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财经类,商法学专科自学考试 案例分析
14、某高校甲、国有企业乙、集体企业丙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生产型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中,甲以高科技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乙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丙以现金12元出资,后丙因为资金紧张实际只出资10万元。 问题:
(1)以非货币形式出资,应办理什么手续?
(2)丙承诺出资12万元,实际出资10万元,应承担什么责任?
(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什么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交哪些问价或材料?
(4)丙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案:
(1)以非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应办理如下手续: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办理非货币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验资。
(2)股东丙不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股份,应当向甲和乙承担违约责任。
(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或材料如下: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公司的批准文件。
(4)丙的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30%,而丙的实际出资额低于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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