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 3、曲艺作品
曲艺: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4、舞蹈作品
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 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5、杂技艺术作品
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1、美术作品2、建筑艺术作品
1、美术作品
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 2、建筑艺术作品 建筑艺术作品,是通过各种建筑的实体与空间及周围的自然环境的统一组织和处理,使建筑物既有实用功能,又达到人们审美要求的一种综合性的造型艺术。
包括建筑组群规划、建筑形体组合、平面布局、立面处理、内外空间组织及装修、材料、色彩、绿化的考虑等。 (五)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 (七)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1、工程设计图:是指为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所进行的全面安排提供依据的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它包括制定一整套工程项目技术文件,如各项技术经济依据、计算书、图纸、模型、预算、说明书及其他资料。(图例)
2、产品设计图:是从明确产品设计任务起到确定产品的具体结构为止的一系列技术工作的总称。通常包括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及其说明。(图例)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3、地图:地理素材的“取舍”和“判断”是地图的独创性。(图例)
4、示意图:是指借助于简单的点、线、几何图形和注记等符号来说明内容较为复杂的事物及其原理,或为显示事物的具体形状或轮廓而绘制的略图或草图。包括电路图、工艺流程图、机器设备图、工程项目图、统计图等。 (图例) 工程设计图 产品设计图 地图 示意图 模型作品
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二、特殊作品
(—)计算机软件作品 (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一)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 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源代码)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应当视为同一作品。 文档,指用自然语言或者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第三节 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对象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时事新闻;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权法第五条) 《著作权法》第五条
(二)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法律及类似文件,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不属于任何个人智力创作成果,而且是要求人们普遍了解和遵守的行为规范,所以,对法律、法规及其官方文件的复制、传播和使用不应受到限制。
(三)时事新闻
报纸、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四)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此类作品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已为人们所普遍运用,并且其本身就是为了人们加以运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因而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 讨论与思考
1、下图为著名的雕刻家罗丹的不朽之作“上帝之手”。美国纽约一家艺术馆对其进行了按比例缩小的复制。由于技术人员技艺高超,复制品除了体积比原作要小之外,与原作几乎没有差别。请思考:这一缩小的复制件能否构成作品?美国法院在1959年作出的判决认为其是作品。请阅读该判决的理由后进行评论,同时请思考:1991年之后美国法院是否还会做出相同的判决?为什么?
“罗丹的‘上帝之手’是有史以来最复杂的雕塑品之一。数不清的平面、线条以及几何结构在这个多维艺术品中相互依赖,在缩小的过程中,它们必须被极其精确地变成更小的尺寸。??(精确缩小)需要一个技术精湛的雕刻家在原作上花许多的时间,缩小的过程中,任何部分只要有哪怕极小的差异,整体的外观就会被改变??这个缩小的工作所需要的工作量远远超过一篇文学名著的缩写本,它需要为了生产一个按比例精确缩小的伟大艺术品而具备的非常伟大的技术和创意。”
2、在2003年的“赵某诉曲靖卷烟厂案”中,电影剧本《五朵金花》的作者之一赵某发现曲靖卷烟厂将“五朵金花”作为香烟商标使用,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该案的核心问题在于作品的短标题能否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法院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其中理由之一如下。阅读之后请思考:(1)法院的判决结果正确吗?(2)法院的这一理由成立吗?为什么? 上世纪50年代末风靡全国的电影《五朵金花》
“如果把是否具有独创性作为判断作品名称是否享有著作权的唯一标准,势必造成作品名称 有独立于作品的著作权。即如果该作品名称具有独创性即可享有著作权,则会形成作品名称有一个独立的著作权、正文又有一个著作权,那么基于同一部作品,相同的作者可以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著作权,这既不符合法律逻辑,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讨论与思考
3.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创作的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
4.为什么法律法规等政府文件、时事新闻、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历法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5.以下所列内容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列车时刻表、广播电视节目表、电话号码簿、邮政编码、中国历史纪年表、广告语、考试试题、 作品名称、纪实作品。
第三章 著作权的主体
第一节 著作权主体及其分类
一、著作权主体的涵义
著作权主体即著作权人,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照法律规定享有著作权的人。 二、著作权主体的分类 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
原始主体: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继受主体: 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原始主体可能享有完整的著作权,继受主体则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不能取得著作人身权) 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 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
以著作权人的国籍为标准划分
内国主体: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外国主体: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区别:
内国主体在作品完成之后即可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受保护的条件(具备一个即可):
外国人、无国籍人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出版,自出版之日受保护。 境外出版的,根据其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首先境外出版,3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
例题:为纪念\抗美援朝\五十周年,作家尚公于2000年2月写成报告文学《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初稿,5月修改定稿,7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9月经版权登记。尚公从何进起取得正式出版的《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著作权? A、2月 B、5月 C、7 D、9月 答案:B
(2010司考卷三15)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黑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 A.《黑客》不应当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
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以追认
C.乙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D.乙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答案:D
第二节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
一、作者的概念及条件 作者就是创作作品的人。“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法律上认定作者的条件:
有创作作品的事实,直接参与创作 创作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确认作者的方法——如果没有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二、自然人是作者
三、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条件:作品由单位主持; 代表单位意志创作; 由单位承担责任
如:官员代表政府的讲话、产品说明书、通知、规章、 总结等 思考:
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以及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这两类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应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10.15)13、14条
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向执笔人支付适当的报酬。 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第三节 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继受主体是指,通过法定的事实或行为的发生,从著作权原始主体那里取得了部分著作权的其他人。
继承人:公民死亡后,其著作财产权在法定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承受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承接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承受人,可以享有原法人或组织的著作权。 没有承受人的,由国家享有。
受赠人: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外的其他人。 受让人:合同转让
国家:捐献、受遗赠、转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
第四节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一、职务作品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条件:1.作者与单位具有雇佣关系
2.创作作品是履行单位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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