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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融资中的信用风险与管理探析
作者:左悦 孟嘉慧 郑石露 孙天一 来源:《中国市场》2016年第24期
[摘 要]近年我国P2P行业发展迅猛。但在征信方面,目前平台仍缺乏系统性的信息化手段;在监管方面,行业准入门槛较低,监管存在较多空白。总体而言,我国P2P借贷领域“跑路”现象严重。文章从征信和监管两方面分析原因。通过总结美国成熟经验,总结我国P2P资产证券化不足,并分析对策。
[关键词]P2P;资产证券化;监管;征信 [DOI]10.13939/j.cnki.zgsc.2016.24.083 1 研究背景
在不断蓬勃发展的P2P领域,资产证券化,可以说是普惠金融的最佳载体之一。它指借助网络技术和信用评估技术,协助投资者和借款者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以证券形式出售,以获取融资的一种活动。最大意义在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新颖、更便捷的融资平台。在信息时代,P2P资产证券化的融资作用可以说日益显著。 1.1 我国P2P资产证券化的规模现状
第一,总体规模不大,发展前景明朗。其中,深圳联金所和广州PP Money是较典型的“试水者”。而商业银行也积极寻求P2P平台资产证券化,其中以招商银行为代表。
第二,个体融资规模不大,多为战略投资。我国P2P资产证券化仍处于萌芽阶段,平台个体融资规模较为保守。如PP Money“安稳盈”系列小贷资产收益权项目在风控方面做到“本金保”“本息保”“风控保”“数据保”,回报率较稳;在商业银行中,招商银行“e+稳健融资项目”投融资平台截至2013年已完成8期项目投标,融资对象主要是个人和小企业。 1.2 我国P2P资产证券化的管治现状
第一,P2P资产证券化问题“跑路”不断。近年来,尽管国内的P2P网贷平台发展极速膨胀,可随之而来的却是造假、坏账、逾期、提现困难、停业、跑路等问题,跑路似乎已成为行业常态。截至2015年12月,出现问题的P2P平台为1320家。
第二,四大部门联合监管。国内对于金融行业监管主要来自银监会、央行、工商部门和工信部。目前银监会新增设立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将P2P网贷划归至该部门监管,但相应细则仍待出台;央行方面还未进行直接监管;工商部门则一般以两种身份注册,分别是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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