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第六部分 船员部分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19-08-29 本文由寂寂无言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第六部分 船员部分

一、 是非题:

1.根据STCW78/95公约的规定,高级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根据国家法律或法规所指定,或在没有这种指定时根据集体协议或习惯做法指定的任一船员。(X)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附则第Ⅰ章规则Ⅰ/1第1款第4项)

2.根据STCW78/95公约的规定,一个缔约国对于另一非缔约国签发的船员适任证书,只要核查清楚,也应该承认。(X)(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附则第Ⅰ章规则Ⅰ/10第4款)

3.对每个在不从事近岸航行的未满500总吨海船上服务的船长,STCW78/95公约规定其应持有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的适当证书。(√)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附则第Ⅱ章规则Ⅱ/3第1款)

4.根据STCW78/95公约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主管机关如认为对人员、财产和环境不致造成危险时,可签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的特免证明。(X)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第Ⅷ条)

5.STCW78/95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应保证每隔最多不超过5年,对知识、理解、技能和适任能力的获得和评估活动以及对发证体系的管理进行一次评价。(√)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第A-Ⅰ/8节第3款)

6. STCW78/95公约在关于值班的标准中强调,正常情况下不允许船员疲劳值班,所有参加值班的船员在24小时内必须有至少10小时的休息时间。(√)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第A-Ⅷ/1节第1款)

7.95年STCW缔约国大会决议要求,STCW规则B部分的各项条款应与通过的公约修正案于同一日期并以同样的方式对经修正的1978年STCW公约的每一缔约国生效。(X)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大会决议2)

8.STCW78/95公约在关于特定类型船舶船员特殊培训的要求中提出,业经特殊培训的在从事国际航行的滚装客船上服务的海员应以不超过5年的时间间隔接受适当的更新知识培训。(√)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附则第Ⅴ章规则Ⅴ/2第3款)

9.STCW78/95公约适用范围内的船舶在一缔约国的港口时,应接受该缔约国正式授权官员的监督。STCW78/95公约的监督程序应仅限于在船上的海员个人的适任标准,以及规则A部分规定的与海员值班有关的技能。(√)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第A-Ⅰ/1节第3款)

10.STCW78/95公约规定每个500总吨或以上船舶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的证书申请人,在按要求参加一个认可的船上培训计划时,应受到主管机关派出人员的

- 1 -

监督和指导,并在培训记录簿或类似的文件中予以充分载明。(X)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第A-Ⅱ/1节第6款)

11.STCW78/95公约关于海上航行值班原则之一是:有引航员在船时的航行,引航员对船舶安全负有全部的职责和义务。(X)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第A-Ⅷ/2节第3-1部分49款)

12.如果船长认为必要,船舶在锚泊情况下也应保持连续的航行值班。(√)(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第A-Ⅷ/2节第3-1部分50款)

13.STCW78/95公约对特定类型船舶的船员特殊培训的各课程制定了较为具体的培训纲要。(√)(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第Ⅴ章)

14.根据STCW78/95公约的规定,海船船员分为管理级和操作级二个责任级别。(X)(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规则A部分引言第2款)

15.STCW78/95公约规定,由一主管机关为承认或证明承认另一缔约国所发证书而签发的证书和签证,不应作为另一主管机关进一步承认的基础。(√)(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附则第Ⅰ章规则Ⅰ/10第6款)

16.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航区扩大考试者,应持有与所申请的航区较低一级航区但相同等级和职务的适任证书,并任职满12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二十一条)

17.航海院校学生参加某科目统考的及格率连续两年超过全国平均及格率,由航海院校申请,经海事机构批准,该科目可免于参加统考。(√)(《航海院校在校学生参加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全国统考管理办法》第六条)

18.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是按照类别、等级、职务确定其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六条)

19.“大型船舶”是指载重吨为80000吨及以上或总长250米及以上的船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大型船舶操纵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第二条)

20.持有沿海航区一等甲板或轮机部船员适任证书并满足服务资历者,可申请无限航区的相同等级和职务的适任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二十一条)

21.98年8月1日前持有内河一等大副适任证书的船员,申请海船乙类二副适任证书,必须具有完成认可的不少于二年航海教育的学历。(╳)(《内河船舶船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22.持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驾驶员,取得《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后,可驾驶相应等级的内河船舶在证明所载的航线上航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二十二条)

- 2 -

23.航海院校在校生应通过规定的适任评估项目后,方可申请参加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四十八条)

24.港口国检查中,对大型船舶上任职的船长、大副,应核查其是否完成了“大型船舶操纵特殊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八条》

25.公务船上服务的船员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三条》

26.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签发船长特免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六十六条》

27.船员取得适任证书后,有关精通业务和知识更新的培训由其录用的公司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七十九条》

28.建造并用于运载食用油的船舶上任职的船员,应完成油轮船员特殊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九十四条》

29.根据《海船船员考场规则》,参加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中的英语科目考试,考生可查阅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英汉词典或汉英词典。(╳)(船员考试考场规则)

30.内河滚装船船员特殊培训的考试和发证,由主管机关批准的海事机构负责实施。(×)(《内河滚装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第十六条)(海船员字[2001]168号)

31.业经完成内河滚装船船员特殊培训的学员,自培训合格签注的24个月内,完成了主管机关规定的1次有关法规方面的知识更新培训和评估者,可以申请再有效签注。(×)(《内河滚装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第十九条)(海船员字[2001]168号)

32.《船上培训记录簿》或《船上见习记录簿》仅发给理论考试科目和实操评估项目全部合格的船员。船员在理论考试或实操评估未全部合格前的海上资历不能作为船上培训资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船上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海船员字[2000]779号)

33.内河船员持有的《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未通过再有效审验者,如需在内河客船上任职,应重新参加或酌情参加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和考试。(×)(《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第十四条)(海船员[2003]13号)

34.海船船员申请《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必须接受内河航行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和考试。(√)(《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第六条)(海船员[2003]447号)

- 3 -

35.为达到既定的培训、考试、评估、发证目标而建立的质量标准体系,均应包括内部检查、监督和独立的外部审核机制,以保证质量标准体系持续有效,以及对发现缺陷能获得及时的纠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三十八条)(交通部[1997]第13号令)

36.船员雷达操作与模拟器专业培训系指:(一)雷达观测与标绘和雷达模拟器专业培训;(二)自动雷达标绘仪(ARPA)操作专业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雷达操作与模拟器专业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第四条)(港监字[1997]330号)

37.《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大型船舶操纵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适用于:(一)在80000载重吨或总长250米及以上船舶上任职的船长和大副;(二)从事船员大型船舶操纵特殊培训的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大型船舶操纵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第二条)(港监字[1997]361号)

38.“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系指开展船员为取得适任证书和特殊、专业培训合格证所接受的教育和培训的院校、培训中心及其它具有相同功能的社会办学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第三十七条)(港监字[1997]348号)

39.质量体系审核工作由审核组独立完成。审核组的工作由海事机构领导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审核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港监字[1998]143号)

40.对船员实际操作检查不合格的船员,记1分。情况严重者可记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记分管理办法》)

41.《船员服务簿》是证明持证人技术状况的技术证明。(×)(《关于船员服务簿签发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42.在内河船上任职的持证船员必须持有“高级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 。(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消防专业考试培训和发证办法》)

43.海员证申办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关于规范海员出境证件管理工作的规定》)

44.《办理海员证批件》必须加盖审批单位的行政公章,批件所附的每页船员名单必须骑缝盖有该行政公章,否则无效。(√) (《关于规范海员出境证件管理工作的规定》)

45.前往或经由香港、澳门登轮的海员,其《海员出境证明》必须由有权签发海员证的海事机构出具。(√)(《海员出境证明管理办法》)

46.正常情况下,在港内锚泊的船舶,由于有港口值班人员的监护,海事机构可以不要求船长安排值班。(X)(《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 4 -

47.在夜间航行应至少保持一名水手协助驾驶员值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48、海船在内河行驶,其船长、驾驶员应当按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取得相应航线的《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否则必须申请引航。(√)(《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第二条)

49.在内河高速船上任职的船长和驾驶部船员应当持有按船舶总吨位划分等级低一等级的《适任证书》。(X)(《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第六条)

50.拖轮船长和驾驶部船员所适用船舶等级按船舶主推进动力装臵总功率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第八条)

51.《适任证书》损坏或者遗失后,换发或者补发的《适任证书》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三年。(X)(《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第三十三条)

52.适任考试的大纲、考场规则和实际操作考试办法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第十七条)

53.船员水上服务资历以《船员服务簿》内记载并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的资历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第十一条)

54.内河船员“升职考试”是指持《适任证书》者申请参加与原证书所载职务相同,而船舶等级高一级的适任考试。(X)(《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第十五条)

55.在特定类型船舶上任职的船员申请《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完成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特殊培训即可。(X)(《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第二十三条)

56.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规定的升等考试者,无需见习,发证机关可签发相应等级和职务的《适任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第二十九条)

57.海事管理机构在依法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时可对船员进行实操性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第三十七条)

58.对实操性检查不合格的内河船员,情节严重的,可采取强制培训的行政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第三十七条)

59.《适任证书》持有人在船任职期间,其《适任证书》原件应当保留在公司,以便随时可接受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X)(《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

- 5 -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综合文库第六部分 船员部分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第六部分 船员部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wenku/298045.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8-2022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