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
(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责任制建立和运行情况;
(2)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报批及实施情况;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4)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和定期检验情况;
(6) 营业线施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7) 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8) 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及监控情况;
(9) 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
第二十七条 监督站应加强对安全设施、环保设施工程质量以及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监督检测
第二十八条 监督站不得设立检测机构。严禁检测机构借监督检测名义开展经营、宣传活动。
第二十九条 监督总站在每年1月31日前公布当年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名录,有效期截至下次公布之日。
第三十条 监督站应结合工程的性质、特点、规模、结构形式、 - 15 -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人文社科铁道部文件.20091201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21)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