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16号令)等文件。
质量问题还包括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责令返工、报废处理,或结构物加固补强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等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施工现场违反交通运输部“四项严禁”规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或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责令停工整改、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等情况。
2. JJX101012 被地(市)级及以上交通主运输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通报批评涉及到标准中具体失信行为时,原则上不重复扣分,但应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扣分。
3. JJX101013未按投标承诺的条件配备总监、副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总监、副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是项目现场监理关键人,其工作能力和稳定性是监理工作有效性的重要保障,即要求关键人配备不仅要满足合同要求,同时其人员变更不得过于频繁。
所谓“未按投标承诺条件”是指监理企业派驻现场关键人的岗位能力不满足合同要求,如关键人主要业绩、职称、专业、资格要求等。主要扣分情况分以下几类:
(1)未按合同约定配置关键人到位的,或关键人到岗时间不足合同约定时间的2/3,应当扣分(5分/人次);
(2)派驻关键人条件有降低的,应当扣分(5分/人次),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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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履行变更手续经业主同意的情形;
(3)关键人条件无降低,但每一个关键人岗位在施工监理期内累计变更次数达到两次(含)以上的,从第二次变更起,评价期每变更一次扣2分/人次(只变更一次不扣分)。
举例:某项目施工监理期为两年(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某监理企业承担了总监办业务,按合同要求派驻1名总监,2009年该岗位总监变更了1次,2010年变更了2次,每次变更均履行变更手续也无条件降低,则2009年企业信用评价不扣分;2010年企业信用评价应扣4分。
(4)关键人条件有降低,且每一个岗位在施工监理期内累计变更次数超过两次(含)以上,应按照上述第(2)和(3)条累加扣分。
4. JJX101014监理人员编造《监理日志》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监理日志》记录不真实,与实际施工情况或监理事项不符,扣3分/次;
(2)《监理日志》记录不完整,记录的关键信息及数据不全,扣3分/次。
(3)《监理日志》记录不及时,存在事后补记现象,扣1分/次;
5. JJX101015 存在假数据、假资料问题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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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企业未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和质量检验(评定),扣3分/次;
(2)监理企业抽检数据不真实,或出现严重偏差的,扣3分∕项次(项:指检查指标项,次:指检查次数); (3)假资料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a)套用非本项目的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且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的;(b)巡视、旁站、监理日记等记录不真实、不完整;(c)工程量复核记录不真实;(d)质量安全问题处理复查记录存在编造或不属实;(e)其他监理文件和资料存在编造或不属实的;以上扣3分/项次(即上述几项内容作假,发现一次扣3分;多项内容同时发现,累加扣分)。
(4)监理资料存在冒名顶替代签现象的,扣3分/次。
6. JJX101016派驻到工程建设项目上的监理工程师未进行岗位登记的:按照岗位登记管理办法,未进行岗位登记的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现场从业,反映出监理企业对人员岗位登记管理工作不重视,其行为应纳入监理企业不良行为。主要有3种情况:
(1)关键人总监、副总监、驻地、总监代表,未在中标监理企业岗位登记的,扣3分/人次;
(2)其他监理工程师,未进行岗位登记的,扣1分/人次; (3)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在中标监理企业岗位登记的人数不足合同要求人数50%的,每少1人扣1分,在(1)、(2)项基础上累加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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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JJX101018 未按合同约定办理调换手续而调换监理工程师的:“未按合同约定办理调换手续”是指监理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程序征得项目业主同意,擅自更换监理工程师的。分三种情形:
(1)关键人总监、副总监、驻地、总监代表,未按合同约定办理调换手续的,扣3分∕人次;
(2)其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办理调换手续的,扣1分∕人次。
当关键人总监、副总监、驻地、总监代表,既未按合同约定办理调换手续,且发现调换后条件有降低的,应同时执行JJX101018和JJX101013条,累加扣分,即扣3+5=8分/人次。
(3)其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人数配置到位的,扣2分∕人次。
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标准
1. JJX102007,在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根据事故调查组《事故认定报告或结案报告》,对监理工程师责任认定情况及事故等级或程度进行相应扣分。扣分主要分两种情形:
(1)在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中,监理负有责任的,扣10分∕次;
(2)因监理监管不力,造成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扣8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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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JJX102009 被地(市)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通报批评涉及到标准中具体失信行为时,原则上不重复扣分,但应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扣分。
3. JJX102011 出借资格证书的:是指监理工程师与监理企业无劳动关系,仅将其资格证书信息登记在该企业,并提供证书供企业投标、办理资质许可相关事宜的行为,应扣6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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