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流动负债概述
一、流动负债的概念和内容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时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企业所承担的这一现时义务,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一个企业的自有资金是有限的,负债是企业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适度的负债经营,是所有企业生产经营的策略和方式。同时,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会客观地生产一些暂收和应付款项,形成企业负债。
议一议:形成负债是现实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义务,即非现实义务,会形成负债吗?
企业的负债按其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两大类。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各种债务。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
即学即思: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长期借款等长期债务,如果存在将在下一会计年度(或下一营业周期)内到期或部分到期,并需用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加以清偿的,能否视为流动负债?
重要提示:确认流动负债的目的,主要是将其与流动资产进行比较,反映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短期偿债能力是债券人非常关心的财务指标,在资产负债表上必须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分别列示。 知识链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24条、第25条的规定: 1、符合负债定义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应确认为负债。(1)与该义务有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2)未来流出的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两 个条件的。 2、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3、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列入资产负债表。 二、流动负债的特点
流动负债除了具有负债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偿还期限短。这是流动负债的最大特点,它是债权人提出要求时即期偿还,或一年内以及超过一年的一个经营周期内必须偿付的债务。
第二,到期必须用企业资产、提供劳务或者举借新的负债来偿还。
第三,企业举借流动负债的目的一般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 第四,流动负债中的各项负债项目的数额与长期负债相比数额较小。 三、流动负债的计价
负债的计价与费用和当期利润的确定密切相关,也是正确反映企业承担的债务状况的重要条件。从理论上说,负债的计价应该以未来偿付债务的现金流出量的现值为基础,即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按未来应付金额的现时价值来计量。但是由于流动负债一般都应在短期内偿付,到期应付金额与现值的差额不大,折现计算并不很必要,所以,流动负债通常是按实际发生额,即未来应付金额计价入账的。这符合会计核算重要性原则和谨慎性原则。 四、流动负债的分类
(一)按偿还金额是否肯定分类
1.应付金额肯定的流动负债。这类流动负债是根据合同、契约或法律规定,企业在到
期日应予偿付的有肯定金额的流动负债。如应付票据、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
2.应付金额视经营情况而定的流动负债。这类流动负债是指必须根据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情况,到期末才能确定负债金额的流动负债。如应交所得税,应付股利,必须到本会计期间终了,计算出利润总额后才能确定其金额。
3.应付金额须予以估计的流动负债。这类流动负债虽然是过去发生的现时义务,但其金额、到期日及债权人均难以确定,根据谨慎性原则,企业可以根据以往的经验以及有关资料,预先估计入账,列为“预计负债”处理。如对产品实行售后质量保证条款应付的维修费用及损失、未决诉讼等。
(二)按偿还手段分类
1.用货币资产偿还的流动负债。这类流动负债到期时,须用现金、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性资产来支付。如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等。
2.用商品或劳务偿付的流动负债。这类流动负债到期时,企业需要用商品偿还或劳务来抵偿。如预收账款。
(三)按形成方式分类
1.营业活动形成的流动负债。这类流动负债是由于企业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如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等,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应付职工薪酬,预提费用。
2.收益分配形成的流动负债。这类流动负债是指在对所实现的净收益进行分配过程中行成的。如应付股利、应交税费中的应交所得税等。
3.融资活动中形成的流动负债。这类流动负债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筹措资金时形成的。如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预提费用的预提短期借款利息款等。
第二节 短期借款和应付款项
一、短期借款的核算
(一)短期借款的内容
短期借款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一般是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借入的款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临时借款。指企业由于临时性、季节性等原因申请取得的借款。一般借款期在3个月左右。
2.生产经营周转借款。指企业为了满足当年生产经营活动中资金的需要,向金融机构等申请借入款项。一般借款期为一年。
3.票据贴现借款。指持有商业汇票的企业,在流动资金发生困难时,向银行申请取得票据贴现的借款。
4.结算借款。指企业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情况下,在发出商品后委托银行收款时至收款银行通知购买单位承付货款之前,为解决结算资产占用的资金的需要,以委托承付结算凭证为保证向银行申请取得的借款。一般借款期为一周左右。
(二)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取得的短期借款,应设置“短期借款”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取得短期借款的金额;借方登记企业偿还短期借款的本金。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归还的短期借款本金。该账户应按借款种类和贷款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短期借款的应付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结算有三种方法: 按月计算并支付;按月计息,按季支付;到期还本时付息。 具体会计处理可分为两种情况:
1.借款是按月计付利息的,或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支付,但数额不大的,可在支付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2.借款利息是按季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支付,并且数额较大的应采取预提办法,通过“应付利息”账户,按月预提计入财务费用。
案例资料9-1 万友公司因生产经营的临时性需要,4月1日从市交行高新支行取得一笔为期2个月的临时借款30万元,每月应付利息1400元,共计2800元利息,于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支付(数额不大)。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4月1日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300 000
贷:短期借款—临时借款(市交行高新支行) 300 000
(2)6月1日借款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时:
借:短期借款—临时借款(市交行高新支行) 300 000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2 800 贷:银行存款 302 800
案例资料9-2 万友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于7月1日从市工商银行湖滨支行取得一项为期6个月的生产周转借款60万元,借款利息按季计收,每月预提利息3,000元。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7月1日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600 000 贷:短期借款—生产周转借款(市工行湖滨支行) 600 000
(2)7月末预提借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3 000
贷:应付利息 3 000 (8月末预提借款利息的账务处理同上) (3)9月末支付第二季度利息9,000元时:
借:应付利息 6 000 财务费用 3 000 贷:银行存款 9 000 [第二季度前二个月(10月、11月)预提借款利息的财务处理同7月] (4)12月未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第三季度利息9,000元时:
借:应付利息 6 000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3 000 短期借款—生产周转借款(市工行湖滨支行) 600 000 贷:银行存款 609 000
重要提示:短期借款的利息是不记入“短期借款”帐户的,这是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等长期负债在核算上的区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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