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12、不安全装束(如在有旋转零件部位的设备旁穿肥大服装等);13.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处理错误。 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不安全状态反映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方面的原因。包括物、作业环境潜在的危险。不安全状态分下列几类: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有缺陷(如防护服、手套、护目镜、面罩、安全带、安全鞋等);4、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二、安全色、安全线及安全标志
1. 安全色:
国家标准规定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目的是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和提醒人们注意,以防事故发生。
国家规定的四种安全色为:红、黄、蓝、绿
其中:红色很醒目,使人们在心理上会产生兴奋和刺激性,红色光光波较长,不易被尘雾所散射,在较远的地方也容易辨认,所以用于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如:禁止吸烟的标志。
黄色对人眼能产生比红色更高的明度。用于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主要用于警告标志、警戒线、行车道的中线、机械上齿轮箱、安全帽等。如:当心触电
蓝色表示指今、必须遵守的意思,如:必须系安全带
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主要用于提示标志、车间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如:安全通道标志牌
2. 对比色:
对比色是指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四种安全色的相对应对比色只有黑白两种颜色,如下表所示:
安全色 红 黄
11
对比色 白色 黑色 蓝 绿
白色 白色 [注]:a.对比色有黑白两种颜色,黄色安全色的对比为黑色;红、蓝、绿安全色的对比色均为白色。而黑、白色互为对比色。
b.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和公共信息标志。白色则作为安全标志中红、绿、蓝三色的背景色,也可以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及安全通道、交通上的标线及铁路站台上的安全线等。
3.识别色:人们在各种气瓶上涂上各种颜色和字体来区分它们,就是利用了安全色和对比色来识别
序号 1 2 3 4 5 介质名称 氢 氧 氨 空气 乙炔 瓶体 淡绿 淡酞蓝 淡黄 黑 白 字样 氢 氧 液氨 空气 乙炔不可近火 字色 大红 黑 黑 白 大红 [注]:在我们公司经常见到的有乙炔和氧气气瓶,这两种气体主要用于进行气割、气烘等作业。属于易燃易爆、危险性比较大的压力容器。
4.安全线:
在工矿企业中用以划分安全区域与危险区域的分界线。厂房内安全通道的标示线,铁路站台上的安全线都是属于此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全线用白色(公司是用黄色线划分),宽度不小于60mm。在生产过程中,有了安全线的标示,我们就能区分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有利于我们对危险区域的认识和判断。
5.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类型有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
a禁止标志:是指不准或禁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式为带斜杠的圆形框,圆环和斜框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衬底为白色。例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激活、禁止入内、禁止停留、禁止架梯等。
12
b.警告标志: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三角形边框及图形为黑色,衬底为黄色。例如:注意安全、当心火灾、当心触电、当心车辆、当心瓦斯等。
c.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图形符号为白色,衬底为蓝色。例如:必须戴防护眼镜、护耳器、防护手套、必须系安全带。
d.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框。图形符号为白色。衬底为绿色。例如:太平门、安全通道标志等。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厂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我国现行的安全法律法规主要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及标准五大类。下面对几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做简要的介绍:
一、重要的安全生产法规简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①摘录: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注]:“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指把安全的工作重点放在依靠立法、政策引导和企业更新改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上,通过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和危害因素,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本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13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②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a.十项权利:
①合同权:“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注]:我国最近通过了一部新的关于合同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是对劳动合同的进一步明确。
②知情权:“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③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④批评、检举及控告权(不得报复):“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⑤培训权:“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⑥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注]: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
(1)头部防护类。如安全帽、护发帽; (2)呼吸防护类。如各式防毒面具、防尘口罩; (3)面部防护类。如电焊面罩、护目镜、防冲击护具; (4)听力防护类。如耳塞、耳罩等;
14
(5)防护服装类。如防静电服、防寒服、防水服等; (6)手足防护类。如各种防护手套、防护鞋及专用护肤品; (7)防坠落类。如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
劳动防护用品除了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外,还有一定的使用期限,超过使用期限必须报废和停止使用。
⑦拒绝危险权(不得报复):“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⑧紧急避险权:“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⑨工伤索赔权:“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⑩工会监督权:“第五十二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b.四项义务:
①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安全生产法》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依照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这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从业人员不履行该项义务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15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医药卫生新员工入职安全培训讲义 (3)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