联系”,经验在这个问题上沉默。依据观念真实与否的判定标准,休谟认为,所谓物质实体、外部世界这样的名词都是抽象概念、虚假的观念。
这是因为,没有与他们相对应的感觉印象,人们只能经验到个别的感觉和观念,而经验不到物质实体。我们只有关于性质的观念,对性质的寓所或支撑点没有任何知觉。纵使我们把注意力移至身外,伸展到宇宙尽头,也超不出知觉范围之外,想象出一种知觉不到的存在。 2.对于心灵实体的怀疑。
对于心灵实体,我们也没有任何知觉。如果认为“自我”是一个心灵实体,那么,对这样一个独立存在的实体,我们是不可知的。
精神实体的存在是不可知的,可知的只是正在进行中的知觉的连续。这种意义上的“自我”只不过是“知觉”这一集体名词的代名词。 3.对于上帝的怀疑。
对于上帝的存在和属性,我们都没有知觉。 (1)“上帝”的观念不能通过经验证明。 (2)上帝存在也不能用必然推理证明。 (3)上帝存在的道德证明也不可靠。
康德
1.经验论和唯理论的不足。
(1)经验论只承认逻辑的和数学的命题是先天必然真理,他们把综合命题等同于后天的偶然命题;唯理论把天赋观念作为知识的基础,天赋观念不仅表现为数学的和逻辑的命题,而且也表现为某些关于经验事实的命题。
(2)康德不赞成经验论把综合命题归于偶然真理的立场,因为这不啻于否认经验知识具有普遍必然性,其结果是动摇了经验科学的基础,如同休谟的怀疑论所做的那样。 (3)他和唯理论者一样,认为某些关于经验事实的命题也属于先天的必然真理,但是,他所谓的先天综合判断不等于唯理论者所说的天赋观念。康德看到唯理论者天赋观念说的两个缺点:
第一,唯理论者所说的天赋观念有任意性,每个唯理论者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天赋观念,他们没有一个关于天赋观念的统一标准,没有交代为什么有些观念是天赋的,而另一些则不是; 第二,他们把知识的基础归结为天赋观念,却没有进一步考察天赋观念的基础何在,他们关于天赋观念的假定是独断的。
理性宇宙论的二律背反
理性宇宙论的根本错误是用那些只能被应用于经验的先验形式,包括直观的形式——时空和知性范畴,如有限和无限、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等,对世界的整体性质做出判断。所谓二律背反就是相互对立的两条定律彼此相互对立,相互反对,而又能各自成立,各有理由。当理性企图通过有限的知性范畴去规定“世界”这一无限整体时,就会得出两组截然相反的规定,都能同等地得到证明。
1.二律背反的含义及内容。
(1)正题: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有限的;反题: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无限的。
(2)正题: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由单一的东西构成的;反题:没有单一的东西,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由复合的东西构成的。
(3)正题:世界有出于自由的原因;反题:没有自由,世界的一切都是被决定的。 (4)正题:世界的因果系列以一个必然存在者为第一因;反题:没有绝对的必然存在者,世界的最初原因是偶然的。
二律背反思想的评价。
(1)这四组二律背反的逻辑证明基本上是康德自己建构出来的,但康德的建构并不是主观杜撰,而是有历史依据的。正如他在证明二律背反之后做出的评论中所说的那样,正题代表了传统形而上学和神学的主流,反题代表的是非主流的看法;康德把两者的对立总结为“柏拉图路线”与“伊壁鸠鲁路线”这两条思想路线的对立。
(2)康德在世界观领域也企图调和经验论和唯理论的矛盾。正题具有实践意义,符合道德和宗教的利益;反题有思辨意义,对自然科学的发展有利。虽然两者有着共同的错误根源,即把只能应用于经验领域的先验形式运用于“世界”这一理念,但只要做出适当的区分,使正反题各得其所,两者还是可以并行不悖的。在四组二律背反中,康德最重视第三组,即关于自由观和决定论的矛盾。
(4)康德把矛盾看成是理性中的“假相”,黑格尔在批判中则指出真理本身就是矛盾,矛盾是一切事物运动的动力和根源”。黑格尔认为康德指只指出了四个矛盾,这未免太少了。
康德不懂的有限和无限、相对和绝对的辩证关系,不懂得绝对和无限存在于相对和有限之中,而把绝对和无限看作相对和有限之外的存在,从而当作自在之物不可认识的根据,认为人们永远无法达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没有看到人们正是通过有限和相对的认识去逐渐接近绝对的真理。
理性神学的理想
1.按康德的区分,理性神学包括自然神学和先验神学,自然神学提出关于上帝的物理学——神学证明和伦理学证明,先验神学提出宇宙论证明和本体论证明。康德在他的实践哲学中有条件地接受了伦理学证明,而在理论哲学中则排拒了另外三种证明。
2.康德指出,关于上帝必然存在的理论证明有三种可能性:一是从具体经验上升到一个外在的最高原因,这是物理学——神学证明的路径;二是从关于个别存在的经验上升到必然存在的原因,这是宇宙论证明的路径;三是从对“上帝”的概念的分析得出“上帝存在”的结论,这是本体论证明的做法。康德最注意本体论证明,认为这是其他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的基础。 3. 本体论证明所分析的是上帝的“是者” ,它得出的结论应是“上帝是一个是者”,而不应是“上帝存在”。“是”及其分词形式只是一个系词,它不能表示存在。系词“是”(to be)与“存在”(exist)的区别体现在:(1)“‘是’不是一个真正的谓词,它不是可以加诸一事物的概念之上的一个概念”。 “上帝是一个是者”是一个分析命题,并没有给“上帝”这一概念增加任何新的内容。另一方面,“存在”范畴是表示事物样式的范畴,关于某物存在的判断是综合判断,需要经验才能把该事物的概念与“存在”范畴连接在一起。
(2)系词的作用是在思想中连接主词和谓词,而不管这样的联系是否存在。
总而言之,从上帝的“是者”是分析不出“上帝存在”的结论的。同样,物理一神学证明所说的最高原因和宇宙论证明中的必然存在者实际上都是“是者”,而不是实际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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