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古林镇区片(CXN-GL-01)控制性
详细规划 (批前公示)
█法定文件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突破性、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 (5)《鄞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6)《鄞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7)《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 (8)《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08; (9)《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准则》2014.11 (10)《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2008.07; (11)其他各类相关规划;
(12)国家及省、市有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定。 1.3规划范围
本规划区位于鄞州西部古林镇镇区,北至鄞州大道,西毗后港河沿岸、横古线,东、南邻甬金高速连接线,是古林镇老镇片区,规划面积约4.62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2015修订)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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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宁波市总体规划要求,规划将鄞州古林镇区片定位为活力空港、古韵水乡——融合生活居住、物流仓储、人文旅游、创意研发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完善公共服务,提升人居品质;保护历史建筑,延续发展文脉;强化城市设计,梳理城市形象;建设生态网络,塑造开放空间。
2.3规模
本规划区规划人口2.64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430.10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31.87公顷),占总用地范围的93.10%。
2.4规划结构
总体可以概括为“一心三片、一带两轴”。
“一心”——中心路和古中路交叉口的综合服务中心,是古林镇的行政、文化、商业、商务中心。
“三片”——临空产业片、老街保护片、生活服务片。
“一带”——沿主要景观水系的文化休闲景观带。沟通南北向主要景观水系。 “两轴”——分布沿中心路、古中路的公共服务轴。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管理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本规划将本规划区划分为3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分别为CXN-GL-01-01至CXN-GL-01-03。
3.3控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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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开发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开发总量为270.44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开发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40.9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2.76%,人均居住用地39.33平方米。其中,一类居住用地1.48公顷,二类居住用地104.59公顷,商住混合用地34.83公顷。
规划可容纳居住人口10100户,2.64万人。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9.2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47%,人均公共设施用地7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用地1.60公顷,文化设施用地2.05公顷,教育科研用地10.51公顷,体育用地1.21公顷,医疗卫生用地2.25公顷,社会福利用地1.03公顷,宗教用地0.59公顷。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0.9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87%,人均公共设施用地7.9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13.75公顷,商业商务用地7.04公顷,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0.14公顷。
4.4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0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25%。主要为消防站用地和垃圾转运站用地等。
4.5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利用道路绿化带的预留、沿河绿化带的退让等契机增加小公园、街头绿地,提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71.6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66%,其中公园绿地32.00公顷。
4.6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49.8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1.59%。物流仓储用地,可兼容部分工业功能。
4.7发展备用地
由于本规划片区远期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所以规划在充分考虑保证古林镇近期建设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对部分城市建设用地,保留用地功能弹性,为未来发展建设预留更大发展空间,待片区发展时机成熟后,再进一步明确其用地功能及相关控制指标。规划发展备用地共计46.7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0.87%。
4.8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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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依据鄞州河网水系专项规划,对现状的河道进行整理,规划水域面积31.87公顷。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或称配套公建,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公共中心-标准社区级服务中心-基层单元社区级服务平台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标准社区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建设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基层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市民学校、居家养老服务站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基层社区中心。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利用沿河绿带增加滨河绿地、小公园、街头绿地,提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规划公园绿地32公顷,包括4处公园和多处街头绿地。
规划公园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以方便居民或游客驻留和活动。公园的绿地率应达到75%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20%以内。
街头绿地也应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景观构筑和休憩设施,为硬质的城市街道界面增添绿意和渗透,以及公共开敞空间的锲入。街头绿地的绿地率应达到85%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10%以内。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31.8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6.9%。规划整治基地的水网系统,创造高品质的水岸生活与休闲娱乐环境,并有助城市防洪排涝。本区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道。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镇公共活动的聚集点。本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两个层次,开放空间廊道和重点开放空间。开放空间廊道包括游憩绿道、慢行廊道和特色商业街;重点开放空间包括重要公共设施的开敞空间和主要公园。
6.3.1开放空间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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