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对预决算的审查和对预算执行的监督来实现。
至于其他机种形式的转移支付,可由上级财政部门采用跟踪检查、验收项目等办法进行监督。
对于各种转移支付形式的具体监管办法,均可由转移支付法作出规定。
70、简述税收的特征
答:一、国家主体性。即国家作为税收的主体,其权利只属于国家,并由中央政府的地方政府来具体实现。
二、公共目的性。即税收作为提供公共物品的最主要的资金来源,着重以满足公共欲望、实现国家的公共职能为直接目的。
三、政权依托性。税收须以政权为依托。
四、单方强制性。税收只取决于征税主体的认识和意愿。
五、无偿征收性。税收是无偿征收的,国家不需事前支付对价,也不需事后向纳税人作偿还。
六、标准确定性。税收标准是相对明确、稳定的,并体现在税法的课税要素的规定中。
71、简述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措施
答:保全措施
一、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二、通知冻结等额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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