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商务学院会计学院2015届毕业生
毕业论文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撰写是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促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巩固专业知识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有关专业教学计划,2015届本科毕业生从2014年11月17日起进入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撰写阶段。为了使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撰写工作有序进行,完成既定的任务,现将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希望指导教师、毕业班辅导员和全体毕业学生遵照执行,并请实习单位协助执行。
一、毕业论文及毕业实习工作组织机构 1、指导组:组 长:史天林
副组长:王辛平 卢 霞 赵飞 王晨 吴智 成 员:全体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2.毕业论文及毕业实习检查组:
组 长:史天林
副组长:王辛平 卢 霞 赵飞 王晨 吴智
成 员:陈立新 陆迎霞 郝艳华 李娜 高欣 蔚垚辉
3、办公室联系人: 吴智 张明 郝晔 刘晶 二、毕业论文撰写安排 (一)毕业论文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4年11月17日——12月31日,收集信息、毕业论文选题。 布置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安排,并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选题资料的调研、收集;学生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毕业论文选题。毕业论文选题原则:毕业生在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后,由学生自拟,但不得超出所学专业范围。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之间所选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不得雷同。
第二阶段2015年1月1日——1月31日,毕业论文开题及写作提纲。 按照学校毕业论文相关规定,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开题,并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等资料。
第三阶段2015年2月1日——4月21日,毕业论文写作与修改。
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一方面完成毕业实习工作,另一方面按照毕业论文写作提纲撰写毕业论文初稿。返校时与实习资料一起交于指导教师。要求毕业论文字数在
8000-10000字左右。
第四阶段2015年4月22日——5月10日,毕业论文修改和评阅。 在此阶段主要是毕业论文修改(包括打印)时间,指导教师给出指导意见。 第五阶段2015年5月11日——5月17日,毕业论文评阅。 评阅教师评阅后给出评阅成绩。
第六阶段2015年5月18日——5月24日,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和总结由各答辩组负责,汇总毕业论文成绩,2015年6月2日前指导教师上交完成写出评语的毕业论文所有资料及毕业论文成绩。
注意:
1.各位指导教师和毕业生应严格按照教务处2013年11月8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执行。
2.学生应将毕业论文封皮,扉页,目录,正文单独装订成册(正反面打印)具体格式和字体参考学校关于毕业论文写作的要求。
3.毕业论文封皮,毕业论文任务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论文期中小结,毕业论文成绩表,毕业论文评审答辩表、答辩记录等放在一起。
4.毕业论文一份及电子版集中交于指导教师。
5.读书笔记(须手写)经指导教师检查后退还学生本人。 (二)毕业论文撰写、指导、评阅要求
1、学生应结合选题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毕业论文写作提纲,指导教师通过后方可按要求认真、独立完成撰写初稿、修改定稿等论文撰写步骤。毕业论文应尽量满足选题有价值、立论正确、论证充分、结构合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运用恰当、文字通顺、成果可用可行、研究有创新且先进的要求。
2、会计学院确定具有较强科研或设计能力、有责任心、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并加强毕业论文撰写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中期检查,以掌握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按照学校的要求,本届毕业论文指导任务采取导师组和导师方式,具体安排参见《会计学院2011级学生毕业论文及实习指导教师分配表》。
3、指导教师应及时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初稿的撰写工作。毕业论文工作开始后,指导教师除按要求依次认真做好每个同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及任务书的审阅,写作提纲、初稿、再稿的审阅与修改(提出修改意见)、定稿及书面成绩评定、给出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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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等工作。
4、指导教师还应在选题设计、文献查阅、社会调查、试验设计、观察记载、数据处理、结果分析等方面切实加以指导,帮助学生明确任务,理清研究思路,安排进度。此外,指导教师还应主动与学生联系、交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检查学生毕业论文撰写的进展情况,以保证毕业论文撰写工作的如期完成。学生毕业论文题目一经确定,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能改变毕业论文选题。
5、毕业生返校后必须提交毕业论文初稿。在毕业论文修改期间,鉴于教师工作的特殊性,指导教师可根据自己的时间确定预约指导时间,以缓解毕业论文指导任务重、时间紧的矛盾。教师指导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服务意识,耐心,认真。
6、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评阅时,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给出毕业论文的评阅成绩。不能采取应付的态度,对学生不负责。
7、指导教师在辅导学生修改毕业论文时,应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期中小结”并签字。并注意评语的规范和格式的要求。
8、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参加毕业论文修改、评阅和答辩工作,学生如需推延返校,或离校必须有特殊理由,并经指导教师、辅导员和主管领导批准方可。
三、毕业实习计划与要求 (一)毕业实习基本原则
201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采取两种方式: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集中实习,是学校和组织单位联合招聘,并确定实习名单。由会计学院统一与实习单位签定实习协议;
自主实习,是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实习单位,并同时上报实习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详细信息;
(二)毕业实习时间
201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时间从2014年11月17日起,2015年4月30日结束,5月4日全体毕业实习学生返校。
(三)毕业实习有关规定 第一条,毕业实习方式选择
本届毕业实习,选择毕业实习方式以后,在离校前的第10周——11周内所有学生必须填写《实习承诺书》,以辅导员为单位统一收回上缴院里保存归档。
本次采取的实习方式,是由学生根据专业性质、特点和实习要求,在保证实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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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实习方式,有利于学生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多种能力的培养,并为了解人才需求信息,为选择就业方向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条,毕业实习返回资料缴纳
在毕业实习工作中,学生可根据所在实习单位实际情况以及个人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与实习单位协商制订自己的实习计划,实习结束返校后一周内连同“实习计划”、“实习日志”(两者都A4纸手写)、“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初稿”一并交指导教师。
第三条,毕业实习计划制订
毕业实习开始两周内,个人实习计划制订后,必须与指导教师联系,应尽早征求实习指导教师的意见,并与指导教师再次确定联系方式。实习计划制订时原则上要考虑到本专业主要的学习内容,可有所侧重。并汇报自己的到位情况及实习安排情况(否则实习成绩为不合格)。
第四条,毕业实习检查
毕业实习期间,学院将组织检查组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到实习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并根据毕业实习检查的情况,上缴毕业实习期中检查汇报材料。本次安排的集中实习负责的指导教师应配合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和毕业班辅导员高度负责,可通过电话或写信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保证学生的实习顺利和学生的安全。
第五条,毕业实习报告的撰写
实习结束后,每个学生都要向指导教师提交实习报告,实习报告撰写具体要求如下:
(1)实习报告要内容真实,有个人见解,应包括实习单位工作简况、实习的主要内容、主要收获和体会,对实习单位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2)实习报告的字数必须在3000字以上。 (3)实习结束返校后一周内交予指导教师。
(4)实习报告应首先经实习单位财务(或业务)主管审阅,并对报告写出评价意见,随同“毕业实习考核表”交实习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并报院主管领导审定。毕业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5)实习报告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成一页,不得改变表格的格式。 第六条,毕业实习成绩确定
各位指导教师应按要求认真做好学生实习报告(包括实习计划)的回收、审阅与成绩评定工作。缺实习计划及实习报告内容不完整者扣分,报告中缺少对实习单位财会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者,成绩不得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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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毕业实习规定要求
实习学生应自觉作为实习单位的一员,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请假制度,认真填写实习日志,并经常与指导教师联系。指导教师应把实习单位提供的考勤情况及实习表现作为实习全面考核的依据之一。
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者,除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论外,还要按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1)实习期间严禁无故旷工,非特殊原因不准请假,如无故旷工超过三天或非正常请假超过应出勤日三分之一者,实习成绩为不及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实习期间严禁旅游。如擅自外出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实习期间应注意安全,严禁从事其他与实习无关的活动。如违反,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或违反国家政策法令的,除接受有关部门、单位必要的处理外,学校根据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会计学院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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