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一些思考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成为个人致富、企业生存发展、国家富强的重要凭借。与此同时,知识产权的价值被逐渐挖掘和利用,作为一种可以创造价值的资产,知识产权具备了与有形资产相同甚至比有形资产更高的地位,在资产市场上的页逐渐活跃起来。
2010年8月,财政部、工信部、银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随着该《通知》的发出,在我国,知识产权质押等行为逐渐增多。而知识产权质押行为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衡量知识产权的价值,这就需要我们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评估。基于知识产权质押的需要,本文就质押行为中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知识产权的分类
知识产权产权属于无形资产,传统的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的总和,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对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与相关权、商标权、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未披露过的信息。
二、影响知识产权价值的相关因素
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多样性,因此,在评估时,评估人员应充分考虑知识产权的特点,找出影响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相关因素,对其进行全面、系统的评定,以确定其价值。具体来讲,影响知识产权价值的因素主要有:
(一)市场因素
知识产权的载体能够被作为商品生产和交换,它就要受到市场的供求规律、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的影响。
不同的市场,由于经济状况、文化背景、科技发展水平甚至市场主体的兴趣爱好等因素不同,而反映出不同的对知识产权的市场需求。知识产权的价值因之而不同。
同时,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以智力劳动和信息投入为主的产品,投入成本比较小,一般不需要昂贵的设备,因此受市场作用具有很强的替代关系,这种可替代性越强,知识产权的价值也就越低。
(二)产品自身因素
知识产权能否带来收益、能带来多大的收益,是资产评估关注的重点,不能带来收益的知识产权是不能够进行评估的,也是不具有价值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以对知识产权产
品拥有的传播权、复制权而获得的,可见,知识产权产品自身情况对知识产权价值的影响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在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时,产品是否受到消费者的欢迎、是否有广阔的市场都会影响到该权利的价值。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年限
在进行知识产权交易时,一定要关注它预计产生收益的年限。可带来收益的时间越长,其价值越大;反之,越小。比如,对电视剧的播放权,有一次播放和多次播放之分,这两种方式下带来的收益是不同的,其知识产权的价值也是不同的。
(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途径
价值实现途径主要分为创意阶段、生产制造、营销推广、传播渠道和消费者。每一个阶段都会涉及到不同的知识产权,且每一个阶段知识产权带来的预期收益也不同,因此知识产权的评估值并不相同。在评估时,首先要确定知识产权处于价值创造中的哪个阶段,然后对其收益进行预测。
三、知识产权评估的原则 (一)基本原则
资产评估是以合法的评估标准与被评无形资产价值进行比较的活动。资产评估涉及到评估标准、评估对象与评估的方法三个要素。知识产权评估作为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当遵循评估的这三要素要求,符合公平与合法性、科学与可行性、客观与真实性的原则。这也是知识产权评估的技术性原则。
除此之外,知识产权评估基本原则还包括判断公平、合理的前提的目的性原则和确保评估科学性、真实性、可行性的前提的评估内容作用机制原则。
知识产权评估基本原则就是这三个原则的统一组合。 (二)一般性原则
根据知识产权的特殊性质,知识产权评估原则一般性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替代性原则
一般来说,市场上的购买者购买一种商品的出价不愿高于他在市场上获得它同样能达到目的、满足要求的相类似的商品成本。如果有可供选择的能相互替代的资产,那么该项商品价值就会受到影响,这就是替代性原则。
2.预期收益原则
一项知识产权的价值与它的研制成本没有正比例关系,而与该项知识产权预期或未来收益有很大关系。因此,对知识产权未来收益的预测,就成为评估一项知识产权的重要依据。
3.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知识产权能产生最大效用是在该项知识产权处于最佳使用时产生的。因此,评估知识产权价值时,须对该项知识产权的最佳使用状态进行分析和研究,确定该项知识产权在最佳使用时状态,而不能局限于现时利用状况。
4.变化性原则
知识产权的价值在营运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的变化趋势如何,对知识产权价值变动的影响系数有多大特别是对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的获利能力的影响有多大,是企业知识产权价值时必须考虑的问题。
4.一致性原则
对企业知识产权的评估存在许多要考虑的关联因素、变量,这些关联因素与变量之间要存在合理的一致性,否则就会影响评估结果的科学性、真实性。
四、知识产权评估的方法
目前,针对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理论和方法还没有确立,在评估实务中,基本上都沿用了有形资产评估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通常情况下,采用这三种方法对知识产权的评估是完全可行的,但为了使知识产权的评估结论能够与真实的价值符合或接近,从而实现评估目的需要,这就需要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知识产权的特点有充分的认识,重视知识产权不同于有形财产的特点,不能不加分析地照搬有形资产评估方法。下面,我们将针对有形资产评估方法是否适用于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收益法
收益法是将待评估的资产在有效使用年限内所带来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为现值,以确定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理论依据在于,某项资产的价值应该等于其为持有者可能带来的预期超额利润的现值。在待评估知识产权作为一项资产,拥有潜在的收益时,收益法就可以广泛的运用。利用收益法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时,需要识别和量化其在未来能够获取的那部分现金流,确定折现率和知识产权的有效使用年限。
然而,在运用收益法的过程中,根据收益法的公式,折现率是被假设为固定不变的,在实际的市场经济中,这一假设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知识产权转化产品也将经历一个从幼稚、成长、成熟、衰退的阶段,因此,知识产权的带来的预期收益和折现率也有可能随着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而不同。在产品的生命周期里,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的具体年数,对于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和产品类型也是不同的。
虽然运用收益法对知识产权评估存在上述的问题,在专门针对知识产权评估的理论确立前,收益法不失为一种最适用的评估方法。
(二)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通过市场调查,选择若干个与待评估资产相同或类似的知识产权作为参考,并针对已交易知识产权与待评估知识产权的差别对交易价格作出适当的调整,从而得出评估价值的方法。
市场法是最直接、最简便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也是国际上特别在有形资产评估中首选的方法。市场法运用的前提是:(1)存在活跃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2)市场上存在的可参照的知识产权交易;(3)参照交易的指标数据易于获取。其中,确定适当的参照物就成为市场法评估中的最关键环节。
然而,由于知识成果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垄断性,市场上很难找到相同或类似的参照物。并且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市场交易市场并不活跃,并且很多的知识产权交易都是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相关交易数据很难通过市场收集到。这就限制了我们获取适当参照物,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市场法的使用。
即便如此,我们并不能完全排除可以找到各方面条件相似的可以进行比较的知识产权交易实例,譬如:一部作品的作者已有若干作品推向市场,待评估作品版权与已上市作品版权在交易条件方面有可比较之处,那么也可以用类比法对该作品版权价值作出评估。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也需要针对被评估知识产权的特点,对于相类似资产的成交价格作必要的调整。调整需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时间因素、地域因素以及作用因素等等。
指的关注的是,2009年8月8日,科技部、北京市政府联合推动成立了中国技术交易所,以此为平台,和世界一流的知识产权市场服务机构展开合作。随着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公开和日趋活跃,国内及海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同类知识产权交易的指标数据也将逐渐增多,这对市场法的运用将起到推动作用。
(三)成本法
成本法,又称重置成本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现时条件下的重置成本,并扣减其各项贬值额,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成本法下,资产的价值取决于其构建时的成本耗费。一项资产的原始成本越高,其原值价值就越大,该方法通常用来评估那些具有特定目的、而且市场上没有潜在出售和许可价值的知识产权。如:某项技术工程的图纸和文件等。
但是,成本法的运用同样也存在一定的障碍。由于知识产权价值的特殊性,知识产权的成果的创造投入往往是高风险、高回报的。某些知识产权,可能花费的成本是巨大的,这些成本对该知识产权的价值却是毫无意义的,因为,这类知识产权不能被市场所接受,其获取的预期收益可能会远远大于或小于曾经付出的成本,使成本与最终实现的价值之间
的差距巨大。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政府在1950年代曾花费数百万美元研发核能飞机引擎,引擎经过了测试并制造了样机。样机飞机被设计出来的同时,核能飞机引擎开发费用飙升。然而,不幸的是,核能飞机引擎从未能产生使飞机飞行所需的推动力,因此,可以说,该核能飞机引擎技术的价值可以被认为是低的,或者说是零。如果我们依据然研发费用确定该技术的价值显然就毫无意义。
运用成本法中,需要引起重视的是:成本和价值之间有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仅仅能估算出一个成本来,成本和价值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高投入如果无法转化为现实产品往往就毫无价值可言,而低投入却可能由于被人们广泛使用而产生巨额的利润。因此,我们在实际运用成本法时,可以考虑在知识产权成本的评估中,加入一个转换系数,及知识产权转换为现实产品的可能性系数。
五、知识产权评估中需考虑的因素
(一)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文件、全书有效性文件或其他证明资料; (二)知识产权是否具有显著、持续的、可辨识的经济利益; (三)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点,目前和历史发展状况; (四)知识产权的剩余经济寿命和法定寿命;
(五)知识产权实施的地域范围、领域范围、获利能力与获利方式; (六)知识产权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七)知识产权实施过程中所受到的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资产的限制; (八)知识产权转让、出资、质押等的可行性; (九)类似知识产权的市场价格信息; (十)影响知识产权价值的宏观经济环境;
(十一)影响知识产权价值的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 (十二)影响知识产权价值的企业状况及发展前景; (十三)对相关信息的修正调整; (十四)利用专家工作; (十五)其他相关因素;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资格考试认证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一些思考 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