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综合测评”是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评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一次竞赛二级评审”工作中全国专家组评审工作的一部分。“综合测评”的具体办法如下:
1.全国竞赛组委会委托各赛区竞赛组委会实施“综合测评”,并在全国专家组指导下完成组织和评测工作,届时全国专家组将委派专家参加。
2.综合测评的测试对象为赛区推荐上报全国评奖的优秀参赛队全体队员,以队为单位在各赛区以全封闭方式进行,测试现场必须相对集中。
3.综合测评采用设计制作方式,测评题目与评分标准由全国专家组统一制定,各队设计制作时间统一为8 月24日8:00—15:00。
4.综合测评使用的电路板及器件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提供;电阻、电容等元件由各赛区实验室准备。
5.综合测评现场各队不能上网、不能使用手机。
6.各队综合测评作品在测试完毕后必须统一封存在赛区,以备复评调用。 7.“综合测评”评分由全国专家组负责,按满分30 分计入全国评审总分。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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