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推优的细则
临床医学2010级团委评优细则
一 “推优”对象要求
1、年满18周岁,具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2、思想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认真学习团的知识,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时主动缴纳团费,过好团组织生活,无缺勤。
4、学习态度端正,无缺、旷课现象,各科成绩优良,考试无严重的挂科现象。
5、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自入学起至本次推优之日止无重大违规违纪现象,无处分记录。
6、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做到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群众基础良好。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尊重老师,出色地完成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7、生活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盲目攀比。热爱劳动,宿舍卫生要求达标,个人在宿舍卫生检查中无严重扣分现象。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作风,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不良现象。
8、学生干部,曾获得优秀生奖学金、“优秀团员”称号等,或有特殊贡献,表现突出者给予优先考虑。
9、推优的人数要求:各团支部严格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达优一个推一个,没有优秀的宁可不推,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要求推选。每个学期可推优一次(具体时间由学院团委通知安排)。
(注:各班团支部要严格把关,保证所交材料的真实性,杜绝把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作为候选人推荐到学院团委,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玩忽职守的现象,学院团委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团支部今后的推优和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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