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对存管后的证券,实行非流动性制度。对股权、债券变更引起的证券转移,不签发实物证券,而通过账面予以划转。) 48、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证券,其托管制度和指定交易制度联系在一起。
49、 指定交易制度于1998年4月1日起推行,是指投资者与某一证券营业部签订协议后,指定该机构为
自己买卖证券的唯一交易点;投资者如不办理指定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自动拒绝其证券账户的交易申报指令,直至该投资者完成办理指定交易手续。
50、 对于持有和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投资者,办理的指定交易一经确认,其与指定交易证券公
司的托管关系即建立,即投资者持有的上海市场证券将由其指定的证券公司负责托管,投资者需要通过其托管证券公司领取相应的红利、股息、债息、债券兑付款等。
51、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证券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托管,其红利、股息、债息、债券兑付款在
办理指定交易后可领取。
52、 投资者必须在某一证券营业部办理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后,方可进行证券买卖或查询。投资者转换证
券营业部买卖证券时,必须在原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撤销指定交易,然后再到转入证券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手续。
53、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可概括为:自动托管,随处通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 54、 自动托管:投资者在哪家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这些证券就自动托管在哪家证券营业部。投资者可以
利用同一证券账户在国内任意一家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投资者要卖出证券,必须到证券托管营业部方能进行(在哪里买入就在哪里卖出)。
55、 投资者也可以将其托管证券从一家证券营业部转移到另一家证券营业部托管,称为“证券转托管”。
转托管可以是一只证券或多只证券,也可以是一只证券的部分或全部。 56、 投资者办理证券转托管的具体程序如下:
(1) 投资者在确定转入证券营业部的席位代码和地址后,携带身份证、证券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转
出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
(2) 转出证券营业部受理投资者申请时,核对投资者的身份证、证券账户、转入证券营业部席位代码
等内容。核对无误后,在投资者填写的转托管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并将客户联交给投资者。
(3) 转出证券营业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交易时间内申报转托管。转托管可以撤单。在
同一证券公司的不同席位之间,当日买入证券可以转托管;在不同证券公司的席位之间,当日买入证券不可以转托管。
(4) 每个交易日下午收市后,证券营业部接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传回的已确认和未确认转托管数据,
据此调整相应证券明细数据。
(5) 转出证券营业部收到转托管未确认数据,可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转托管不成功的原因。 (6) 转托管数据确认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相应的证券托管再转入证券营业部。 57、 投资者直接通过交易系统认购新股称为“网上发行”。
58、 网上发行:是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新股发行主承销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销售,投资者通过证
券营业部交易系统进行申购的发行方式。
59、 对于证券交易所市场个人投资者来说,网上发行与其关系最为密切,因为他们可以直接参与这样的新
股发行。
60、 股票网上发行的基本类型有:网上竞价发行、网上定价发行。(在我国,绝大多数股票采用了网上定
价发行。)
61、 网上发行具有以下优点:经济性、高效性。
62、 网上竞价发行:新股竞价发行在国外指的是一种由多家承销机构通过招标竞争确定证券发行价格,并
在取得承销权后向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也称“招标购买方式”。它是国际证券界发行证券的通行做法。
63、 在我国,新股网上竞价发行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自己作为唯一的卖方,按照
发行人确定的底价将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输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发行专户;投资者则作为买方,在指定时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会员交易柜台,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及限购数量,进行竞价认购的一种发行方式。
64、 网上竞价发行除具有网上发行的经济性和高效性优点之外,还具有以下优点:市场性、连续性。 65、 网上竞价发行业存在一些缺点,如:股价容易被机构大资金操纵,从而增大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特别是发行规模较小的股票,发行价格被大资金操纵的可能性较大。
66、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是事先规定发行价格,再利用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即主
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按已确定的发行价格向投资者发售股票。
67、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与网上竞价发行的不同之处:(1)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不同:定价发行方式事先确
定价格;而竞价发行方式是事先确定发行底价,由发行时竞价决定发行价。(2)认购成功者的确认方式不同:定价发行方式按抽签决定;竞价发行方式按价格优先、同等价位时间优先原则决定。 68、 2004年12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决定自
2005年1月1日起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制度。根据这一制度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询价对象(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69、 询价分为:初步询价、累计投标询价2个阶段。
70、 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同时,发行
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向参与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的询价对象配售规定数量的股票。累计投标询价完成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将其余股票以相同的价格按照发行公告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
71、 2006年5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公司共同发布《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办法》;2006年5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公司共同发布《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从这两个文件规定的内容来看,主要是采用了新股发行现金申购制度。
72、 申购单位及上限:(1)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
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上网发行数量或者999 990 000股。(2)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 999 500股。
73、 申购次数:除法规规定的证券账户外,同一证券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包括在不同的
营业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其余申购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新股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74、 申购配号: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
间顺序连续配号。
75、 资金交收: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
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最终交收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如果结算参与人发生透支申购(即申购总额超过结算备付金余额)的情况,则透支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
76、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新股资金申购网上发行与网下配售股票同时进行。这样,
对于通过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资金解冻日网上申购资金解冻,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
77、 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操作流程:(1)投资者申购(T+0日);(2)申购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T+1
日);(3)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2日);(4)申购资金解冻(T+3日);(5)结算与登记。 78、 T+0日: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含该日),根据自己的申购
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含该日)在与证券交易所
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79、 T+1日:申购日后第一个交易日(T+1日)下午4点前,申购资金需全部到位。下午4点后,发行人
及其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公司分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80、 T+1日: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并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该次股
票上网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2)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81、 T+2日: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
组织摇号抽签,公布确定的发行价和中签率,并按规定进行中签处理。
82、 T+3日:申购日后的第3个交易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结果,中国结算公司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
以解冻,并按规定进行新股认购款划付,即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再划付给主承销商。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公司按相关规定办理划转事宜。
83、 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1)发行公告的刊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发行申购日一个交易日
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可以将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合并刊登;(2)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回拨。发行人可以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如作回拨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通知证券交易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证券交易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进行回拨处理;(3)网下股份登记。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股权登记,中国结算公司在其材料齐备的前提下2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予发行人。
84、 增发新股:是已经上市的股份公司再次向社会发行股票。增发新股也可以采用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
网上增发新股申购的一般操作程序与新股网上发行申购基本相同。
85、 分红派息主要是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的过程,也是股东实现自己权益的过程。(分红派
息的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股票股利)
86、 目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分红派息,主要是通过中国结算公司的交易清算系统进行的,
投资者领取红股、股息无需办理其他申领手续,红股、股息由交易清算系统自动派到投资者账上。 87、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分红派息的操作流程:
(1)申请材料送交日(T—5日前)。证券发行人在实施权益分派公告日5个交易日前,要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核准答复日(T—3日前)。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公告日3个交易日前审核申报材料并做出答复。
(3)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T—1日前)。证券发行人接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核准答复后,应在确定的权益登记日3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信息披露。
(4)公告刊登日(T日)。证券发行人在指定报刊上刊登实施权益分派的公告。
(5)权益登记日(T+3日)。证券发行人应确保权益登记日不得于配股、增发、扩募等发行行为的权益登记日重合,并确保自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申请表之日至权益登记日期间,不得因其他业务改变公司的股本数或权益数。 (6)除息日(T+4日)。
(7)发放日(T+8日)。证券发行人要确保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的第二个交易日16:00前,将发放款项汇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的第一个交易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项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A股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了指定交易,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88、 B股现金红利派发日程与A股稍有不同,程序如下:(1)申请材料送交日为T—5日前;(2)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核准答复日为T—3日前;(3)向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为T—1日前;(4)公告刊登日
为T日;(5)最后交易日为T+3日;(6)权益登记日为T+6日;(7)现金红利发放日为T+11日。 89、 未办理指定交易及暂无指定结算证券公司(托管银行)的B股投资者,其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暂由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结算证券公司(托管银行),由指定证券公司(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领取该部分现金红利。
90、 A股具体送股日程安排:(1)申请材料送交日为T—5日前;(2)结算公司核准答复日为T—3日前;
(3)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为T—1日前;(4)公告刊登日为T日;(5)股权登记日为T+3日。 91、 B股具体送股日程安排:(1)申请材料送交日为T—5日前;(2)结算公司核准答复日为T—3日前;
(3)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为T—1日前;(4)公告刊登日为T日;(5)最后交易日为T+3日;(6)股权登记日为T+6日。
92、 股东配股缴款的过程既是公司发行新股筹资的过程,也是股东行使优先认股权的过程。 93、 配股权证:是上市公司给予其老股东的一种认购该公司股份的权利证明。 94、 在现阶段,我国A股的配股权证不挂牌交易,不允许转托管。 95、 目前,配股时利用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实施的。
96、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在配股缴款过程中,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交易费
用。
97、 深圳证券交易所配股操作流程:(1)在股权登记日(R日)收市后,证券营业部接收股份结算信息库
中的配股权证数据,即证券营业部根据每个股东股票账户中的持股量,按配股比例给予相应的权证数量。(2)配股认购于R+1日开始,认购期为5个工作日。逾期不认购,视同放弃。上市公司(或保荐机构)在配股缴款期内应至少刊登3次《配股提示性公告》。配股缴款时,如投资者在多个证券营业部开户并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应到各个相应的营业部进行配股认购,申报方向为买入。投资者在配股缴款时可以多次申报,可以撤单。如超额申报认购配股,则超额部分不予确认。在每一认购日收市后,中国结算公司对配股认购数据进行确认,确认结果通过股份结算信息库返回证券营业部。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R+1日至R+6日期间停牌。配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3)配股缴款结束后(即R+7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恢复交易。如配股发行成功,结算公司在恢复交易的首日(R+7日)进行除权,并根据配股结果办理资金划拨,将配股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结算备付金账户;如配股发行失败,结算公司在恢复交易的首日(R+7日)不进行除权,并将配股认购本金及利息退还到结算参与人结算备付金账户。
98、 召开股东大会的上市公司要提前30天刊登公告,在公告中说明是否要进行网络投票。如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的事项涉及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以股抵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等,公司还应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99、 2005年,我国上市公司开始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其中流通股股东可以采用网络投票形式来行使自
己的权利。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上市公司,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须包括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交易系统等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以及公司为流通股股东提供不少于5个交易日(含股东大会当日)的网络投票时间等内容。 100、 101、 102、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基于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基于交易系统和互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其操作类似于新股申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资者需申请密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要点:
司同时发行A股和B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为A股和B股分别设置投票代码。
(2) 买卖方向:投资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均选择买入。
(3) 申报价格:申报价格用来代表股东大会议案,如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则申报1元代表
决议案一,申报2元代表决议案二,以此类推。99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多个需逐项表联网,投资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投票。 码,并要在互联网注册,然后通过交易系统激活。
(1) 投票代码: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设置专用投票代码和股票简称,上市公
决的议案可组成议案组。此时可用含2位小数的申报价格代表该议案组下的各个议案,如2.01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一个议案,2.02代表队议案组2下的第二个议案,以此类推。2.00代表议案组2下的所有议案。
(4) 申报股数:申报股数用来代表表决意见,申报1股代表同意,申报2股代表反对,申报3股代表
弃权。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申报股数代表选举选择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选举票数超过1亿票的,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5) 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的,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 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
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7) 同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
别投票。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103、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要点:
称由上市公司根据原证券简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昨日收盘价”字段设置该次股东大会讨论的议案总数。
(2) 买卖方向:投资者投票要选择买入。
(3) 价格: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
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对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二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队议案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选举董事、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如议案三为选举董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4) 数量: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104、
中国结算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基于互联网,根据从操作流程,投资者办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网络服务业务,需首先登录中国结算公司网站注册,然后到证券公司营业部(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投资者办理身份验证,须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第一步,自行在网上注册,取得系统实时配发的网上用户名和身份确认码,并选择股票托管的证券公司等身份验证机构;第二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到身份验证机构柜台办理身份验证手续,以激活其网上用户名。只有通过身份验证后,投资者才可参与有关网络服务。系统对投资者办理身份验证与进行网络投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资者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流程如下:(1)登录网站www.chinaclear.cn。(2)输入网上用户名、密码及附加码。(3)点击“投票表决”下的“网上行权”。(4)浏览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具体的投票参与方式。(5)进行投票。 105、 106、 107、
证券投资基金按照其设立后规模是否允许变动,可以分为: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 一般情况下,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时在场外进行的,即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办理2005年7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
(1) 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原证券代码的后四位”,投票简称为“XX股票”。投票简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业务。
2005年7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办理规则(试行)》。——由此,我国开放式基金场内的认购、申购与赎回开始实施。 108、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认购(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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