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2088-2010
HSS iFC IMS I-CSCF MGCF PHS PSTN P-CSCF SIP SMC SMGW SMML SMPP SPT S-CSCF UE URI 4 业务定义
基于IMS网络的短消息业务是在IMS用户之间、IMS用户与其他网络用户之间传递文本信息的一种服务。 5 业务特征
5.1 短消息的应用类别
(1) IMS用户-IMS用户
IMS用户与另一个IMS用户之间互相发送短消息。短消息将经过短消息中心(SMC)转发。
(2) IMS用户-其他网络用户
IMS用户向其他网络(PSTN、PHS、软交换、CDMA、其他运营商)用户发送短消息。短消息将经过短消息中心、短消息网关(SMGW)、其他网络短消息系统转发。
(3) 其他网络用户-IMS用户
其他网络(PSTN、PHS、软交换、CDMA、其他运营商)用户向IMS用户发送短消息。短消息将经过其他网络短消息系统、短消息网关、短消息中心转发。 5.2 短消息回执
发送方用户可以设置是否需要短消息回执。
当接收方为IMS用户时,短消息回执由接收方短消息中心提供。当接收方为其他网络用户时,短消息回执由接收方网络提供。
短消息中心之间、短消息中心和短消息网关之间,短消息回执是必选的。 5.3 短消息的有效期
短消息的有效期是指短消息由短消息中心第一次发送到短消息被短消息中心从发送队列中删除的时间间隔。
Home Subscriber Server Initial Filter Criteria
IP Multimedia Subsystem Interrogating CSCF
Media Gateway Control Function Personal Handy Phone System
Public Switched Telephone Network Proxy-Call Session Control Function Session Initiation Protocol Short Message Center Short Message GateWay SIP Message XML
归属用户服务器 初始过滤准则 IP多媒体子系统
查询-呼叫会话控制功能 媒体网关控制功能 个人手持机系统 公共交换电话网络
代理-呼叫会话控制功能 会话初始化协议 短消息中心 短消息网关
SIP协议针对消息处理的XML扩展
Short Message Peer to Peer Protocol 短消息点对点协议 Specification
Service Point Trigger 业务点触发器 Serving CSCF 服务-呼叫会话控制功能 User Equipment 用户设备 Uniform Resource Identifier 统一资源标识符
IMS网络短消息业务技术要求 2
Q/CT 2088-2010
发送方用户可设置希望的短消息生存周期。短消息在短消息中心的最长生存周期由短消息中心决定,缺省为48小时,该值可根据运营的需要进行灵活设置。当有效期逾时,短消息中心应将消息从发送队列中删除,作为历史记录保存到短消息信息库中,并根据业务需要决定是否产生回执。
当发送方未设置有效期、设置的有效期早于短消息中心的当前时间、或设置的有效期超过短消息中心设置的最长有效期,应以短消息中心设置的缺省值为准。
回执的有效期在短消息中心设置。若回执在此有效期之后到达,将被短消息中心自动抛弃。回执有效期缺省为49小时。 5.4 短消息的重发
用户发送的短消息因某些临时性错误而发送失败时,短消息将被缓存在短消息中心,并由短消息中心进行重发。
短消息中心应能够按照运营需要灵活设置重发策略,包括根据网络侧返回的不同错误响应、不同应用类别、不同时间段对重发次数和重发间隔进行设置。
短消息的重发在接收方收到短消息或短消息超过有效期之后停止。如果最后一次重发时间和有效期到期时间恰好重合,短消息中心需完成最后一次重发。 5.5 短消息的长度
短消息包含的内容长度根据运营需求规定。参照现行CDMA网络短消息长度要求,规定IMS短消息若不含中文单条最大长度为160个字符(使用单字节编码),若含中文单条最大长度为70个字符。
终端应支持用户一次性输入超过规定长度的内容。对于超长短消息,发送方终端将按照规定长度对消息进行拆分(须保证拆分后的内容不出现乱码),并在每条拆分的消息中增加拆分信息,拆分后的短消息若不含中文单条最大长度为154个字符(使用单字节编码),若含中文单条最大长度为67个字符;接收方终端依据拆分信息,将被拆分的短消息进行合并。短消息中心应在消息递送过程中保留拆分信息。
终端进行超长短消息拆分时,应向用户提示拆分后的短消息数目。 5.6 短消息的编码格式
短消息中心和终端应支持ASCII、GB18030、UCS2和UTF-8编码格式。终端建议优选UCS2编码格式。
如果IMS用户与其他网络用户采用的编码类型不同,短消息中心应能够完成编码类型的转换,转换策略可根据运营的需要进行设置。 5.7 短消息的优先级
短消息中心应支持针对应用类别的优先级设置,并按照短消息的优先级进行重发处理。 发送方用户可以设置希望的短消息优先级。如果发送方的优先级设置高于短消息中心的优先级设置,应以短消息中心的优先级设置为准。 5.8 短消息的定时发送
发送方用户可设置短消息定时发送的时间,发送方短消息中心将按照用户设置的时间进行指定短消息的发送。
短消息的最长定时发送时间由短消息中心决定,缺省为12个小时,该值可根据运营的需要进行灵活设置。当发送方设置的定时发送时间超过短消息中心设置的最长定时发送时间,短消息应在短消息中心设置的缺省定时时间到后被发送。当发送方设置的定时发送时间早于短消息中心的当前时间,短消息应被立即发送。 5.9 短消息的群发
IMS网络短消息业务技术要求 3
Q/CT 2088-2010
终端支持发送方用户一次性输入多个接收方用户。对于群发的短消息,终端将群发请求分解为针对每个接收方用户的短消息请求,逐一发送到短消息中心。 5.10 缓存短消息下发
用户每次在IMS网络注册成功后,S-CSCF应根据签约短消息业务的iFC,向短消息中心发起短消息业务的第三方注册。
短消息中心收到第三方注册请求后,应提取当前用户所有缓存在发送队列中的短消息和回执,逐一发送给用户(该处理应优先于短消息的重发处理。) 6 业务编号
基于IMS网络的短消息业务,使用E.164号码(包含于tel URI或SIP URI的用户名部分)作为业务编号。 7 系统架构 7.1 模块说明
SMCExISCExSMPPSMGWENUM/DNSI/S-CSCFMwCxHSS其其其其其其P-CSCFGmUE
图7-1:短消息业务系统架构图
基于IMS网络的短消息业务的系统架构如上图所示,涉及的网元有: (1) SMC(短消息中心)
支持IMS用户的短消息存储转发、短消息回执生成、短消息查询、短消息计费,支持通过与短消息网关的交互实现IMS用户与其他网络用户的短消息互通。
(2) I/S/P-CSCF
实现IMS用户的接入、鉴权、路由和业务触发等。
(3) HSS
存储IMS用户短消息业务的iFC。 (4) ENUM/DNS
接收SMC或S-CSCF的查询,将tel URI中的E.164号码翻译成在IMS核心网中可路由的SIP URI;支持根据域名获得相关的IP地址信息。
(5) UE(IMS用户终端)
支持短消息编辑、收发、显示,短消息群发,超长短消息拆分与合并,短消息功能设置。
IMS网络短消息业务技术要求 4
Q/CT 2088-2010
(6) SMGW(短消息网关)
支持短消息的路由管理和分析,提供不同短消息系统之间的选路和互通功能。 7.2 接口说明
(1) SMC/S-CSCF
支持ISC接口和SIP协议,通过MESSAGE请求封装的text/xml-smml类型的消息体携带短消息业务信息。遵循《中国电信IMS网络SIP协议总体技术要求》和本标准附录A定义的《SIP协议针对消息处理的XML扩展》。
(2) SMC/SMGW
支持SMPP协议,遵循《Short Message Peer to Peer Protocol Specification v3.4》和附录B定义的《SIP与SMPP协议的映射》。
(3) SMC/ENUM
支持Ex接口和DNS协议,遵循《中国电信IMS网络技术体制》对Ex接口要求。 (4) UE/CSCF
支持Gm接口和SIP协议,通过MESSAGE请求封装的text/xml-smml类型的消息体携带短消息业务信息。遵循《中国电信IMS网络SIP协议总体技术要求》和本标准附录A定义的《SIP协议针对消息处理的XML扩展》。 8 信令流程
8.1 IMS用户注册/第三方注册/缓存短消息下发
IMS网络短消息业务技术要求 5
Q/CT 2088-2010
UE1.REGISTERS-CSCFHSSSMC2.401 Unauthorized 3.REGISTER4.SAR5.SAA6.200 OK7.REGISTER8.200 OK10.MESSAGE(shortmessage1)11.200 OK9.MESSAGE(shortmessage1)12.200 OK14.MESSAGE(shortmessage2)15.200 OK13.MESSAGE(shortmessage2)16.200 OK
图8-1:IMS用户注册/第三方注册/缓存短消息下发流程
流程说明:
(1) UE发起到IMS网络的注册请求,REGISTER消息经过P-CSCF(P-CSCF在图
中省略,下同)和I-CSCF(I-CSCF在图中省略)送到归属地的S-CSCF。
(2) S-CSCF要求UE鉴权。
(3) UE重新发起带有鉴权响应信息的注册请求。
(4) S-CSCF完成对UE的鉴权后,向HSS发送Server-Assignment-Request消息,通
知HSS用户已经注册。
(5) HSS向S-CSCF发送Server-Assignment-Answer响应消息,返回用户的iFC信息。 (6) S-CSCF向UE返回200响应。
(7) S-CSCF根据签约短消息业务的iFC,向SMC发送第三方注册请求:
a) To:UE的SIP URI
(8) SMC向S-CSCF返回200响应。
(9) SMC根据To头域包含的SIP URI,检查当前注册的用户是否有缓存的短消息。
若有,则向UE逐一发送封装了短消息信息的MESSAGE请求: a) RequestURI/To:接收方tel URI
b) From/P-Asserted-Identity:发送方tel URI
IMS网络短消息业务技术要求 6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工程科技IMS网络短消息业务技术要求V2.0 (2)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