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不仁,以孩子为刍狗。抛开这最近的血腥不说,前一天,雷州校园凶杀案发生之时,正是郑民生枪决之日,目睹这一吊诡的情形,敏感的人们会说,是郑民生的“灵魂附体”了。这固然耸人听闻,但不能不令人深思:谁敢保证,雷州、泰兴的行凶者,不是出于对郑民生的模仿?
我们来分析三名行凶者的身份:南平案郑民生,与原工作单位领导有矛盾,辞职后谋新职不成;雷州案陈康炳,为事发学校病休老师;泰兴案徐玉元,曾被保险公司辞退,并曾从事过违法传销活动。三人皆因挫折而对生活产生绝望,继而“报复社会”,而报复的对象又都是孩子。这相似的犯罪动机,可以用“犯罪传染”来形容。
令我们感到恐怖的是,为何杀人的郑民生遭千夫所指之时,竟还有人成为他的后继者?我们应该记得,面对宣判时,郑民生竟高呼自己无罪!是什么让他感到作恶成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而雷州案发后,陈康炳试图跳楼自杀,是什么让他在寻死之前偏要拉上无辜的孩子作为“垫背”?
作为一种社会动物,任何人的行为都不是孤立的,包括杀人。否则,杨德昌导演不会用3个小时的电影时长,来追忆那桩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同样,这三件凶杀案,必定都有深层的社会原因。
我们无意为嗜血者的罪责进行开脱。其实,他们所遇到的挫折,回头来看,并算不了什么,可为何竟至于对人生无望,对社会仇视?当我们社会中的贫富差距凸显出来,当“富二代”极尽炫富之能事的新闻频频登上报章;当本就十分脆弱的人性,偏偏逢上扭曲的社会价值观,后果必定是糟糕的。
三名凶手所遭遇的绝望,更多还是与他们个人有关。但我们还必须警惕的是,如果有人真地遇到不公,而走投无路之时,他们是否也会选择这样的发泄渠道?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因此,如何建立一个通畅的民意发泄渠道,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实,在这三件凶杀案背后,还隐藏着另一种“犯罪传染”。南平案发之后,被害小学生的同学曾给郑民生写过一封信,信中说道,“有仇恨请去杀贪官”,这样的话语从孩子口中说出,不能不令人叹息。而其实,这大概是整个社会的思维。这也是为何同样是向无辜者行凶,杀害警察的杨佳却没有受到太多人的斥责,甚至还得到个别人的喝彩。
此次泰兴案中,同样暗含着这样的思维。案发后第一时间,关于事发幼儿园究竟是不是“贵族幼儿园”的怀疑很快得到政府澄清。试想,如果这真地是一座贵族幼儿园,是否大众对杀人者就少了些许愤恨?
从这个角度讲,也许杀人者没有那么强烈的仇富心态,这种心态却的确是在社会蔓延的。如何让各社会阶层间能够平和的面对,真正建立“富而不骄,贫而无怨”的和谐社会心态,方才是杜绝此类案件再发的根本之策。
悲剧既已发生,接下来就是“亡羊补牢”了。怎样切实保障校园安全?前天的一则花边新闻——广东一富豪聘请少林高僧为自家小孩当保镖,让很多人咋舌。不是每个人都能请得起武林高手。我们只是希望,我们的公共安全维护者,不只是在高官的迎来送往中才集体现身,他们应该晓得,哪里才是他们最该尽责的地方。
最后,也是很关键的一点,怎样抚慰受害者?作为被告者,留给郑民生的,除了枪决,还有几百万的民事赔偿。但当枪声响过之后,死伤的孩子家长,真能拿到那些钱吗?我们期待,当行凶者无力承担对受害者的亏欠之时,国家、政府可以担起这样的责任,即动用国家赔偿机制,尽可能抚慰那些受伤的心灵。
回到开头,当孩子一次次成为受害者,任何评论都可能是无力的。我们只是期许,这是最后一次就这样的话题作论,这是我们最后一次为孩子哭泣。(红网)
校园安保:我们要做的还很多
昨日上午,制造福建南平校园惨案的邓民生被执行枪决。而当天下午,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再次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
校园安保,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
虽说学校作为一个公共场合,自然不可避免这样那样的事件发生,可从来没有一个年份像今年这样校园凶杀案呈现出井喷之势。
像北京那样将学校纳入到司法的保护之下,固然是一种值得借鉴的举措。可是,广东湛江凶杀案的结果却提醒我们,至少还有两个方面应该改进管理:其一,警察安保进驻校园仅仅是一时之策,能否成为一项长期的根本制度呢?其二,仅仅把目光放在校门口与上学路上还远远不够,湛江的这起案子,便是发生在校园里面。
显然,校园安保工作是个庞大的工作体系,除了校园方面完善的安全举措外,最根本的,还在于改善社会的民生现实,消解报复社会的极端分子滋生的“土壤”。
痛定思痛,痛何如哉?!
人世间莫大的悲哀之一,也许就是悲剧的不断重演。又是持刀砍人,又是孩子受到重创,这斑斑的血泪不能不让人产生悲愤之情。
南平血案之后,一些地方深受触动,开始反检自身,加强学校安保,但显然仍有太多的学校麻木不仁,更不要说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防范了。
对那些铆劲“报复社会”、“只求一死”的人,则更需从社会学角度加以剖析。当一个人因种种原因,把自己的精神矿难释放给社会,他是在把自己当做人质来绑架这个社会,与社会同归于尽。我们需要追本溯源,挖出罪恶的渊薮。
保护学生安全体现一个社会的良知
一起又一起的侵害学生的恶性案件相继发生,我们不难想象,学生家长将是多么的惶恐不安?血案将在学生幼小纯洁的心灵中埋下怎样的种子?作为家长,作为父母,作为老师,作为社会上每一个有良知的成年人,我们该怎样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
繁衍生息,是一个民族生存的根本前提。父母对子女的悉心呵护,是人性的根本体现。让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获得最基本的安全感,体现了一个社会的基本良知。当一双双罪恶的黑手伸向花季少年,当本来应该受到全社会呵护的学生屡屡受到伤害,他们又怎么能相信社会公正,怎么去相信正义的力量?我们到底能不能为下一代撑起一把安全的“保护伞”?
在当前这个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一些人悲观厌世心灵扭曲,产生报复社会的恶念,屡屡将自己的一腔怨气撒向心灵纯洁的稚嫩儿童,确实值得我们高度警惕。校园治安问题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必须切实承担起保护学生的责任,还校园以安宁。
校园安全需未雨绸缪
3月23日,是一个让全中国学生家长感到震惊的日子,福建南平一男子手刃13名小学生,致8人死亡,5人重伤。而就在这起惨案发生的前一天,浙江温岭大溪镇三中一名初二学生坠楼重伤。3月5日,浙江海宁高级中学一名高中学生跳楼自杀。去年12月7日,湖南湘潭育才中学发生严重踩踏事件,造成8名学生死亡……这些血淋淋的事件不仅让当事家庭悲痛万分,更再一次敲响校园安全问题的警钟。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家庭的未来。人们都希望学校是圣土,是极具安全感的地方。可现在,连这样的地方都发生令人痛心的事件,校园的安全,学生的人身安全无法保障,如何让家长们放心把孩子送到学校?纵观种种影响校园安全的事件,校园安全问题已经不是关系政府、学校、家庭某一个角色的简单命题,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首先,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措施常抓不懈。政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责任主体,必须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问题,把校园安全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常抓不懈,制订政策,落实措施,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对因教育部门、学校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伤害事件,责任人和单位评优评先、考核晋升一票否决,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教育等相关部门要联合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建议在学生上学、放学等集中时段,由公安部门派驻力量在学校附近进行巡逻,确保交通安全,处理突发事件。
其次,学校要未雨绸缪,防范各种突发事件。学校作为校园安全的实施主体,且不论校内、校外的责任问题,至少在校内、校外的安全防范中承担着重要的作用。学校要在正常教学活动中可能引发人身伤害的活动制订详细的预案,并落实责任人员负责抓好落实,包括学校的上学、放学的秩序维护,学生集体乘车安全管理,开展集体活动的秩序,宿舍消防、治安安全防范,甚至包括对一些学生的心理干预,预防学生因心理压力过大导致自杀等过激行为发生。学校要规范学校门卫管理,聘请正规保安公司保安管理,并严格出入人员登记管理。建立安全值班制度,配备值班领导和老师协同保安维护校园秩序,发生情况及时处理,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监控,联网公安实时报警。学校还要就交通安全、心理健康、个人安全防范、法律等知识举办讲座,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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